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ra (瑪拉拉)
看板marriage
標題[公告] 8月份置底檢舉區
時間Thu Aug 1 00:08:49 2019
開立此文,受理檢舉!
(七月份檢舉,已全數消化完畢,開心!
Y(^ ^)Y
取消置底,若欲查詢,請詳
#1T6ITSPl (marriage))
若發現違規者,不接受站內信檢舉,請至本文下方推文進行檢舉,並附上下列三項資訊:
(一)文章代碼(AID)/(二)違規人之ID/(三)違規行為與板規。
特別說明:
1. 以上(一)(二)(三)為必要條件,缺者在補齊前不予受理。
2. 如為系列文,須分篇檢舉:明示專屬該文之(一)(二)(三)點,不接受概括
檢舉"系列文"。
3. (三)請明確列出板規代碼。如:1-2。
4. 檢舉範例:
#1SwgHzKB (marriage)/UserID/板規 1-2:無自身婚姻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4.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564589332.A.F93.html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1/2019 19:58:56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1/2019 19:59:21
(公告文忘了鎖文,把原來下面的噓文,搬過來)
噓 cvb326:
有這規定啊 好吧 那你刪除吧 我不貼了 19:55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1/2019 20:04:45
3F:→ idoit: 特定族群明顯貶抑 08/01 22:44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1/2019 22:48:24
已處理
5F:→ yufat: fatuous 共用帳號 證據#1TGmffq8 08/02 00:37
屬站級問題,經查雖違反板規17-5,但實無 "在本板"亂板意圖及實際行為
故暫不通報
目前七月份尚有三案未結,先集中精力處理板上事務後,
再統一整理上任後因板規17-5被刪文之id,
評估是否為"亂(本)板行為" 及 是否送站方處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2/2019 04:18:47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2/2019 07:02:2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3/2019 04:40:0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3/2019 04:41:1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3/2019 04:49:47
6F:推 yufat: pingmiruku #1THxMlwD 2-1,2-5,2-8 未滿50,刪文,刪推文 08/05 14:45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5/2019 17:39:07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進行調查
原PO修文說明"已定婚",已站內信請其補正於文章開頭註明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6/2019 04:39:59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處理
10F:推 littlewind: #1TIbqfRI (marriage) JackTheRippe 違反15-1 對特 08/07 16:48
11F:→ littlewind: 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08/07 16:4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7/2019 17:00:54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7/2019 17:09:1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8/2019 15:13:0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8/2019 15:14:58
14F:→ Agneta: 次發文不同性別+共用帳號 08/09 15:14
已處份
15F:推 yufat: liveself cvb326 來自:218.187.132.71(臺灣) 多重帳號查詢 08/09 19:32
16F:→ yufat: 如多重帳號成立 則 #1TJKTf7n cvb326 2-3違規文章重貼 08/09 19:33
17F:→ yufat: 如多重帳號不成立 則 共用帳號 or 代PO文 08/09 19:34
這行為如屬實,必定尋求最重處罰(板規/站規)
我說過,來亂板的,絕不輕放
調查中…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19:39:43
先行鎖文,處理完亂板嫌疑的部份,再針對內容處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23:38:3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0/2019 00:10:16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1/2019 04:57:14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處理
20F:推 yufat: #1TJeFDIy jccherng 噓 jccherng: 90幾歲都快死了的人還這 08/11 19:34
21F:→ yufat: 樣對他GGYY,台女都這樣嗎?一堆人要人家離婚。對嗎?忍幾 08/11 19:34
22F:→ yufat: 年不行?如果你媽媽被你娘家的嫂嫂這樣對待你也一樣的心態 08/11 19:34
23F:→ yufat: 嗎? 使用問句不影響地圖炮性質 15-1地圖炮 08/11 19:35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1/2019 19:40:36
研究一下…
(9/14 更新)
使用問句貶低台灣女性,實違反板規15-1之地圖炮條款
然被檢舉人在同時因發不明空白文(太生氣了?)而被處份禁言60天(詳
#1TJ_kefj)
考量其為同一事件,且被檢舉人非惡意攻擊,而是因論點不同導致
故和
#1TJ_kefj合併處份,不另行個別開罰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1/2019 19:41:28
24F:推 soulof5566: #1TKvL2h7 aracian,16-2 人肉工作地點並推文 08/14 15:38
25F:→ soulof5566: 能請她刪除推文嗎? 08/14 15:38
26F:推 isaacc: 推文者沒辦法自刪推文,該篇作者依站規也不能幫他刪... 08/14 15:41
有了推文者的同意,該篇作者是可以 刪推文/編輯推文 的
27F:→ isaacc: 除非是版主判定違反版規。。。不過a網友的建議狠中肯 08/14 15:42
28F:→ isaacc: 男生在本版稍微會比較弱勢,你就算辯贏所有網友也沒用阿 08/14 15:43
29F:推 soulof5566: 我相信她沒有惡意,內容也很實在,但是這造成我的困擾 08/14 15:44
不看意思,看到的太晚
作者已徵求推文者同意後刪除
並不違反板規
如果真的我不在線上(或是人在外面沒辦法用電腦處理)
緊急且嚴重的個資洩漏,是可以到Board-Police板,提出緊急鎖文申請
(但這次的個資洩漏,並不符合相關規定)
感謝原推文者同意作者刪除推文
謝謝各位善意使用板面的板友 m(_ _)m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4/2019 19:55:45
31F:→ my7752: 用詞侮辱性別少數族群 08/14 19:51
33F:→ my7752: 利用特定性別少數族群的名詞當作罵人詞彙,貶低性少數族群 08/14 19:55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4/2019 19:57:06
我看不大懂他在寫些什麼 =_=
讓我研究一下…
你這是超過二個月,6/4的發文(推文)…
讓我先把近期事務處理完畢再研究吧!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4/2019 19:58:3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4/2019 20:02:21
34F:→ my7752: 好的,感謝板主 08/15 04:22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6/2019 15:26:46
煩請備齊檢舉三要件,請參照文前之"特別說明1":
"以上(一)(二)(三)為必要條件,缺者在補齊前不予受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7/2019 04:10:16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7/2019 23:06:51
41F:→ Agneta: 同標題,但都為同一人所發,講述同一件事,連續三天發文, 08/18 09:47
42F:→ Agneta: 版友不管回哪一篇都是同樣的事件,應可視為一篇長文,而回 08/18 09:47
43F:→ Agneta: 文總數已經達25篇了。屬系列文。 08/18 09:47
44F:→ Agneta: 版規13 08/18 09:53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8/2019 10:22:20
46F:→ jimmyloveya: #1TAqWOqO 噓 zero1121: 台男不意外 08/18 20:07
47F:→ jimmyloveya: #1TBSP3Kx 噓 THEMIS2 08/18 20:09
48F:→ jimmyloveya: 板規15-1 08/18 20:09
請詳
#1TM1Rtb6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8/2019 22:11:13
49F:推 yufat: #1TMK4EUB whackup 1-5-A無建議 1-5-B無婚姻點 08/18 23:28
我了解你提出申訴的理由,但本篇有針對原文(的推文)提出了一個新觀點:
如果(原po/被抱怨者的)男/女對換,大家的標準有可能會變嚴格。而這個可能性,在我
看來並非單純只是訕笑,而是建議原原po:在看大家給的意見時,也許可以考慮"因為被
抱怨的對象是女性,所以大家指責的力度偏低"這個可能性,而自我做心態上的調整。
綜觀板上各文,我也無法排除本文論點屬實的可能性,故不予處份。
50F:推 GRIPIT: #1TMEbNE9 檢舉dowcher惡意挑釁+人身攻擊 08/19 01:37
1.未備齊檢舉三要件(詳本文最上方)
2.就算備齊檢舉三要件,板規15-5惡意挑釁/15-1人身攻擊,限"原文作者檢舉"。
也就是說,如果
原文作者"本人"在本篇做以下推文,我會受理並依板規加以處份d大:
"
#1TMEbNE9 dowcher 15-1人身攻擊/15-5惡意挑釁"
但若原文作者"本人"沒有被"人身攻擊/惡意挑釁"的感覺,或是雖有此感覺,但不打算
提出申訴,板主/或他人無法代位提出申訴。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9/2019 03:49:27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9/2019 04:40:55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9/2019 10:01:09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9/2019 10:02:17
51F:推 unknowid: 作者:killerbbt 連續以4篇相同標題之文章發文,內容大 08/19 13:00
52F:→ unknowid: 同小異,視為洗版。 08/19 13:00
煩請備齊檢舉三要件,請參照文前之"特別說明1":
"以上(一)(二)(三)為必要條件,缺者在補齊前不予受理。"
53F:推 yufat: 是否生小孩未達共識 系列文21篇 含原作者4篇 13-1/13-2 08/19 13:32
54F:推 unknowid: 是否生小孩未達共識已多達24篇,請鎖文 08/19 16:08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9/2019 19:50:34
55F:推 norikko: #1TMqnAgJ 推文 willy1103: 多生就是好不管品質那去買東 08/20 11:26
56F:→ norikko: 南亞新娘就好了 15-1歧視東南亞籍配偶 08/20 11:26
上面這句針對"買"來的新娘,而非所有東南亞籍配偶
(我個人相當尊重東南亞籍配偶,也觀察到許多克苦耐勞/基因優良的個例)
而"買賣"相關國籍的新娘,為目前台灣社會上存在的實況,我無法否認有這塊市場
決定以"買"新娘(不論國籍)方式尋找配偶的行為,確實不符合主流道德標準
而願意出價"賣"的相對方,也確實有可能處於某種弱勢
綜合而言,原推文不予處份
然而,此檢舉讓板主注意到被檢舉人在該篇的其它推文多有爭議之處
這部份已梳理完畢,整理於
#1TNSeCrl 公告文中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1/2019 05:40:1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1/2019 08:06:40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1/2019 20:17:48
58F:推 norikko: 不僅是買賣用語物化人,明示東南亞女性生出的孩子「品質 08/22 05:45
59F:→ norikko: 」較差難道不構成歧視? 08/22 05:45
每個人的解讀不同
我的解讀是:用"買賣婚姻"生出來的孩子,可能基因較不優
而推文的對象,是針對目前台灣實際狀況下,最多買賣婚姻的來源,而非特指東南亞女性
=> 不罰的理由(如果沒有市場,而用"買賣"這詞,當然是物化對方;但現實生活中,真的
很無奈就是有這市場。他算是敘述一個真實社會現象,不能算是他個人創新物化。該
現象雖然在道德上有所爭議,但也不能因為這樣而禁止談論…)
至於東南亞女性的基因,當然沒有比台灣女性,或歐美女性要來的差
我認為這是不爭的事實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2/2019 06:03:47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2/2019 06:08:10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2/2019 06:49:45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3/2019 10:48:02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3/2019 20:17:27
哇!這個用語,實在難聽
我研究一下…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5/2019 09:37:53
研究完了,先不論用語,這個檢舉有二個問題:
1.未符合規定的"檢舉三要件"。如果有去找適用板規,檢舉人應該就會自行發現第二
個問題…
2.這個案例比較符合
"板規15-1 禁止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
是的,重點就是"限當事人檢舉",也就是說檢舉人不合資格 =_=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6/2019 06:59:53
針對這個檢舉,被檢舉人已有主動來信答辯
答辯重點是:他用的是疑問句,而非肯定句…
如果只有這個重點的話,我還是會判違規
因為,是用問句坐實指控
至於"死魚"算不算是人身攻擊?
如果是當事人檢舉,我應該還是會判違規,因為帶著惡意,應有更適妥文字提供建議
綜上而言:無法受理此案件!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6/2019 07:06:04
64F:推 lammin: #1TPpBW3X dowcher 15-1: 貶低外配 08/29 14:05
滿滿121頁的推文,我認真看到頭昏 @@
檢舉人是針對"板規15-1"+"貶低外配",應該就是針對外配族群開地圖炮的意思
我以dowcher為keyword做重點搜尋,發現在本篇d大有不少推文
基本上是一路挺原po…
最前面請她別理路人意見(人家po在板上,不就是想要聽他人意見的?=_=)
中間轉到如果要做到原po老公的要求,應該是外配比較適合,所以有下面的推文
→ dowcher: 妳老公比較適合娶外配 08/29 13:42
→ james1993730: 外配不好嗎?這種歧視言論,前面又打一堆沒邏輯的東 08/29 13:43
→ aak4760: 外配是怎麼了,為什麼要扯到外配? 08/29 13:43
→ dowcher: 男女平權又不能說從父姓 又不能說煮飯給公婆 都給你自助 08/29 13:43
→ dowcher: 餐 08/29 13:44
→ dowcher: 外配你覺得是什麼就是什麼 08/29 13:44?
綜合其言論,被檢舉人指的應該是:
如果要 "男女平權都分擔經濟"+"孩子從父姓"+"煮飯給公婆"…等等要求,
都要配偶心甘情願做到,那娶外配比較適合
(意指,上面這些要求,被檢舉人認為外配無怨配合)
上面這些要求,一般而言對男方都是正向加分
所以,我反而覺得檢舉人是在誇獎外配在婚姻中的配合度耶!
看不出對外配族群開地圖炮,而比較像是大發褒揚令(咦?)
綜上所言,無法開罰
因為推文過長,若板主有抓錯重點,再麻煩明示檢舉段落,謝謝!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30/2019 05:00:0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30/2019 05:01:02
67F:推 yufat: 氣炸鍋系列文25篇 13-1/13-2 08/30 09:54
68F:推 unknowid: 氣炸鍋系列已經高達29篇,請鎖文 08/31 00:12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31/2019 05:33:19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9/14/2019 04: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