作者aetnamickey (QQ)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勞報未稅實拿金額...
時間Wed Jun 7 01:01:01 2017
公司跟工作人員是屬於包案模式,所以跟人員談的薪資是實拿80000元。
因爲超過73501元,須代扣5%的所得稅,所以計算方式如下
80000*1.05=84000(含稅)
代扣稅額=84000*5%=4200
84000-4200=79800(實拿)
若是要實拿80000,那差額200 是公司付款嗎?這樣公司不就多增加成本,還是說我的計
算式錯誤了呢?
因爲5%是代扣稅,下個月繳給國稅局的,可是怎麼代扣稅反而增加公司成本,那差額200
該如何界定,是誰該負擔的呢?
還有,未稅跟含稅的計算方式該如何計算,到底是直接*1.05,還是/0.95,那一個才是正
確的計算方式呢?
跪求正確的計算式...先感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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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hina6331: 應該是/0.95唷,公司申報薪資84,211,代扣5% 4,211,員 06/07 08:50
2F:→ phina6331: 工實拿 80,000,但是如果實拿超過投保薪資,公司可能要 06/07 08:50
3F:→ phina6331: 在負擔補充保費1.91%。 06/07 08:50
4F:→ AFP: 實務做法:薪水付8萬,另外再去繳4000扣繳 06/07 09:37
5F:→ nancy3379: 你應該不是該公司員工,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問題,所以 06/14 08:49
6F:→ nancy3379: 實拿80000回推總額是 80,000 / (1-(0.05薪扣+0.0191))= 06/14 08:49
7F:→ nancy3379: 85,938, 另外因為你談的是實拿 (扣除代扣款後的金額), 06/14 08:49
8F:→ nancy3379: 所以也沒增加公司成本的問題,只能說談的方式不用而已 06/14 08:49
9F:→ nancy3379: 0.019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06/14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