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ane (愛七逃的宅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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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小] 高雄複試代理加分的意外
時間Mon Jul 1 14:51:39 2019
事情是這樣的,我昨天去報了高雄的複試,代理加分的審查沒有問題,今天來電說我的其
中一張離職證明,聘期到七月七日,但是我六月三十就離職了,所以不能加,希望我補件
。可是我手上就沒有其他年份的離職證明可以加分補件的。
就覺得有點無奈,當年七月薪水也有給我,離職日期也是人事主任開的,又不是我決定的
,因為是高雄市偏鄉小校,人事主任兼任跑來跑去,就算花了兩小時回去找,也不覺得遇
到,然後我跟來電的承辦人反應,她說那就是你的問題,頓時覺得無言啦,所以當下就決
定那一分不要加了。
準備已經很迫切了,鬧這種問題,很無言,又心情不好,不知道簡章有沒有寫那麼細啦,
希望自身的經驗,能夠給來年的考生當一個借鏡。除了聘期外離職日期也很重要。(剛好
我這次因為離職日不能加,上次進高雄複試是某張聘期到六月三十不能加,囧,考試好像
沒遇過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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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in33: 是喔,高雄比較嚴格喔,我那年在台南代理的多張都不承認呢07/01 15:00
2F:→ tin33: ,在台南能加,在高雄不能加07/01 15:00
3F:推 wcw810: 這問題高雄一直都很是堅持,不論聘期到七月幾號,只要離職07/01 15:06
4F:→ wcw810: 日期是6月,就是不認定。07/01 15:06
5F:推 tyleeyoung: 我們學校的沒註明離職日期耶07/01 16:44
6F:推 iexcimo: 用在職證明會不會就沒這個問題呢?承辦人說在職證明也行 07/01 16:53
7F:→ iexcimo: ,只是要註記公開甄選&服務優良 07/01 16:53
8F:→ an123456781: 聘期到7/7 為什麼你6/30離職 ????07/01 19:49
當初人事就那天來,就說那天完成,反正過去也無從考證,我沒什麼想怪對方,就經驗而
已,畢竟就一次經驗。
9F:→ asdf1212: 看起來是你自己的問題耶..人家照規則走,不然別人說不公07/01 19:58
少加一分,就給他去了,不公的地方是整個人事體系,在開立離職的一致性可能還有討論
的空間,並非每個人生來就全知全能總有不清楚的地方吧!
10F:→ asdf1212: 平,離職證明當初拿到就要看主任有沒有開對,你怎麼反倒怪所以別人的鍋
我不能怪要自己吞?07/01 20:00
11F:推 knnp: 聘期到7月7日,離職日期要隔天7月8日。這種一定要找人事重新 07/01 20:00
12F:→ knnp: 開過。就算當年人事已換人,也可以找該校現任人事處理。 07/01 20:00
謝謝建議,考完有空我會去處理的
13F:→ asdf1212: 審查人員,不是只有你辛苦好嗎....07/01 20:00
我知道,當天好幾百人在審,隔天複審很辛苦,但如果承辦人的措辭好一點,我覺得我不
會那麼情緒,如果不是用那句「那個是你的問題」,而是你可以致電回原學校協助,也許
當下心情就不會那麼惡劣吧。
14F:推 way777: 就算偏遠,都可以打去問新人事,請他開給你,至於怎麼拿07/01 20:06
15F:→ way777: 到,很多方法呀!也都有時間慢慢請他重開呀! 07/01 20:06
考完我會去處理的,謝謝建議。
16F:推 yarus: 標準一致就是公平,高雄一向如此 07/01 20:23
所以照規矩走,不能加就放棄吧,也不用讓人家等我補件,會寫這篇不是討拍,只是希望
提醒來年的考生注意而已,別吃這種暗虧。
17F:推 tin33: 是喔!當年到現場無法加分,我也只能摸摸鼻子走人,因為補 07/01 20:35
18F:→ tin33: 件來不及…但在高雄代理的就有加到分,台南代理的都沒加到07/01 20:35
19F:→ tin33: ,各縣市規定不同,也沒有什麼公不公平的07/01 20:35
我是覺得啦,照遊戲規則走,沒有不好,只是在進複試後,每個考生的情緒很緊繃,對於
這種很細節的部分被挑毛病,難免情緒,換個方式說要是沒被挑出來,我壓根也不知道這
種事情,也不知道當年的有這樣的錯誤在,依稀只記得當年103年6月底,當時人事只跟我
說暑假你就不用來了,離職早點簽完早點給你,我就處室跑完,放學就拿到了,也就放著
,隔兩個月換一所學校繳去弄年終也沒問題,就在今年加分被找到這個問題,反正就這樣
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醒後進,避免錯誤才是篇的意義,如果覺得太情緒化,只能說
當下情緒真的不是滋味~
※ 編輯: soane (42.77.42.156 臺灣), 07/02/2019 11:11:59
20F:推 piot123: 但少加到,有時候就會影響能不錄取 07/02 13:09
21F:推 an123456781: 後續回應,這恐怕沒辦法重開,因為原po確實是在六月 07/03 02:36
22F:→ an123456781: 底先簽了離職 07/03 02:36
23F:推 knnp: 樓上,這應該是那位人事便宜行事,想說6.30結業式,就開6.30 07/03 07:01
24F:→ knnp: 離職。很多學校也都6.30先簽離職單,但是離職證明的日期還是 07/03 07:01
25F:→ knnp: 該在聘期屆滿的隔天才對。 07/03 07:01
26F:→ zero921: 回樓上,如果6/30就已經拿到註明7/5離職的離職證明單,這 07/03 19:30
27F:→ zero921: 是否表示人事造假呢? 07/03 19:30
28F:推 knnp: 先簽離職單的意思是6.30先跑離職程序,給主任們蓋章的那張 07/04 06:29
29F:→ knnp: 。離職證明人事可以在7.5要求代理教師來一趟領取,沒有所謂 07/04 06:29
30F:→ knnp: 造假。 07/04 06:29
31F:→ zero921: 我的意思就是如此,是樓上硬把離職程序"單"和離職證明混 07/04 12:29
32F:→ zero921: 在一起講。6/30人事讓代理教師先行跑離職手續,但必須7/5 07/04 12:29
33F:→ zero921: 後才領到離職證明單,若是要求6/30拿到,那人事基於不造 07/04 12:29
34F:→ zero921: 假也只能開出6/30的離職證明了 07/04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