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752134 (Sea)
看板home-sale
標題[公告] 2025.02月置底版務、檢舉文
時間Fri Jan 31 21:52:32 2025
2025. 2月
請依格式檢舉
互相尊重,彼此包容
檢舉格式 文章代碼/違規ID/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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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38.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ome-sale/M.1738331554.A.E35.html
1F:推 ceca: #1dfvCWUm jsie 2-1-1 2-1-5 02/10 09:32
done
經查發現該用戶與另一名用戶多重帳號,故直接以最高處分 5000D 處置。
5F:→ LINPINPARK: 惡意造謠本人及其他版友籌資,無法舉證 02/15 18:29
6F:推 LINPINPARK: 更正:惡意造謠本人藉由檢舉ceca而籌資找更多股東 02/15 18:58
7F:→ LINPINPARK: 為沒有證據之惡意指控 02/15 18:58
經過我仔細比對前後時間序,以上皆不成立。 同時容我補充一下,
一般我是不會特別註明成立或不成立的緣由,除非是特別受關注的ID或事由,
如對我的判定不認同很想知道緣由,請在 24hr 內告下方回復想了解判定緣由,
我會補上。
※ 編輯: s8752134 (60.251.239.124 臺灣), 02/15/2025 22:10:15
8F:推 LINPINPARK: 請補充吧 我會申訴予小組長 02/15 22:12
你檢舉 2-1-1 & 2-1-5 的部分,
根據時間序,我判定是由 Cal 先發起對 Ceca 的言語嘲諷,
後續兩者回復的部分在我看來就是兩人在吵架。 (由第一篇吵去第二篇)
你可以去看過去兩人吵架的判例,除非有人罵到髒字幹嘛的,否則吵架我根本
不會去管,兩人吵架吵一吵跑來找我做公親?
因此這兩者我判定不成立。
至於你另外檢舉的 2-1-7 的部分,Ceca 明顯使用的是疑問句,並沒有直指
你一定是怎樣的行為,不符合我判定的惡意造謠,同樣你可以去查看過去被判
2-1-7 的部分,是否全數都是使用肯定句字意。
以上說明,如有不服,可至專版尋求小組長進行申訴,謝謝。
※ 編輯: s8752134 (60.251.239.124 臺灣), 02/15/2025 22:16:51
10F:→ LINPINPARK: 他已經指名道姓說 就是我在集資和找更多股東 02/15 22:14
11F:→ LINPINPARK: 你覺得這有什麼時間循序問題? 02/15 22:14
12F:→ LINPINPARK: 我否認請他舉證,版主你認為這樣不是惡意造謠? 02/15 22:14
14F:→ LINPINPARK: 不符合你的2-1-7之規範,秩序維護規定? 02/15 22:16
15F:推 LINPINPARK: 「施主,您的事,跟他們無關」這就是肯定句 02/15 22:18
16F:→ LINPINPARK: 我先不管cal 和ceca 判例 02/15 22:19
17F:→ s8752134: 那句在我看來是在回覆你 "你這樣指控XXX..." 其他版友?? 02/15 22:19
18F:→ s8752134: 那一句 02/15 22:19
19F:→ LINPINPARK: 你這個把整句肯定句當疑問句太扯了 02/15 22:19
20F:→ s8752134: 針對你認為他惡意造謠最主要的那句, 他是使用疑問句表達 02/15 22:19
21F:→ LINPINPARK: 那他第一句也沒疑問啊? 你有看到問號? 02/15 22:20
22F:→ LINPINPARK: 所以我使用疑問句請他同意 肯定前述語意 02/15 22:20
23F:→ s8752134: 弄我可以讓你們找更多集資和股東嗎 --> 這句本身就疑問 02/15 22:20
24F:→ LINPINPARK: 他也同意 施主 這是您的事 02/15 22:20
25F:→ s8752134: 如果沒有那個 "嗎" 我就捅了 02/15 22:21
26F:→ LINPINPARK: 這就是同意 惡意造謠 02/15 22:21
27F:→ s8752134: 所以那句就是 "弄我可以讓你找更多集資和股東嗎" 02/15 22:21
28F:→ s8752134: 一樣是疑問句啊 02/15 22:21
29F:→ s8752134: 他明明是問句, 我總不能故意說他一定是這樣講你 02/15 22:22
30F:→ LINPINPARK: 我很失望 s87 你債券文寫得很清楚 這樣都可以偏袒, 02/15 22:22
31F:→ LINPINPARK: 我認為你已經失去此版版主的公正性 02/15 22:22
32F:→ LINPINPARK: 我不在參與討論,唉 ,房版如此 02/15 22:22
33F:→ s8752134: 我說了, 過去到現在以及未來, 2-1-7 判定的標準都一樣 02/15 22:23
34F:→ s8752134: 不如你的期待, 那是兩者看法不同而已 沒有對錯 02/15 22:23
35F:→ s8752134: 或是你只要找出過去哪一個人使用疑問句被我捅2-1-7 02/15 22:23
36F:→ LINPINPARK: 疑問句 嗎?嗎. 這兩個語意差這麼多 02/15 22:23
37F:→ s8752134: 我立刻辭職, 我說過了, 我標準沒變過 只是跟你想的不同 02/15 22:23
38F:→ s8752134: 一句話後面加 "嗎" 本來就是疑問句字義啊 是我中文爛? 02/15 22:24
39F:→ s8752134: 還是有國語老師來背書一下看我有沒有說錯 02/15 22:24
40F:→ LINPINPARK: 你要打造一個正確理性討論的房版我支持 02/15 22:24
41F:推 LINPINPARK: 除了疑問句,後面的那段同意句你不認為語意 02/15 22:31
42F:→ LINPINPARK: 就是在肯定他的造謠,您的事嗎? 您的事. 02/15 22:32
43F:→ LINPINPARK: 這兩個也是有差啊 02/15 22:32
44F:→ s8752134: 這個我上面有回復你了, ceca 回你 "施主, 您的事" 02/15 22:33
45F:→ LINPINPARK: 「您的事? 與他們無關」 02/15 22:33
46F:→ s8752134: 這句是在回覆你的問題 , 你問他 "我們是指誰" 02/15 22:34
47F:→ LINPINPARK: 「您的事. 與他們無關」 02/15 22:34
48F:→ s8752134: 他回你那句, 代表他一開始的那句是在講你沒錯 02/15 22:34
49F:→ s8752134: 但我說了 他是使用問句, 所以我才說不判罰 02/15 22:34
50F:→ LINPINPARK: 這個事 泛指代名詞 事情 又是指他認為集資找股東的事 02/15 22:34
51F:→ LINPINPARK: 不是你主管認定什麼上面的問題 02/15 22:35
推 ceca: 幹嘛..XD..弄我可以讓你們找更多集資和股東嗎,哈哈. 02/15 18:20
你主張他講的這句是在惡意造謠,
但我說了,他這句話是問句,所以不判罰。
至於你說 ceca: 施主,您的事,跟他們無關 這句,
在我看來明顯就是回答你這兩行:
推 LINPINPARK: 還有我們是誰? 板上之前網聚的版友嗎? 02/15 18:25
→ LINPINPARK: 你這樣指控mfcke , Alexstag , Jamo還有其他幾位版友 02/15 18:26
所以他是在回答你 "你問的我們是誰",答案是在講你。
所以整句就會是
幹嘛..XD..弄我可以讓你(Lin大)找更多集資和股東嗎
最終他還是個問句啊... 所以我才說不判罰
※ 編輯: s8752134 (60.251.239.124 臺灣), 02/15/2025 22:40:42
52F:推 LINPINPARK: 你今天判 「您的事嗎?與他們無關」這才是你執法無罪 02/15 22:38
53F:→ LINPINPARK: 的疑問句判例 02/15 22:38
54F:→ LINPINPARK: 「您的事. 與他們無關」 而不判,有失公允 02/15 22:39
55F:→ s8752134: 上面打的那串, 是我儘可能詳細地描述了 02/15 22:46
56F:→ s8752134: 如果您認為對你來說我還是判罰不公, 可以循小組長申訴 02/15 22:46
57F:→ s8752134: 但我得說, 我並沒有像你說的偏袒誰, 標準之前現在之後都 02/15 22:46
58F:→ s8752134: 是一致的 (只是跟你的期望或認知不同) 02/15 22:47
59F:推 LINPINPARK: 謝謝解釋,我認定判罰不公,會去申訴 02/15 22:47
60F:→ s8752134: 好的, 麻煩你了, tks. 02/15 22:51
61F:推 LINPINPARK: 申訴完畢,並且我刪除我在這個版上所有文章 02/16 00:31
62F:→ LINPINPARK: 永久退出,如果這種造謠可容忍,我不適合在這邊討論 02/16 00:32
63F:→ LINPINPARK: 任何資訊 02/16 00:32
64F:→ s8752134: 已看到申訴內容, 請靜候小組長/群組長回復 02/16 08:32
65F:→ sam21sam21: L大,不需要這樣啦,就潛水就好了! 02/16 10:59
66F:→ sam21sam21: 之前就是怕多樣性消失,求L大不要離開 02/16 11:00
67F:→ sam21sam21: 如果L大氣不過判決,就等版主換人時再出現 02/16 11:01
68F:→ sam21sam21: 求L大不要離開房版 02/16 11:01
69F:推 donby: 看到前因後果了 希望L大不要走+1 版上之前的很多好文都被刪 02/18 17:09
70F:→ donby: 了QQ 02/18 17:09
71F:推 kurenaiz: 看來這個版以後就不用來了 呵呵 02/18 18:57
72F:→ kurenaiz: 就讓那些人充斥版面就好 02/18 18:57
73F:推 NTU303150195: 我覺得ceca 的文充斥房版沒啥不好XD 02/23 21:02
74F:→ NTU303150195: 可恨c賊,都低調不發文了 02/23 21:02
75F:推 CaLawrence: ceca那種造謠抹黑式的推文 真的超級垃圾 02/24 08:40
76F:→ CaLawrence: 這種不水桶 房版風氣就是垃圾 02/24 08:41
77F:→ CaLawrence: 會因為這種垃圾風氣決定離開的人很多啦 只是不見得每 02/24 08:42
78F:→ CaLawrence: 個人都像Lin會宣告而已 02/24 08:42
79F:推 flexin: 這麼有錢在意相對這麼小的咖也是滿詭異的 02/26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