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sna80 (蘇斯娜-聖誕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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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Re: [問題] 請教大家法律、站規、板規是否賦予推噓文
時間Wed Aug 7 09:59:37 2019
※ 引述《pigeons217 (pigeons)》之銘言:
: 因為有板友在推文提到法律的位階
: 憲法>法律
: 因為要回覆的內容較多,另闢一文回答:
: 以下見解參考網路資源:
: 「言論自由」並不是漫無邊際、無法無天的自由,它背後的基礎是「言論責任」,這也
是
: 我們不能用言論自由為名,行傷害他人之實。一個沒有責任的自由,後果將會是所有的
罪
: 我國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言論自由係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各個國家機關自然應該盡力維護,但憲法所保障的
基
Hi pigeons217,
你把事情想的太複雜
1. 言論自由可以讓人表達喜歡或不喜歡
2. PTT的推跟噓,只是表示喜歡或不喜歡或其他想法
但留言內容必須合乎中華民國憲法跟刑法規定
結論:任何人只要公然侮辱 人身攻擊 誨謗 等違法事項
除了可以到該板檢舉之外,你也可以在現實中提告
以上幾點只要使用 PTT 都可以保障的人身言論自由
我們回來探討你一開始的問題
" PTT 站規跟板規有沒有給予使用者推噓文執行罷凌的權力? "
如果你有認真的使用你的大腦
就可以知道 PTT站方只是保障言論自由,但是違反站規或板歸才處理
並不會以限制言論自由為前提,讓人只能表現特定想法
再來,什麼叫罷凌?
一個人表達不喜歡>> 個人喜好受言論自由保障
還是一群人表達不喜歡>> 每個人喜好受到言論自由保障
還是一群人對你人身攻擊 惡意中傷
>> 如果構成要件該當,你可以維護你的權利檢舉或提告
而這些要等到你的權利受損了才能處理
但如果是一群人不喜歡你
也許你覺得是罷凌,你有兩個選擇
1. 檢討自己
2. 離開PTT
或是
3. 強迫別人喜歡你 >> 這是不是你發文的目的我就不清楚了,但你違反了憲法保障的言
論自由
最後 如果你真的不喜歡被人噓或被討厭
努力做個溫柔善良的人,討厭你的人一定會變少的
當然,那是你創新帳號的事了
加油,希望你的腦袋能吸收
講成這樣還不懂,就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了 (無奈
--
如果有來生,我要做一棵樹,
站成永恒,沒有悲歡的姿勢。
一半在土裏安詳, 一半在風裏飛揚;
一半灑落陰涼, 一半沐浴陽光,
非常沉默驕傲,不尋找不依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28.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565143184.A.6AB.html
1F:推 jonsauwi: 你真是認真……只能推了……08/07 10:01
第一次我會有耐心的解釋☺
※ 編輯: susna80 (39.9.65.124 臺灣), 08/07/2019 10:03:35
2F:推 pigeons217: 女板沈默的人多,支持霸凌者的人應該沒有你想像的多08/07 10:30
3F:→ pigeons217: 討厭我這個id的人有 或許也沒有你想像的那麽多08/07 10:30
4F:→ pigeons217: 教如何自保同時,是否也教教教不要霸凌別人?08/07 10:30
5F:→ pigeons217: 被霸凌只能自我檢討離開躲起來?或是與霸凌者妥協?08/07 10:30
不要轉移話題
公共平台上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可以表達自己的喜好
這是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就像你可以表達你不喜歡被討厭
不然你這樣的行為
也等於找一堆人來支持你討厭你所討厭的人
你就成了你口中的霸凌者
是不是覺得哪裡怪怪的?因為你沒有霸凌的意思
表達自己的喜好 不等於霸凌
搞清楚什麼叫霸凌再來談
尤其你的回覆顧左右而言他
找一堆不是理由的說法
這不叫討論 這叫強迫別人喜歡你跟支持你
別人喜不喜歡你是種自由
如果別人的發言違反刑法造成你權利受損
大家也會支持你
現在好好想一想
憲法沒有賦予你權利去控制別人的喜好
你只能對傷害你權利的人做出反擊
但不代表你可以要求其他人失去言論自由的權利
※ 編輯: susna80 (39.9.65.124 臺灣), 08/07/2019 10:43:09
6F:推 PanaS0Nic: 裝睡的人叫不醒08/07 10:38
真的
7F:推 nonocom: 把霸凌看的太重 人家認同你就爽 被噓就破碎 你還是隨波逐 08/07 10:40
8F:→ nonocom: 流的輸家呀 你自己立於不敗就好呀 08/07 10:40
9F:→ nonocom: 話說你的ID我怎麼完全沒印象? 粉叫217 0_o 08/07 10:41
10F:→ nonocom: 話說你要是能像我這樣永遠不敗 你就會有一堆背後靈跟不停 08/07 10:42
11F:→ nonocom: 愛哭又愛跟 一直黏一直跟 連我的剩飯粒都吃不到 那才有成08/07 10:43
12F:→ nonocom: 就感呢~ 噗08/07 10:43
13F:→ nonocom: 有些人就是這樣 固執 覺得吃不到不甘願 自卑憤世 總是認08/07 10:44
14F:→ nonocom: 為環境對不起他 別人欠他 其實就是他自己恨這個世界而己08/07 10:44
15F:→ nonocom: 做人不惜福不滿足 看什麼都不順眼 愈想吃就愈被考驗08/07 10:45
16F:→ nonocom: 貪心帶來瞋恨 最後走向我執 很可怕的地獄r08/07 10:45
不懂的放下 就別使用ptt
登出是一件簡單的事
17F:推 FZ5566: A就留幾個讓我噓了有成就感的不行逆?08/07 10:46
XDD
※ 編輯: susna80 (39.9.65.124 臺灣), 08/07/2019 10:54:56
18F:推 johanzhou: 他一直覺得自己被霸凌 08/07 11:01
19F:→ johanzhou: 蘇蘇真是溫柔 08/07 11:01
20F:→ susna80: 肥宅走在路上就被人說妨礙風化,覺得難過 08/07 11:01
21F:→ susna80: 沒有人要為被害妄想負責吧 08/07 11:02
22F:→ susna80: 我都準備檢舉超貼了,檢舉人超快,我都還在截圖XD 08/07 11:13
23F:推 enuj: 這篇喜歡♡ 08/07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