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77928 (f77928)
看板WomenTalk
標題Re: [閒聊] 所以你/妳是支持死刑or廢死的呢?
時間Thu Jul 4 13:28:56 2019
原文恕刪
首先,就本刺警新聞來說根本沒有冤獄問題。
(假如事後又要扯兇嫌的心理狀態就難看了)
其二,對我而言
冤獄的可能性從來就沒辦法反證死刑必須廢除。
駕駛車輛極有可能會出車禍殃及無辜生命
於是全國廢除車輛行駛吧!狗屁不通
冤獄問題出在執法審判者的訓練,而不是死刑
不要把對個別無能的法官、律師的合理質疑
強拉整個司法體系的神聖性來救援
圖個進步國家的表象就也想搞廢死
我理解很多學法律出身的律師或相關從業人員
十分感冒包含我在內的路人甲沒有法律專業
卻很愛質疑法官是恐龍、台灣司法不嚴謹
自以為聰明對法界指手畫腳
認為自己的專業受到路人的輕蔑與污辱
但
如同現在以似是而非的環保理由
禁止內用餐廳提供吸管
問題從來就不是出在乖乖把垃圾丟進垃圾桶的普羅大眾
而是為什麼政府處理廢棄物上有這麼多問題??
我親眼看吸管進垃圾桶
卻跟我說海龜鼻子上插了吸管所以我不給你使用了
然後改用表面積、體積比起以前更大的塑膠就口杯蓋?
...我真的黑人問號欸
滿腦子禁這個廢那個之前
是不是內部檢討一下,把腦殘廢物打包起來從體制內去除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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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es0001: 冤獄廢死的問題是死刑不可逆,你判錯沒法補償吧,和你07/04 13:37
2F:→ kkes0001: 舉的車子問題八竿子打不著07/04 13:37
我承認例子並不好
不可能有完整類比的例子的
重點精神在於「因為結果不可逆,所以禁止」這件事本身我不認為足夠嚴謹
3F:推 LiveInNow: 可以規定撞死人的那台車子必須銷毀 車主死刑 但街上還07/04 13:47
4F:→ LiveInNow: 有一堆可能撞到人的車子 廢死的想法可能覺得死刑無用07/04 13:47
5F:→ LiveInNow: 但我是覺得1.監獄沒有教化功能 2.台灣沒有真正終生監07/04 13:47
6F:→ LiveInNow: 禁 3.有終生監禁我也不想花錢養他們07/04 13:47
以下前提若都滿足,廢死也不會引發爭議了
1.所有執法審判者接受的教育與訓練足夠完備
(執法審判者須負擔誤判冤獄,縱虎歸山後再犯之責任)
2.台灣具備死刑之外嚇阻犯罪發生的配套措施
若能做到我相信法界會非常受人尊敬
如果不行就先不要廢死吧
※ 編輯: f77928 (36.233.9.9 臺灣), 07/04/2019 14:00:28
7F:推 evaras: 死刑不可逆 啊其他冤獄浪費的"時間"就可以逆喔 07/04 14:27
8F:→ evaras: 老拿不可逆來說 07/04 14:28
9F:推 kkes0001: 人還活著你還有彌補的機會,死了你就完全沒法補償 07/04 15:14
10F:推 almastria: 樓上 ,那被殺害的人要如何彌補?為犯罪者著想,對被殺 07/04 15:16
11F:→ almastria: 害的人還有家屬也要同理阿 07/04 15:16
12F:→ bbbing: 蘇建和三人想必是得到了你們口中的合理補償 07/04 15:25
13F:推 kkes0001: 你那就是轉換問題了 07/04 15:26
14F:→ kkes0001: 我只是單純回答死刑冤獄的問題,被害者彌補又是另外個 07/04 15:27
15F:→ kkes0001: 問題 07/04 15:27
16F:→ bbbing: 我反而覺得,要是廢死他們大概就直接被定讞了,反正不是 07/04 15:31
17F:→ bbbing: 死刑 07/04 15:31
18F:推 diaoge: 你要補啥 他失去的歲月是金錢可以補的喔? 07/04 15:39
19F:推 kkes0001: 我是覺得怎樣都好,現在法律有死刑就趕快執行,一邊法 07/04 15:39
20F:→ kkes0001: 律保留死刑一邊又不執行有夠不乾脆的 07/04 15:39
21F:→ kkes0001: 人還活著,那補償就是可以談的,因為他還有意志,形式 07/04 15:40
22F:→ kkes0001: 不同也好,補償還是做得到的,然而人死了就什麼都沒了 07/04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