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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和房仲聊天, 發現他幫我寫了好幾張斡旋單, 價格都是低於我的開價, 估計是在幫我談價, 但每張上面都有我簽名, 這些簽名都是房仲自己幫我簽的。 我很訝異他偽造我的簽名, 更吃驚的是他竟然給我看, 他也覺得這樣沒有不對。 請問各位仲仲們這樣是業界常態嗎? 是我太菜太大驚小怪嗎? --
1F:推 taoist9999: 看你有沒有授權他簽名唄……05/02 11:12
2F:推 taoist9999: 不過這種房仲遲早會出事就是了。05/02 11:14
3F:推 HANAXALICE: 誰簽名誰負責05/02 11:22
4F:推 vava5566: 簽低沒關係吧,只是幫你去壓屋主05/02 11:27
5F:→ vava5566: 簽高不可能發生,所以感覺還好...體諒一下吧05/02 11:27
6F:推 eipduolc: 當然是不行啊05/02 11:37
7F:→ eipduolc: 看起來便宜行事,你應該要求至少要簽告知你05/02 11:38
8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業務 看到這篇 作何感想?05/02 11:38
9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斡旋屋主 看到這篇作何感想?05/02 11:38
你們怎麼想關我什麼事........??? 今天是我被偽造簽名,我還要顧及你們怎麼想哦? 要不買個水果盒感謝你們偽造出價單???
10F:→ eipduolc: 什麼都用方便包裝起來遲早出事05/02 11:38
11F:→ iq1000x: 台灣很多人對於違法都是說方便就好啊,05/02 11:43
12F:→ iq1000x: 佔用騎樓和違停不就最常見的05/02 11:43
沒錯。 這種善意或方便的違法,我實在不能接受。 這種善意或方便的違法,我實在不能接受。 他大可叫我多跑幾趟簽好幾張,路程不到一小時,跑一趟沒多遠。
13F:噓 lock7: 就吉下去啊,說那麼多05/02 11:49
14F:→ Petrovsky: 證據留下來 開張大吉05/02 11:55
15F:推 youknowit: 蒐證05/02 11:56
16F:推 rpg1510: 吉下去 賺和解金05/02 12:00
17F:推 cicatrix: 就是上次你發文的狀況啊05/02 12:01
是的。 我之前以為他是說他們有另外一張報價,是單純和屋主的協議。 沒想到就是偽造我簽名的斡旋單。 不管他們是要幫我還是自己圖利,我都不希望房仲幫我簽名....
18F:推 Matsui: 先誠實再成交05/02 12:01
19F:噓 knight92: 簽名偽造也太扯了吧05/02 12:05
20F:推 clement80161: 台灣房仲就是愛亂搞,沒信譽,難怪被看不起05/02 12:07
※ 編輯: afablueeye (49.216.29.67), 05/02/2019 12:15:09
21F:推 dollarshih: 完全不行,這仲介真敢 05/02 12:14
22F:噓 benny3579: 偽造文書還有人護航喔 05/02 12:15
23F:→ sagarain: 發了 05/02 12:16
24F:推 atixor: 你是不是很想買這間 05/02 12:18
25F:推 cicatrix: 所以上次我就說這個房仲自發點是好的,但是做法很笨 05/02 12:24
26F:→ proudwit: 哪一家房仲?給大家心裡建設一下~ 05/02 12:25
27F:→ cicatrix: 他也可以跟你講他的策略 然後一次寫好幾張也可以,所以 05/02 12:25
28F:→ cicatrix: 說他腦子不太好,現在客戶觀感不佳,怎麼成交呢? 05/02 12:25
29F:噓 king0710: 某樓笑呵呵,偽照文書還要管你怎麼想? 要不要三餐問候 05/02 12:25
30F:→ king0710: 吃飽沒? 05/02 12:25
31F:推 q135q135: 房仲們護起來:這只是做法很笨而已 啾咪 出發點是好的 05/02 12:37
32F:→ q135q135: 耶 看到這篇作何感想?哈 05/02 12:37
33F:推 lalacos123: 已經覺得不爽 覺得他不尊重 發這文的意義是啥@@" 樓下 05/02 12:38
34F:→ lalacos123: 求解 05/02 12:38
35F:→ afablueeye: 我很喜歡這房子沒錯。我也一直對房仲誠實以對,開價 05/02 12:45
36F:→ afablueeye: 直接實登價格開,沒在實登打幾折。我上來問是想了解 05/02 12:45
37F:→ afablueeye: 大家對這事情的看法和一般作法,看是我自己愛生氣大 05/02 12:45
38F:→ afablueeye: 驚小怪,還是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房仲有好有壞,不想 05/02 12:45
39F:→ afablueeye: 一竿子打翻,但我自認雖小和眼光差,遇到一個沒一句 05/02 12:45
40F:→ afablueeye: 實話的房仲。 05/02 12:45
41F:推 FFAA: 那就告下去啊 05/02 12:45
42F:推 frank111: 哪間業務這麼蠢?無知到基本的法律都不懂,快換一個吧 05/02 12:45
43F:→ frank111: 誰知道會不會搞出更無知的事,幾百萬的事交給這種人辦? 05/02 12:47
44F:推 atixor: 作法? 不就換房仲嗎 05/02 12:50
45F:→ Fujiwarano: 如果這業務最後幫你以低於你本來出斡旋的價格成交了 05/02 12:50
46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 你覺得我會怎麼想? 05/02 12:51
47F:→ Fujiwarano: 然後再問一次 05/02 12:51
48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業務 看到這篇 作何感想? 05/02 12:52
49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斡旋屋主 看到這篇作何感想? 05/02 12:52
50F:推 q135q135: 房仲們護起來:以違法的手段達成目的 你會怎麼想?哈 05/02 12:53
51F:→ afablueeye: 那我就再回答一次,你怎麼想不關我的事。我不想要房 05/02 12:54
52F:→ afablueeye: 仲透過偽造我簽名的方式成交這筆交易。 05/02 12:54
53F:推 noweic: 感想就是你偽造文書啊 05/02 12:55
54F:→ Whiteplus: 可是你是他嗎?你是他的業務嗎?你的他的斡旋屋主嗎? 05/02 12:56
55F:→ Whiteplus: 一樣的問題,可不可以不要問兩次? 05/02 12:56
56F:推 chiutepiao: 怎麼可以天成這樣XDDD偽造文書還雙手奉上證據 05/02 12:57
57F:→ Whiteplus: 你怎麼想不是重點,事情就不是發生在你身上,你怎麼想 05/02 12:57
58F:→ Whiteplus: 關當事人什麼事啊! 05/02 12:57
59F:→ Fujiwarano: 如同沈柏洋教授所說的 法律到底用來做什麼的? 05/02 12:58
60F:→ Fujiwarano: 你單純個體的衝撞 卻沒有辦法解決事情 05/02 12:58
61F:→ SEEDA: 房仲這種免洗職業 不意外 05/02 12:58
62F:推 q135q135: 某房仲會這樣問 還問了二次 不就代表他覺得這樣做是OK 05/02 12:59
63F:→ q135q135: 的嗎?呵 05/02 12:59
64F:→ Fujiwarano: 原來法律念久了 真的有可能會變成 自己不想要成為的人 05/02 13:00
65F:推 jamo: 這件事在我看來房仲是想幫你便宜點買到 05/02 13:00
66F:→ jamo: 你如果覺得不舒服,我建議你直接跟房仲說:X先生/小姐, 05/02 13:00
67F:→ Fujiwarano: 法律告訴你什麼叫做公平正義 但是沒有告訴你理由 05/02 13:00
68F:→ jamo: 我不在乎買貴,所以你可以不用任何的議價手法跟屋主議價 05/02 13:00
69F:→ jamo: 這麼一句話就好了 05/02 13:00
70F:→ Fujiwarano: 如果你不知道理由 然後你又把這個東西接受 05/02 13:01
71F:→ Fujiwarano: 當作公平正義 那你一直唸下去你就真的覺得你做的事情 05/02 13:01
72F:→ Fujiwarano: 都是對的 但我連這個是不是錯都搞不清楚 05/02 13:02
73F:推 chiutepiao: 某F還好嗎?到底在講什麼0.0? 05/02 13:02
74F:推 frank111: 如果業務冒用簽名,然後以更低價成交,這案子我一定退回 05/02 13:03
75F:→ frank111: 這合約有沒有效都不知道咧,到時候屋主轉頭來反咬一口 05/02 13:04
76F:→ Fujiwarano: https://lihi.vip/ZPZvu 在講什麼? 自己看阿 自己想 05/02 13:04
77F:推 jamo: 給樓上,一般來說不會更低價,唉,只能說這業務真的笨 05/02 13:04
78F:→ frank111: 說買方跟業務合謀詐欺,買賣無效,光走法院就走到哭 05/02 13:04
79F:→ frank111: 這種事業務偷偷來,買方不知道就算了,買方都知道了業務 05/02 13:05
80F:→ frank111: 偽造簽名還裝傻就是共謀,小心惹了一身腥,離這種無知又 05/02 13:06
81F:→ Fujiwarano: 沈柏洋教授 當年還給我學期成績89分呢(自豪ing 05/02 13:06
82F:→ frank111: 愚蠢+不誠實的業務遠一點 05/02 13:06
83F:推 vilico: 呃…看來你遇到(自認專業&自認出於好意?)的房仲了 05/02 13:07
84F:推 q135q135: 房仲違法讓買方不舒服 買方應該:1.換掉這個房仲?2.告 05/02 13:07
85F:→ q135q135: 知房仲不在乎買貴 可以不用議價 然後繼續委任該房仲? 05/02 13:07
86F:→ q135q135: 3.請房仲不要做違法行為 然後繼續委任該房仲?請作答 05/02 13:07
87F:→ vilico: 能拿到漂亮價格固然重要,但大筆交易首要是尊重和信任(如 05/02 13:08
88F:→ vilico: 同原po訴求)。況且開低也有些屋主就不爽乾脆不賣了(然 05/02 13:08
89F:→ Fujiwarano: 1 2 3 就考驗你的人性 這樣 05/02 13:08
90F:→ vilico: 而買家確實很有興趣時),調整開價事先溝通並不困難,即 05/02 13:08
91F:→ vilico: 使覺得開高了仍然應該先尊重買家&討論商議出價調整考量。 05/02 13:08
92F:推 uyrmb47: 違法就違法還問三小怎樣 05/02 13:09
93F:→ uyrmb47: 主管要是知道早就把他抓過來訂了 05/02 13:11
94F:推 jamo: 簡單說房地產這行就是考驗人性,很多事拿到檯面上擺出一副 05/02 13:12
95F:→ jamo: 道貌岸然的嘴臉譴責誰不會? 05/02 13:12
96F:→ jamo: 但真正實務操作上,三五十萬的數字擺在那邊,再怎麼醜陋的嘴臉 05/02 13:13
97F:→ jamo: 我都看過 05/02 13:13
98F:推 uyrmb47: 是啦 等到被告了不要上來哭邀就好 亂搞說的理直氣壯 05/02 13:13
99F:→ uyrmb47: 不簡單啊 不要說為啥別人不尊重 自己先尊重自己的職業 05/02 13:13
100F:→ jamo: 所以說這行身段不夠柔軟,手腕不夠靈活跟本生存不下去 05/02 13:14
101F:→ jamo: 原po 看不爽可以告他也可以換掉,就這樣~ 05/02 13:14
102F:→ uyrmb47: 身段柔軟和違法有啥鬼關係? 05/02 13:14
103F:推 frank111: 這種事跟人性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有滿滿的蠢和無知 05/02 13:15
104F:→ jamo: 尊重自己職業?? 呵呵,我看過一堆人說"XXX萬"我就買,然後 05/02 13:15
105F:→ jamo: 談到那個價了馬上換一副嘴臉說:我那有說過這句話 05/02 13:16
106F:推 vilico: 這篇訴求就是不受尊重吧…手腕身段是另回事==||| 05/02 13:16
107F:→ jamo: 尊重自己嘴巴很難? 05/02 13:16
108F:推 uyrmb47: 說個笑話 把嘴砲和違法說在一起 別再丟臉了 05/02 13:16
109F:→ jamo: 無所謂吧,看不爽就告啊~~我只是跟原po說說他的agent的心態 05/02 13:17
110F:→ Fujiwarano: 我只能說 買方 業務兩人作法都錯 最無辜的其實是屋主 05/02 13:17
111F:→ jamo: 而已,要告就去告啊反正證據那麼充足,關我屁事~科科 05/02 13:17
112F:→ uyrmb47: 這買賣要是出事了 原po不用上法院? 這不是損失? 05/02 13:18
113F:→ jamo: 欸,有很多人網上嘴炮都被告到翻天,嘴炮不犯法?呵呵~ 05/02 13:18
114F:→ uyrmb47: 嘴砲=/=公然侮辱罪 唉 05/02 13:19
115F:推 vilico: 奇(推文)共賞。這篇推文開了眼界@@ 05/02 13:19
116F:→ Fujiwarano: 你有疑問 應該是當下直接問店長跟業務 不是來公審 05/02 13:19
117F:推 q135q135: 反正某些人視道德和法律為無物 達成目的最重要 這就叫 05/02 13:19
118F:→ q135q135: 做身段柔軟 否則會無法生存 懂嗎?呵 05/02 13:19
119F:→ uyrmb47: 我認識的都不敢這樣幹 會被店長幹到飛起來 05/02 13:20
120F:→ Fujiwarano: 然後就可以在當下結束這段錯誤的因果關係而非走到如此 05/02 13:20
121F:→ Fujiwarano: 法律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 只有人性跟良知可以處理而已 05/02 13:21
122F:→ Fujiwarano: 所以我才說 1 2 3 考驗你的人性 05/02 13:22
123F:推 jamo: 我不反對原po趕快去告啊,記得把開庭時間po上站 05/02 13:23
124F:→ q135q135: 對了 撲馬本名是“沈伯洋” 不是沈柏洋 老師的名字都 05/02 13:23
125F:→ q135q135: 可以打錯 看不出來有很尊重撲馬耶 哈 05/02 13:23
126F:→ jamo: 讓大家看看正義的伸張,否則就對不起站上這麼多正義人士囉 05/02 13:23
127F:推 xbeyond: 可以公佈一下哪一家房仲公司,哪一位房仲嗎 05/02 13:23
128F:推 JuanWang: 議價方法很多 搞假斡旋去議價是最low的 05/02 13:24
129F:→ JuanWang: 假斡旋被抓到 還能振振有詞護航 也難怪仲介被看不起 05/02 13:24
130F:→ jamo: 恩我也很想認識認識這位仲介~你po上來搞不好很多人跟我一樣 05/02 13:25
131F:→ jamo: 想法哦~ 05/02 13:25
132F:→ afablueeye: 社會上什麼人都有,看推文就知道了,還講什麼考驗人 05/02 13:26
133F:→ afablueeye: 性。如果因為出於善意就可以允許犯罪,那每個因小孩 05/02 13:26
134F:→ afablueeye: 學費搶銀行的人都可以原諒了。不是嗎 05/02 13:26
135F:→ jamo: 那你就去告啊,或者把仲介公布啊~我都不反對~~gogogo~ 05/02 13:27
136F:→ Fujiwarano: 反正我只是路過天橋下說書的而已阿 新注音常忘記選字 05/02 13:27
137F:→ Fujiwarano: 如果你認為是犯罪 你應該在Sun Apr 28 01:39:42 2019 05/02 13:28
138F:→ Fujiwarano: 當下就應該跟你的業務提出你的疑問 現在結果就不同了 05/02 13:29
139F:推 HarryHTC: 先誠實 再成交… 咦! 05/02 13:30
140F:推 jyyyisu: 教授給你幾分跟這篇的關聯是啥?我看不懂 05/02 13:31
141F:→ Fujiwarano: 不是當事人 看不懂很意外嗎? 05/02 13:32
142F:推 uyrmb47: 說起來那廣告也挺好的 先誠實真的很難XDDDD 05/02 13:33
143F:→ Fujiwarano: 我也不是當事人 我還是看得懂阿 只是懶得講破而已 05/02 13:33
144F:推 jamo: 是啊,我認識的誠實仲介無一例外全部陣亡 05/02 13:34
145F:→ Fujiwarano: 我也沒收你任何一毛錢 花了我好多時間害我沒吃午餐 05/02 13:34
146F:→ jamo: 現實告訴我人根本不喜歡聽真話!大家只愛看演戲~ 05/02 13:34
147F:推 q135q135: 這代表現在存活下來的房仲都是不誠實嗎?黑人問號 05/02 13:36
148F:→ afablueeye: 我哥就是律師,雖然不是地政專門的但也處理過幾筆土 05/02 13:36
149F:→ afablueeye: 地糾紛,我直接說我們的討論結論,我不會提告。我目 05/02 13:36
150F:→ afablueeye: 前已取消所有斡旋書並不再和該房仲合作。我哥問我, 05/02 13:36
151F:→ afablueeye: 你出發點是要給房仲刑事教訓還是要賠款和解,我說目 05/02 13:36
152F:→ afablueeye: 前我沒損失不需要賠款,只需要寄個存證信函讓他們警 05/02 13:36
153F:→ afablueeye: 惕就好。是一家綠色但非上市櫃公司,房仲名就不說了 05/02 13:36
154F:→ afablueeye: 。 05/02 13:36
155F:→ jyyyisu: "害"你沒吃午餐?原po有拜託你推文喔? 05/02 13:37
156F:→ Fujiwarano: 嗯 你是個好人 但記得要告訴那個店長跟業務 05/02 13:37
157F:推 dans: 我其實不在意「善意的偽造文書」及仲介笨到讓你知道,但我 05/02 13:37
158F:→ dans: 挺在意「寫了很多斡旋單」這事,這證明了這仲介沒有議價的 05/02 13:37
159F:→ dans: 能力,甚至可能無視了公司長輩的勸誡,我不明白你和這仲介 05/02 13:37
160F:→ dans: 在失控什麼,但接下來只會更失控,所以勸你直接更換仲介吧 05/02 13:37
161F:→ Fujiwarano: 我寧願你用溝通的方式 也不願意你用非法的方式成交 05/02 13:38
162F:推 NTULioner: f是不是當事房仲阿 崩潰成這樣 05/02 13:38
163F:推 jyyyisu: 他說他的學期成績是89分喔 05/02 13:39
164F:→ Fujiwarano: 不然網路世代 壞事迅速會因為任何人無意間傳遍全世界 05/02 13:40
165F:推 dans: 如果我是店長,應該也會直接開除這個仲介,這種議價會直接 05/02 13:41
166F:→ dans: 玩爛一個物件,而且偽造斡旋單帶來的傷害挺大的 05/02 13:41
167F:→ Fujiwarano: 我都說我是天橋底下說書的了有人好像不知道還在正義哥 05/02 13:42
168F:→ Fujiwarano: 我告訴你 如果我是那個屋主 你以後私下來找我成交 05/02 13:43
169F:→ Fujiwarano: 我也不會賣給你 這就是屋主的心情 05/02 13:43
170F:→ Fujiwarano: 去找個 你值得信賴的業務 重新出價吧 05/02 13:44
171F:→ Fujiwarano: 記得出斡旋前 一樣要講我剛剛提醒你那句話 05/02 13:44
172F:推 Hanbor: 在講什麼...有事嗎? 05/02 13:46
173F:→ shaoweei: 繞這麼多,不就是把策略跟買方說,請他簽名就好? 05/02 13:48
174F:→ shaoweei: 給房仲自己簽,如何保證每一案都是善意?如何保證信譽? 05/02 13:49
175F:→ Fujiwarano: 樓上 當我是屋主看到你樓上這段話 也是一樣想法 05/02 13:49
176F:→ Fujiwarano: 洽談這種東西 直接單純溝通就好了 成交與否本來就緣分 05/02 13:50
177F:→ Fujiwarano: 因為你說 你很喜歡這房子 我才拉拉紮紮浪費時間講這些 05/02 13:51
178F:→ Fujiwarano: 本來就跟我無關的事情 我只是路過天橋下說書的而已 05/02 13:52
179F:推 atixor: 直接回答問題有很難嗎??????? 05/02 13:54
180F:推 Petrovsky: 最好是有 善意偽造文書 啦 XD 05/02 13:56
181F:→ Fujiwarano: 情緒沒先處理完 要怎麼解決問題呢? 05/02 13:59
182F:→ Fujiwarano: 法律也無法處理情緒的問題 法律看起來無所不能 可惜卻 05/02 14:01
183F:→ Fujiwarano: 無法處理人性 與良知 05/02 14:01
184F:推 s359999: 在中仲眼中只有撈? 黑心無良心的吧? 但偽造文書欸? 05/02 14:04
185F:→ s359999: 還有人來護文說:體諒一下? 真是利益真好? 05/02 14:06
186F:→ Fujiwarano: 有人還在正義哥 好了我肚子餓了 找東西吃去 05/02 14:08
187F:噓 punkdog: Fujiwarano 我如果是你爸 看你大力護航違法 作何感想? 05/02 14:13
188F:推 G8MO: 我們都會讓屋主自己簽 05/02 14:13
189F:推 uyrmb47: 應該是說本來不就是必須要屋主自己簽 05/02 14:15
190F:推 Celtic8879: 已經是偽造文書了 你自己上班時可能會幫客戶簽名 叫 05/02 14:16
191F:→ Celtic8879: 客戶體諒你一下嗎? 05/02 14:16
192F:→ uyrmb47: 因為這種東西事後出事都很容易被拿來當證據打 05/02 14:16
193F:→ uyrmb47: 我就不懂了 多簽幾張低價的讓客戶知道有做事不好嗎 05/02 14:17
194F:→ Petrovsky: 仲仲用話術 騙、拐、藏 這還情有可原 因為就想多賺一點 05/02 14:19
195F:→ Petrovsky: 但亂幫別人簽名 製作假文件 已經是明顯違法 05/02 14:20
196F:→ Petrovsky: 社會不應容許這種行為 05/02 14:21
197F:推 Justice5566: 善意偽造文書 XDDDDDD 05/02 14:23
198F:推 msk127: 某F到底在公三小 05/02 14:24
199F:推 zonemori: 偽造文書,堅持提告,房仲業很多這種該告死他的。 05/02 14:28
200F:→ Fujiwarano: 正要準備出門又看到這些 你就知道公審的"好處"在哪了 05/02 14:29
201F:→ Fujiwarano: 這篇文章真應該轉發給各仲介的line群當作歷史教育文章 05/02 14:30
202F:→ zonemori: 那家店的房仲,有這種貨色,整間店應該都差不多 05/02 14:30
203F:→ Fujiwarano: https://lihi.cc/SDhoM 在牢的謊言 卻逃不過天眼 05/02 14:31
204F:噓 chihchuan: 偽造文書還可以護航 05/02 14:47
205F:推 hanghking: 吉起來~~吉ㄧ波~ 05/02 15:02
206F:推 BlueMountain: 花87塊請本版的無牌律師幫你告他 05/02 15:08
207F:→ hanghking: 準備資料,報警處理呀,律師當告代CP值低歐 05/02 15:28
208F:推 errantry: 個人覺得這已非善意的偽造文書了,若賣方一看到被偽造 05/02 15:31
209F:→ errantry: 的低價出價,一個不爽就算你再出也不想談,那仲介是否 05/02 15:31
210F:→ errantry: 有造成損失呢?老老實實的不好嗎? 05/02 15:31
211F:推 devily: 我已經做了十年仲介~~ 公司跟主管都多次宣導 不能偽造文書 05/02 15:33
212F:→ devily: 不能做假斡旋~ 就算是為買方議價 假斡旋就是違法 05/02 15:35
213F:→ devily: 如果業務用這種方式談價被發現 一定開除的 05/02 15:36
214F:→ sagarain: 什麼叫善意的偽造文書啊? 05/02 15:37
215F:推 frank111: 明明就有很多仲介走正路,就是有些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05/02 15:38
216F:→ devily: 原po問這是常態嗎? 很久很久前不少仲介公司會這樣教育新人 05/02 15:39
217F:→ devily: 現在大家法律素養高 多半倡導不可以這樣吧(我在台北加盟店 05/02 15:40
218F:→ devily: 多正當的理由 多崇高的理想 都不足以合理化使用錯誤的手段 05/02 15:41
219F:推 frank111: 偽造文書是公訴罪,連律師費都不用,原PO不提告很佛心了 05/02 15:57
220F:推 Avvenire: 推文某人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好有趣www 05/02 16:13
221F:→ YZRIA: 怎麼都是某人推一些 05/02 16:20
222F:推 chiutepiao: 還要人自己看自己想XDDD傻眼 89分跟本篇關聯度0 05/02 16:23
223F:推 mig21: 吉下去 05/02 16:25
224F:推 demo1: 法律不就是最低的規則嗎?連遵守都不願意 還學法律幹嘛? 05/02 16:53
225F:推 xhs: 如果我的仲介冒用我名義簽名,我管他幫我殺多少錢,我一定告 05/02 17:06
226F:→ xhs: 到底,上面推文的f大,如果你是仲介,你蠻沒職業道德的 05/02 17:06
227F:→ xhs: 絕對不會跟你做任何交易,也不會推薦任何人,因為你連基本的 05/02 17:08
228F:→ xhs: 職業道德都沒有 05/02 17:08
229F:推 vovhsin: 奇文共賞XD真是活久見耶 05/02 17:19
230F:噓 cyshowen: 房仲不寫你的名字也可以編很多人名地址來壓賣方 05/02 17:19
231F:推 batista1980: 偽造簽名....好可怕 05/02 17:22
232F:→ batista1980: 不就是因為很多人連最低的道德水準都沒有,才會讓大 05/02 17:24
233F:→ batista1980: 家增加很多不必要的成本跟浪費時間 05/02 17:24
234F:推 q135q135: 某F的確是房仲無誤啊 不過他自稱身兼三職哦 05/02 17:26
235F:→ q135q135: 本板視法律與道德為無物的人很多 看久了就知道都是些什 05/02 17:29
236F:→ q135q135: 麼樣的人了 有人還對自己沒有道德感到自豪耶 05/02 17:29
237F:噓 cofepupu: 樓上好幾樓的路人甲乙連事情文章內容都沒看清楚,在那 05/02 17:31
238F:→ cofepupu: 邊瞎攪和慫恿別人去訴訟,超好笑。法律是不是有一條跟這 05/02 17:31
239F:→ cofepupu: 有關的阿? 05/02 17:31
240F:→ cofepupu: 這些路人甲乙根本連道德都沒資格談。 05/02 17:32
241F:推 batista1980: 所以在有些人眼中,道德跟法律都不重要....... 05/02 17:32
242F:→ batista1980: 好可怕,打死我不敢把自身利益交到這種人手上 05/02 17:33
243F:→ cofepupu: 天橋下說書的當然叫事主自己思考要採取什麼行動。一堆 05/02 17:34
244F:→ cofepupu: 鼓動訟事的路人甲乙,你們跟網路訟棍基本上沒差距多少。 05/02 17:34
245F:→ batista1980: 連基本規則都不想遵守的人,誰知道會做出什麼事害到 05/02 17:35
246F:→ batista1980: 自己 05/02 17:35
247F:→ smilekid1105: 怎麼有人護航偽造文書敢拉撲師救援啊 05/02 17:40
248F:→ cofepupu: 有人連別人在幫原po都看不懂。原po只是想買到他喜歡的 05/02 17:44
249F:→ cofepupu: 房子,根本無意訴訟。 05/02 17:44
250F:→ cofepupu: 還好意思扯什麼道德 什麼法律 根本笑死人 05/02 17:45
251F:→ Petrovsky: 還把噗馬拉進來 XD 05/02 17:56
252F:→ Petrovsky: 話說 噗馬跑回來台灣了?! 05/02 17:56
253F:→ Petrovsky: 現在博士畢業真的是不好混 05/02 17:57
254F:→ cyshowen: 現在還沒談成都說房仲你好壞~ 談成少個幾十萬就變你好棒 05/02 18:08
255F:→ mydarkfight: 不用跟上面那個怎麼想的房仲計較啦 05/02 18:09
256F:推 amordelcor: =.= 這種知道就吉了啦 05/02 18:11
257F:→ cyshowen: 賣方的權利和義務是"賣方仲介"要維護的,甘買方屁事。 05/02 18:11
258F:→ cyshowen: 難不成屋主開價開貴了~ 買方仲介還要拿屋主高價去談喔? 05/02 18:14
259F:推 cofepupu: 他都說這篇文章很適合當作其他仲介教育訓練的法律案例 05/02 18:15
260F:→ cofepupu: 教訓了,還有路人甲乙在扯護航仲介,無視法律什麼的,真 05/02 18:15
261F:→ cofepupu: 的超好笑,你們的國文老師在哭泣。連理解別人講話的能力 05/02 18:15
262F:→ cofepupu: 都沒有。一味鼓動興訟。 05/02 18:15
263F:噓 Neymar: 覺得不爽就換仲介啊或者告知店長啊 05/02 18:15
264F:推 stevensevens: 不去提告偽造文書?來這問版友,得到的答案不就是睜 05/02 18:16
265F:→ stevensevens: 一隻眼閉一隻眼? 05/02 18:16
266F:→ cyshowen: 買貴再來說買方仲介聯合屋主坑你??每一段都有這種例子 05/02 18:17
267F:推 frank111: 怪了,無恥的仲介怎麼這麼多,以這種非法的手段買屋,就 05/02 18:36
268F:→ frank111: 算再便宜,正常人都不會願意買單 05/02 18:36
269F:→ supa64: 某些人說詞不就是專門的網路訴棍嘴臉,會意外就神奇嘍(指 05/02 18:37
270F:→ supa64: 指某些帳號說詞 05/02 18:37
271F:推 frank111: 道德是一回事,光是東窗事發衍生的問題就讓人頭痛 05/02 18:40
272F:推 taoist9999: 噗馬早就拿到博士,回來台灣教書了。 05/02 18:56
273F:推 Amewakahiko: 台灣就笑貧不笑娼 偽造文書當日常 以後要怎麼教小孩 05/02 19:19
274F:→ Amewakahiko: 偽造私文書還有要件是足生損害於他人 原po如果更便宜 05/02 19:20
275F:→ Amewakahiko: 買到 就看你的正義感多強 告訴賣方願意作證吉房仲XD 05/02 19:22
276F:推 q135q135: 哇 有人提出“網路訴棍“這個新名詞耶 這是什麼意思啊 05/02 19:42
277F:→ q135q135: 和網路訟棍的意思一樣嗎? 05/02 19:42
278F:→ afablueeye: 以上的推文看下來,雖然少數惡質仲仲覺得這沒什麼, 05/02 19:58
279F:→ afablueeye: 但很慶幸大部分人覺得這樣不妥,代表台灣房仲大部分 05/02 19:58
280F:→ afablueeye: 仍可以相信! 05/02 19:58
281F:推 roc1110: 本版好妙喔,基於好意就可以偽造文書??? 05/02 20:48
282F:推 HarryHTC: 只要成交 什麼違法事也可以... 仲仲護起來 05/02 21:02
283F:推 q135q135: 咦 我看到有人說cofepupu的分身就是Fujiwarano耶 請問 05/02 21:19
284F:→ q135q135: 有八卦嗎? 05/02 21:19
285F:→ cofepupu: 八卦就是 法庭上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阿 05/02 21:24
286F:→ cofepupu: 我也有聽到八卦 q135q135是angel07的分身阿 聽說總共還 05/02 21:26
287F:→ cofepupu: 號稱有5個"合法"分身呢 05/02 21:26
288F:→ cofepupu: 八卦就是還曾經進多重ID然後宣稱使用代理伺服器說為了 05/02 21:28
289F:→ cofepupu: 避免網路訟棍而用的,笑鼠人,做什麼事怕人家網路訟棍 05/02 21:28
290F:推 Neymar: 第一屆釣魚大賽,開始! 05/02 21:30
291F:→ cofepupu: 可能自己平常就是做這種事 怕人家也比照辦理報復你吧 05/02 21:30
292F:→ mydarkfight: 一個會跳板一個不會跳板是在吵什麼? 05/02 21:57
293F:→ mydarkfight: 一個是兩帳ip不重複 另一個也是兩帳ip不重複 05/02 21:59
294F:→ mydarkfight: 但是相同ip的帳號重疊率很高 05/02 21:59
295F:推 zeroyaking: 那個有啥稀奇 有人分身還嗆說他用跳板抓不到他 05/02 22:05
296F:→ zeroyaking: 超好笑的 05/02 22:05
297F:推 amordelcor: qq=angel07 難怪我覺得angel很沈得住氣 心裡素質不錯 05/02 22:15
298F:→ amordelcor: XD 05/02 22:15
299F:推 q135q135: 我是angel07的分身不就是某人自己講的 自己聽到自己編 05/02 22:22
300F:→ q135q135: 出的故事叫八卦哦 滿好笑的 05/02 22:22
301F:→ q135q135: 至於cofepupu的分身就是Fujiwarano是誰講的 有興趣的人 05/02 22:25
302F:→ q135q135: 自己一起用那二個ID去丟狗 不就知道囉 哈 05/02 22:25
303F:推 q135q135: 我還聽說有人被永久水桶了 慘~幫QQ~ 05/02 22:29
304F:→ cofepupu: 不就是你檢舉桶我的嗎? 綠色蝨子滿地跑阿 05/02 22:47
305F:→ cofepupu: 我要去洗澡了 超怕綠色蝨子跳到我身上吸我的血 恐怖鵝 05/02 22:48
306F:推 batista1980: 會上網問怎麼逃稅不會被舉報的人 噓這篇也不意外 05/02 22:52
307F:推 batista1980: 跳梁小丑可以臉皮厚成這樣我也挺佩服的 05/02 23:02
308F:推 q135q135: 咦 我聽說某人不是在本板被永桶的耶 哈 05/02 23:04
309F:推 q135q135: 至於某人被我檢舉後懷恨在心 一直針對我和我的職業人身 05/02 23:07
310F:→ q135q135: 攻擊 這我就真的很懶得講了 05/02 23:07
311F:→ cofepupu: 綠色蝨子是職業?這我是第一次聽說 之前版主不是已經有判 05/02 23:16
312F:→ cofepupu: 例說沒有疑慮了嗎?怎麼還有人在自作多情阿? 05/02 23:16
313F:推 asdlkjfgh: 某幾樓推文令人大開眼界 05/02 23:17
314F:推 batista1980: 如果q律師是板主分身,那影射人身攻擊他的不是早就進 05/02 23:28
315F:→ batista1980: 桶了嗎? 05/02 23:28
316F:→ batista1980: 這版版主對言語攻擊的放任度大概ptt第一,我挺佩服的 05/02 23:30
317F:→ batista1980: ,國定殺戮日的概念XD 05/02 23:30
318F:推 nook777: 這業務87到一個極致 05/02 23:32
319F:推 nice60712: 跟車版鐵捲門哥一個樣 還89分呢 05/02 23:48
320F:推 benny3579: 支持原PO告偽造文書 05/02 23:49
321F:推 masterkey: 一直問人家怎麼想的人到底是有什麼事XD 05/02 23:53
322F:推 molopo: 告下去 05/02 23:56
323F:推 cream27: 請問綠色蝨子是什麼意思 05/03 00:07
324F:推 josh0114: 我智商不足 看不懂F大的文字表達... 05/03 00:20
325F:推 vivisyne: 撲馬回台灣教犯罪學也才這一兩年的事,當年給89分是啥? 05/03 06:56
326F:→ vivisyne: 要護航拉他下水他應該會不太開心噢 05/03 06:56
327F:推 gn01216674: f在各大版都被水桶或警告 股票版還10年水桶 大家不用 05/03 08:19
328F:→ gn01216674: 太認真 05/03 08:19
329F:推 spencer2567: 估狗他ID就知道了拉 05/03 11:39
330F:推 HarryHTC: 原來F大是如此.... 05/03 13:32
331F:推 chiutepiao: 期待某F繼續推文的說lol 05/03 17:00
332F:推 HSNUSLCFRED: 哪家仲介啊?這換作是我一定吉下去! 05/04 19:34
333F:噓 Dschicksal: 偽造文書咩 某F崩潰? 05/06 00:38
334F:→ seekfine: 偽造文書真的不行,認識的仲介朋友沒人敢這樣搞,大不了 05/06 09:26
335F:→ seekfine: 買方買不到,也不會承受這種會失去信譽和犯法的事 05/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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