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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列出與現有板規不同之修訂、刪除、或新增部分。 板友可與現行置底板規「#1SBVBk34 (ToS)」交叉比對。 本篇公告中所稱之 ToS_Chat 板,現名為 ToS_Match 板,正與站方積極申請更改名稱中。 不論更名是否得到同意,該子板功能下週將依「#1SZIHz9g (ToS)」說明擴充。 ToS 板規BBS文字版,將隨著神魔之塔17.1版本發佈,並更換置底檢舉區。 文字版中,亦會放入行動裝置好讀版,板友們可先行瀏覽: https://goo.gl/hDCSwt 此為本板17.1版的板規,若此板規有需要修正之處, 配合每個神魔版本更新,將改版為17.2、17.3 (以此類推) 等同步版本。 正文開始。 [項目一、a] 不禮貌發言:請尊重每個人發表意見的權利,你或許不同意, 但也不必太刻意酸言諷刺,違者加重處份。 板主說明:已有挑釁及人身攻擊等規範,故此項刪除,避免報復性濫訴。 吵架:兩方或多方爭論相同議題且已經干擾其他板眾時,板主得視討論情形介入調停, 必要時鎖定文章並公告停止討論。 板主說明:原需當事人檢舉,現改為板主得介入鎖定文章並公告停止討論。 鬧板 (刻意討噓等) 行為:在板上製造混亂、煽動群眾等, 情節重大者通知PTT站方處理。24小時內達到X3即受理鬧板檢舉 板主說明:X3易受操弄,故刪除此條件。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及團體攻擊之行為。其中包含於文章內容、推文、簽名檔所論及 之宗教信仰、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 (政治人物) 等。 暗示、影射及諧音等,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一、b] 違規遊戲行為及非官方認定相關程式等外掛資訊之討論。外掛定義請見附錄f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一、c] 誤導 (錯誤遊戲資訊):發表、轉載、散布不實言論之文章, 經提醒後6小時內仍無改正或堅持己見者,且有誤導板友之可能時。 將刪除原文,推文亦同。單篇文章違規時, 須滿5人檢舉始具效力 (且檢舉期限為文章發出後48小時內滿5人),檢舉人請簡述理由 以供板主輔助判決,情節重大者板主得直接介入處理。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刪除綠字部分。 [項目一、d] * [抽卡]分類帽已移至ToS_Chat板,並有相關規範,請勿在本板發佈[抽卡]文。 * 包含友抽與石抽,均可於本板置底之[XX.X] 版本抽卡集中 + 閒聊區推文。 * 官方送抽、簽到送抽等限時活動,得由板主另開文章,發佈集中分享串。 * 置底抽卡集中串開放閒聊,抽卡文建議附圖,因為不附圖而導致的噓文,需自行承受。 但若有人身攻擊,則受理檢舉。抽卡文集中串中的閒聊推文,若無違規, 板主群傾向輕鬆看待。 * 本看板不再有[抽卡]分類帽,其他分類帽中若以抽卡為主要文體 (由板主判斷), 得由板主將該文轉回作者信箱後刪除,並依情節輕重程度引用此項板規項目處理。 情節重大者將給予退文。 板主說明:修訂並新增此項目規範。 [項目一、g] [送帳]文規範:本項目已移至ToS_Chat板,並有相關規範,請勿在本板發佈[送帳]文。 板主說明:修訂並新增此項目規範。 [項目一、h] 偷渡文體:偷渡下列任一違規事項者,以此板規項目處理, 且偷渡文體適用該文體之規範。 * 媒合偷渡:本板禁止發表徵友/搬家/找家/公會招生文,若有偷渡, 則處警告1次。如有這類需求請至ToS_Chat板。 * 抽卡偷渡 (若抽卡文廢除投票通過,則修訂此項目):本板禁止抽卡文, 若有偷渡,則以板規項目一、d規範處理。 * 送帳偷渡:本板禁止發表送帳相關文體,若有偷渡,則處警告1次。 * 健檢偷渡:本板禁止發表健檢文體,但從寬認定,若有「明顯」偷渡, 則處警告1次。 板主說明:修訂紅字部分,修訂*項目。 [項目一、i] [健檢]文規範:本項目已移至ToS_Chat板,並有相關規範,請勿在本板發佈[健檢]文。 板主說明:修訂並新增此項目規範。 [項目一、k] 不受歡迎文章與推文* 本板絕對禁止之違規行為包含 (但不限於) 外掛推廣、現金交易、張爸文、廣告文、 18禁圖、任何客觀上使人感到不舒服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之文字與圖片、 或嚴重鬧板等。違者刪除該文或推文,嚴重者退文並以永久水桶處理。 * 本板禁止不雅、粗俗等字眼用於推文或文章本體。(由項目一、p併入)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修訂*項目。 [項目一、l] 機率文相關規範 文章主旨非機率相關者,除抽卡相關以外,其餘不以感覺文判定,此項由板主主觀認定。 * 機率文相關之詳細說明,請見附錄b、c、d、e。 板主說明:抽卡文廢除投票通過,刪除紅字項目。新增*項目。 [項目一、n] [攻略]文規範: 禁止在攻略文下方提出與攻略無關之攻擊言論, 此項目僅接受該攻略撰文者簡述理由檢舉。 板主說明:新增此項目規範。 [項目一、o] 置底ToS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推薦/檢舉區中,推文請遵守下列規範: 檢舉人於檢舉區30天內累積5次檢舉或附議中,有3次以上認定為不到判罰標準者, 視同濫訴,判罰警告1次板主說明:修訂紅字部分。 [項目一、p] 本板禁止不雅、粗俗等字眼用於推文或文章本體。 板主說明:已併入項目一、k。 [項目一、q] (項目一、p刪除後,本項目改為項目一、p) 本板文章禁止討論板友本身,亦禁止討論實況主私事。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一、r] (項目一、p刪除後,本項目改為項目一、q) [發錢]不訂字數限制,但須說明發錢緣由與金額。 發放總數須不小於1000P(稅後)始得使用[發錢]作為分類帽。 發文者訂定條件達成後12小時內必須完成P幣發放,否則回歸原文體進行判定, 並依分類帽嚴重錯誤判罰水桶7日。 * 本板已禁止抽卡文,但若因抽卡結果而想要發錢,請在[發錢]文內加註 「已在置底抽卡集中串貼圖」之類的資訊,且不在內文涉及個人抽卡的張數或圖片, 即可發表[發錢]文。違者以板規項目一、d規範處理。 板主說明:修訂紅字部分,新增*項目。 [項目一、s] (項目一、p刪除後,本項目改為項目一、r) [功夫]文規範:內文需附上遊戲當前畫面截圖,以及模擬轉珠網址 (請見此分類帽發文時的內置文字),若有缺漏,板主得將該文轉回作者信箱後刪除, 不另公告。 板主說明:修訂並新增此項目規範。 [項目一、t] (項目一、p刪除後,本項目改為項目一、s) [閒聊]、[問題]文規範: * 包含全形中文字與完整英文單字,總字數需50字以上。(網址、文字圖及標點符號不算) 。例如「神魔之塔,Tower of Saviors」共計4(全形中文字)+3(英文單字)=7字。 請充實內文論述,過量無意義文字則以板規項目二、a之空泛認定。 * [閒聊]與[問題]文,一人一週內「合計」限發至多2篇,含回文、 自刪文章及違規刪除文章。若板上一個月內以有相同主題,則視同違反此板規。 * 在其他分類帽下,若由板主認定為[閒聊]或[問題]文體,則篇數續計。 * 許願、觀落陰或卡片強弱文等,不得太過憑空而談或言之無物 (由推文反應及板主認定)。 * 由推文反應及板主認定下,若[問題]文為極常見問題、個人對遊戲誤解產生的問題、 或過於空泛的問題等,板主得依情節輕重引用此規範,並刪文處理。 * 板主有權不受理超貼文章發文後超過5日之檢舉。 板主說明:修訂全項規範。 [項目一、u] (項目一、p刪除後,本項目改為項目一、t) [心得]文規範: 心得文係指參與神魔官方活動或對板友有一定參考價值之心得分享文, 此分類疑慮由板主從寬認定之,請言之有物,並能引起討論、共鳴、 以及板友正反意見的表達。若由板主認定為閒聊文體, 則以板規項目一、s之[閒聊]文規範之。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二、a] 空泛文:內文空泛。例如無神魔點的文章、為了增加字數而增添無意義之文字、 或無理據憑空亂訴等,此項目由板主在盡量尊重言論自由的標準下,寬鬆認定。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二、c] 刪除、修改推文: * 作者未經推文者同意,逕行刪除或修改推文均違反此項規定。 若推文刪除或修改為推文者同意或板主要求,不在此限。 * 推文內容明顯違規的狀況下,先行刪除再徵求板主同意,則不罰原作者。 * 推文無意違規者,可於5分鐘內再次推文提出刪除請求。 * 蓄意違規之推文,就算已被原作者或板主刪除,仍須依相關板規裁罰。 板主說明:修訂全項規範。 [項目二、e] 若分類帽非明顯使用錯誤,板主得自行修改為正確分類帽,並於推文註記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二、g] [情報]文規範: 情報文作者或板主得將神魔之塔相關情報文轉錄至ToS_Chat板。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二、h] 提醒文須以[閒聊]作為分類帽,視同閒聊文中官方資訊,不計入閒聊文篇數限制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二、i] * 所有回文或認定屬於回文之文章,皆套用各項適用之板規規範。 若同樣主題已被過量回文,板主可視情況拉起封鎖線。 * 封鎖線後若再有同樣主題之回文,板主得給予提醒1小時內自刪, 否則視同違反此項板規。 板主說明:新增以上條文。 [新增板規項目三] 原板規三 至 十二,太過雜亂,統一併入「項目三」,並由a、b、c開始編號。 例如: 原板規項目三 = 項目三、a 原板規項目四 = 項目三、b 原板規項目五 = 項目三、c 以此類推。 [項目三、c] 經帳號部 (ID_Multi) 確認後,分身累犯亦視同主帳累犯, 主帳與分身水桶期限的倍數,以及水桶時間,將一致處理。 分身帳號在帳號部未確認前的時間,經帳號部確認後,將補足水桶天數。 板主說明:新增以上條文。 [項目三、g] 檢舉程序:檢舉以當下置底「ToS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推薦/檢舉區」 推文或寄發站內信檢舉為主;經水球或違規文章下方推文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編號、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優文推薦亦在此區推文告知文章代碼,由板主判斷是否將之收錄至。 板主說明:新增紅字部分。 [項目三、l] 任何情節重大事件,如推文已相當混亂,並要求板主出面處理之狀況, 板主可介入並以相關板規處理之。 板主說明:新增以上條文。 [附錄a] 修訂紅字部分 本板預設之分類帽: [問題]:爬文過後過未獲答案,可先至置底閒聊區發問,若需進一步討論,再行發文。 [閒聊]:閒聊有關神魔之塔的大小事!但請言之有物。 [心得]:轉珠技巧、分析實測統整等心得,通關心得請改用[攻略]。 [攻略]:玩家們關卡通關的攻略,組隊的方法,通關的要點(標題請務必打出關卡名稱) [功夫]:打電話問功夫用,自創武功請改用[心得]。 [抽卡]:本項目已移至ToS_Chat板,未來本板無此分類帽 [情報]:來自於官方網頁、臉書等等資訊來源,記得附上來源或網址。 [健檢]:本項目已移至ToS_Chat板,未來本板無此分類帽 [實況]:板規項目一、m規範之。收播請以大寫「T」改標題。 [鍵盤]:關卡開放前後自行思考之SOP,通關後請大寫「T」改成[攻略]或限時關卡分類帽 [發錢]:板規項目一、r規範之。 [送帳]:本項目已移至ToS_Chat板,未來本板無此分類帽 [活動]:活動主辦者 (板主授權) 與板主使用之分類帽,僅用於板上活動使用。 [公告]:僅有板主所能使用之分類帽。 [XX.X]:以即將到來之封包及改版資訊為主。(XX.X為現在/未來神魔版本) [附錄b] 機率文相關說明,刪除以下項目* 魔法石抽獎內容、活動贈送隨機卡片內容 * 友情抽獎內容 * 首抽內容 * 可發一抽文以茲統計發洩用途,依照原板規有關一抽文之規範 [附錄b] 機率文相關說明,新增以下項目* 狂歡命運儀獎品機率 [附錄c] 機率文相關內容,刪除以下項目* 魔法石及友情封印抽卡內容依照原板規有關抽卡文之規範。 * 官方贈送一抽抽卡文,僅接受第一人發文且須附領取獎品圖。 [附錄d] 活動相關抽卡文,刪除本項目: 註:凡遇加倍/活動期間之機率文,內文須獨立統計加倍/活動期間所進行之行為, 並且此行為須達發文門檻。若特定時段內,體感機率較以往不同且未有官方公告說明, 該時段視同加倍期間受前項之規範。 [附錄e] 前[附錄d]已刪除,故未來將此項目前挪至[附錄d]。 機率文規範不足之處,板主隨時得補充修改或說明之,惟需公告說明其理由。 板主說明:本項目無修正,在此提供前述修正項目之參照使用。 [附錄f] 前[附錄d]已刪除,故未來將此項目前挪至[附錄e]。板主說明:本項目無修正,在此提供前述修正項目之參照使用。 外掛定義。 官方規範:遊戲規章:https://goo.gl/uSvU2A 使用除了遊戲及內建以外之程式更改數據而使遊戲更容易操作或是獲得更多資源者, 或官方已明列之禁止事項,為以下規範所稱之外掛。 另,下列程式及行為非本規範所稱之外掛。 * VPN (虛擬私人網路Virtual Private Network)。 * 電腦上之手機模擬器(常見如夜神、Bluestacks、海馬等)。 * 正常使用遊戲程式而達到非預期結果之遊戲漏洞 (如主角主動技常駐)。 * 使用手機內建功能但未被官方明列為禁止事項者 (如ios系統內建反向顏色)。 另,判斷電腦程式是否為外掛之標準,以手機為例,手機不用外掛即可達成之事, 在電腦上即非外掛;反之手機不用外掛無法達成之事,電腦上可做到,即為外掛。 禁止討論外掛之範圍 (若有類似事項不了解是否違規者,請先來信板主詢問): * 提供或尋求恐怖、18禁、非法資訊、不當程式、木馬病毒、私人伺服器、 離線完整遊戲模擬器或惡意網頁或相關資訊者。情節重大者,予以退文處理。 * 自行刪文者將根據回收桶證據視情況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 資訊包含:取得管道、程式名稱、使用方法、使用過程、原理探討等。 討論疑似不正常遊戲結果是否為外掛之規範 * 發文質疑是否為外掛者,屬合理推測不予懲罰。 * 若推文或回文明確指出此項結果之緣由, 則發文者及該推文或回文後之所有推文者視同已知緣由。 * 已知緣由者,若該篇已確定無外掛事實,但仍堅持其為外掛者, 玩家可對其檢舉人身攻擊,若已知緣由者表示達到此結果者皆為外掛, 達此結果而非使用外掛者可檢舉群嘲。 [板主補充] 新板規將舊板規的錯字、冗字、贅字修正,文意不受影響,細修項目眾多,故不另列出。 新板規將文字敘述統一,例如舊板規有時候寫七日,有時候寫7日、7天、七天等, 統一改成「7日」之格式,此部分細修項目眾多,不另列出。 版與板二字混淆不清的部分,亦隨之修正,不另列出。 ToS新版板規以及ToS_Chat板規,將在神魔之塔版本17.1版上架前發佈。 屆時亦將置換兩板的「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推薦/檢舉區」。 舊的置底板規與檢舉區,備份存底。 新版板規上路後42日 (整個17.1版本) 為宣導期, 觸犯上述新增或修訂板規之事項,判決從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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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38.4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oS/M.1553314834.A.F80.html
1F:推 acer5738G: 好長 我需要版規改動懶人包 03/23 12:29
2F:推 bluelamb: 肉肉的可以解釋一下改了哪些嗎 03/23 12:31
3F:噓 sakurajoker7: 好長 求肉肉的懶肉包開示 03/23 12:35
4F:→ chooxs: 那個中文網址,BBS無法直接點到;另外,關於大項(一、二 03/23 12:44
5F:→ chooxs: 、三)的罰則,都按照現行版本吧? 03/23 12:44
6F:→ chooxs: 另外,一、j建議寫明,無論本板或轉自站方公告都禁止回文 03/23 12:47
遊戲規章以縮短網址:https://goo.gl/uSvU2A [項目一]與[項目二]罰則,與現行板規相同,故不列出。[項目三]為補充項目,無罰則。 [項目一、j]:已加註並更新PDF檔案,感謝建議。 更新後文字如下: 非板主請勿偽造板主指令或回應公告文 (含轉錄之站方公告),違者處退文及半年水桶。
7F:噓 ccps9550217: 不覺得X3易受操弄 03/23 12:49
此修正項目為現任板主群討論後的共識。
8F:推 ccps9550217: 另外超貼要不要改成6天內 因為剛好7天你們認定不算超 03/23 12:58
9F:→ ccps9550217: 貼 03/23 12:58
[閒聊]與[問題]文,一人一週內「合計」限發至多2篇 一週 = 7日 = 168 小時,沒有問題。
10F:推 bowwow256: 二、c的第三點是只要推文違規,自請原作者刪除也必罰? 03/23 13:16
11F:→ bowwow256: 但對照違規文章5分內刪除有機會不罰,推文必罰是否過當 03/23 13:16
原板規條文未更動: 違規文章自刪或修文者,自發文起5分鐘內處理者不罰,蓄意違反板規者不在此限。 推文比照辦理,蓄意違規的推文不受5分鐘條款保護,並非「推文必罰」,請勿衍申。
12F:→ bowwow256: 然後一、q改限定為文章,以後推文可以隨意討論版友? 03/23 13:18
推文討論板友情況所在多有,不可能談到一個戳哥、小許就可以達到檢舉標準。 特地開一篇文章討論板友或實況主,才是此更動之主要考量。
13F:推 bowwow256: 最後是X3版主共識是易受操弄,但刪除條件後變成一人檢 03/23 13:21
14F:→ bowwow256: 舉就成立鬧版嗎?這樣門檻降低更容易操弄吧 03/23 13:22
X3才能檢舉鬧板的條件本來就過於主觀,且容易受到風向操弄。 刪除此限制,並非降低檢舉門檻。且鬧板檢舉,也不一定會成立, 濫訴條款存在檢舉規範,互相制衡。
15F:推 bowwow256: 二、c不是我衍伸,而是你的寫法只能這樣解讀 03/23 13:45
16F:→ bowwow256: 你引用的違規文章自刪或修文者,也只寫到文章,除非你 03/23 13:45
17F:→ bowwow256: 有更動把推文納進自刪斟酌不罰裡面 03/23 13:45
18F:→ bowwow256: 不知道這樣寫能不能讓你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 03/23 13:46
通常發文後5分鐘內自刪,是誤觸板規受到提醒,例如超貼等規範。所以允許自刪不罰。 反之,發了人身攻擊等鬧板文章,就算是5分鐘內自刪,板規依然會給予裁罰。 推文部分,[項目二、c]規範為: 推文違規者,推文就算已被原作者或板主刪除,仍須依相關板規裁罰。 若自刪推文不違規,就算被檢舉,此板規項目也不會去裁罰。 若推文違規,例如人身攻擊,也不該受到5分鐘內請原po刪除而得到規避。 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在「限時內」言論免責。
19F:推 bowwow256: 發文誤觸板規我們可以稱之為過失,允許不罰沒有問題 03/23 13:55
20F:→ bowwow256: 但推文亦有可能誤觸板規,如貼圖複製錯網址貼上車圖 03/23 13:56
21F:→ bowwow256: 所以你現在變成推文故意和過失都罰,但文章只罰故意 03/23 13:56
22F:→ bowwow256: 建議把違規文章自刪或修文者.那段最後加上推文比照辦理 03/23 13:57
23F:→ bowwow256: 或是把二、c寫清楚,說蓄意犯規者仍裁罰 03/23 13:58
謝謝討論,同意此觀點。已將[項目二、c]規範修訂為: 推文無意違規者,可於5分鐘內再次推文提出刪除請求。 蓄意違規之推文,就算已被原作者或板主刪除,仍須依相關板規裁罰。 PDF檔案同步更新。
24F:推 yyd: 板規改成族群「或團體」->小圈圈條款?== 03/23 14:01
族群或團體,均為是同類字,在此僅將板規敘述註明完整。
25F:推 yyd: 項目三I 何謂重大?根本就是無端擴大版主權限的條款 可悲 03/23 14:03
不是「項目三I」,是「項目三l」(小寫L) 若非重大事件而板主介入判罰,自然會有小組長端的制衡條款, 此項目僅加強板主的主動止亂能力。 未來若覺得板主濫權,與其以「可悲」嘲諷,不如前往站方檢舉。
26F:推 yyd: 你要用這種概括條款半個明確例子都不給,不是濫權是什麼?版 03/23 14:12
27F:→ yyd: 皇還怕人說嗎 03/23 14:12
28F:推 tonyhsie: 一上台就先修小OO保護條款...頗ㄏ 03/23 14:15
29F:推 yyd: 版主您要主動止亂是不是學天安門開個坦克車輾過去比較快 也 03/23 14:18
30F:→ yyd: 不用訂這種概括條款了啦 03/23 14:18
31F:噓 IchijouRaku: 噓小圈圈保護條款,想當版皇可以直接寫進去無妨 03/23 14:20
32F:→ IchijouRaku: 一上台就修版規擴大版主權限,不知道想搞甚麼好怕喔 03/23 14:21
33F:推 yyd: 言論自由是很可貴的 各位版友多想想啊 版主的回應感覺是你不 03/23 14:22
34F:→ yyd: 爽就去找組務啊 03/23 14:22
35F:→ yyd: 我濫權與否組務自有決斷 先桶再說! 03/23 14:23
36F:→ IchijouRaku: 不過X3受操弄也是真的啦,小圈圈會聚眾噓文,反對小 03/23 14:24
37F:→ IchijouRaku: 圈圈的特定族群也有可能聚眾噓版主判決或小圈圈爭議 03/23 14:24
38F:→ IchijouRaku: 人士的文 03/23 14:24
39F:→ yyd: 還有版主不是還在水桶中嗎 為什麼不由其他版主代為發文 03/23 14:24
40F:→ yyd: 還是這個板規修正案其他版主並不同意呢? 03/23 14:24
本修正條文已經三位板主檢視過後,由本人代為發文。 針對:[項目三、l] 本人會將上述討論,帶回去向「提出此一新增項目的板主」進行進一步的討論, 本人目前傾向移除或修訂此一項目,避免濫權疑慮。感謝提出質疑。 {板主更新} 經與提出該板規的板主溝通過後,此一項目修訂如下: [項目三、l] 任何情節重大事件,如推文已相當混亂,並要求板主出面處理之狀況, 板主可介入並以相關板規處理之。 PDF檔案已同步更新。
41F:噓 IchijouRaku: 是啊,另外兩位版主也同意版主自行認為情節重大就可 03/23 14:26
42F:→ IchijouRaku: 以直接介入喔,說好的言論自由也只是騙票? 03/23 14:26
43F:推 yyd: 有言論自由啊 但你要上訴組務才可以爭取喔 哈哈^^ 03/23 14:27
44F:→ IchijouRaku: 還是這個跟h版主之前說的一樣,是你獨斷專行發出來再 03/23 14:27
45F:→ IchijouRaku: 要另外兩人口徑一致的"版主群共識”呢?嘻嘻 03/23 14:27
46F:→ yyd: 與其討論板規哪裡不對 不如先寫好上訴狀^.< 03/23 14:27
47F:→ IchijouRaku: 言論自由最大化也只是說說嘛,版皇認定就可以直接捅 03/23 14:28
48F:→ yyd: 水桶中的版主可以發文本身就是一種濫權了不是嗎? 03/23 14:28
本人可在執行板務為前提下發文或推文,此為板主群共識,也有諸多往例可循。
49F:→ yyd: 繞過兩名版主自己發板規修正案我想更是把民意當成狗屁 03/23 14:28
再次強調,本板規修正案,已草擬多時。 且板主群均已看過,並各自提出修正意見後統整為此篇文章,由我代為發文。
50F:→ yyd: 要概括條款沒意見,至少給幾個具體例子吧0.0,請讓大家有個合 03/23 14:30
51F:→ yyd: 理具體的規範可以參考好嗎 03/23 14:30
52F:→ piyo0604: 諧音竟然是你出來提公告欸XDDDDDDD 03/23 15:03
53F:→ piyo0604: 會不會覺得臉辣辣的 03/23 15:03
擔任板主前踩過的板規,自然要更謹慎,並檢視板規的完整性。 因此,擔任板主後,任何行為規範也不會得到免責,反而更需要被嚴格看待。
54F:推 piyo0604: 真有高度 我戀愛惹>< 03/23 15:26
55F:推 tonyhsie: 這版的水桶真的是好笑到極點 成皇敗寇 成皇就沒水桶了 03/23 16:25
56F:→ tonyhsie: 難怪板主被稱為板皇 板主群同意 水桶也可以請假出來當皇 03/23 16:27
57F:→ tonyhsie: 請問你作為一個成年人 知識份子 你有接受處罰的自覺嗎? 03/23 16:28
58F:→ tonyhsie: 感覺你被水桶後 根本也無關緊要 賣悲情 繼續選 繼續發文 03/23 16:29
59F:→ tonyhsie: 你的道德標準低到讓你可以坐在板主位置若無其事發文執勤 03/23 16:30
60F:→ tonyhsie: 而無視於自己的水桶身分 真的是毫無下限可言 03/23 16:31
61F:→ tonyhsie: 這個位子 這個權力 真的有重要到寧願讓人看不起也要幹? 03/23 16:32
62F:→ ricky469rick: 蠻好笑的 那為什麼當初不禁止水桶中的人不能選? 03/23 16:57
63F:→ ricky469rick: 選上了才在這邊越想越不對勁 03/23 16:57
64F:→ ricky469rick: 目前看來他除了值勤板務外也沒有其他發文或推文 03/23 16:58
65F:→ ricky469rick: 哪裡有無視水桶身份 03/23 16:59
66F:→ phonya: 認真說 當初我自桶的時候也發了15篇公告 03/23 17:00
67F:→ ricky469rick: 殘暴風雅開示 03/23 17:00
68F:噓 sakurajoker7: 樓上殘暴 03/23 17:00
69F:→ sakurajoker7: 嘖 被插樓了 03/23 17:01
70F:→ phonya: UCCU 03/23 17:02
71F:推 pp45600: 樓上小心 賴群熱烈討論中 03/23 17:04
72F:→ phonya: 其他還沒等到肉懶包先不做評論 我想問一個 會發抽卡文的 03/23 17:05
73F:→ phonya: 人本身就是希望與路人互動 但是現在只開置底還不能不附圖 03/23 17:05
74F:→ phonya: 推文的話 會讓人覺得很空虛吧 還是我們可以照噓歐洲人 不 03/23 17:05
75F:→ phonya: 會被罰 只是你想刪推文的時候就直接刪掉 03/23 17:05
謝謝前板主建議,這部分我再帶回去與另外兩位板主討論後再做修正。 ... 三位板主共識的修訂結果如下: [項目一、d] * [抽卡]分類帽已移至ToS_Chat板,並有相關規範,請勿在本板發佈[抽卡]文。 * 包含友抽與石抽,均可於本板置底之[XX.X] 版本抽卡集中 + 閒聊區推文。 * 官方送抽、簽到送抽等限時活動,得由板主另開文章,發佈集中分享串。 * 置底抽卡集中串開放閒聊,抽卡文建議附圖,因為不附圖而導致的噓文,需自行承受。 但若有人身攻擊,則受理檢舉。抽卡文集中串中的閒聊推文,若無違規, 板主群傾向輕鬆看待。 * 本看板不再有[抽卡]分類帽,其他分類帽中若以抽卡為主要文體 (由板主判斷), 得由板主將該文轉回作者信箱後刪除,並依情節輕重程度引用此項板規項目處理。 情節重大者將給予退文。 板主說明:修訂並新增此項目規範。 另外,本篇同步新增宣導期條款: 新版板規上路後42日 (整個17.1版本) 為宣導期, 觸犯上述新增或修訂板規之事項,判決從輕。
76F:→ MoWilliams: 版皇這麼快就要改小oo條款了喔 怕.jpg 03/23 17:28
77F:推 azxcsky: 豪爽喔 水桶還可以出來發發文 那要水桶這個制度做什麼 03/23 17:35
※ 編輯: angelio (112.105.38.47), 03/23/2019 17:56:40
78F:→ mydarkfight: 讓競技群高端看不起還蠻容易的其實 03/23 17:53
79F:推 Wunderwear: 版規改這樣很好啊 大家和樂融融 彼此互相尊重 沒有謾 03/23 18:13
80F:→ Wunderwear: 罵 沒有爭吵 沒有誤導 有什麼事都交由板主認定 一起 03/23 18:13
81F:→ Wunderwear: 走向另一個新的篇章 讚 當初選你果然沒錯 這就是我要 03/23 18:13
82F:→ Wunderwear: 的TOS板 BloodTrail 03/23 18:13
83F:推 Wunderwear: @yyd 我們板主就想自己發板務和公告不然你是想怎樣啦 03/23 18:21
84F:→ Wunderwear: 是不會去怪當初為啥水桶還可以參選喔 怪新板主幹嘛 03/23 18:21
85F:推 mphp: 這版版主積弱已久 新人新氣象 硬起來硬起來 03/23 18:25
86F:→ hana0616: 當初如果禁止水桶參選,不知道會被罵的多難聽。 03/23 18:31
87F:推 tonyhsie: 給水桶中的人來制定浸水桶的規則 真的很厲害 03/23 18:49
88F:→ tonyhsie: 還可以自己決定找誰來跟你作伴哦 啾咪~~ 03/23 18:49
89F:→ chooxs: 只能說,有問題疑義還是直接請小組長解釋吧... 03/23 18:55
90F:推 IchijouRaku: ???禁止水桶中的人參選明明就很常見吧,會被罵啥 03/23 19:04
91F:→ IchijouRaku: 真的人參公雞就捅下去,那個諧音還不是都捅了 03/23 19:05
92F:→ IchijouRaku: 早期版主徵選還規定有水桶經歷的人不能選咧,是當年 03/23 19:05
93F:→ IchijouRaku: 為了讓憲哥選拔掉的。 03/23 19:05
94F:推 IchijouRaku: 水桶中管版這事更是發生過好幾次,不懂這時候一直嘴 03/23 19:08
95F:→ IchijouRaku: 水桶中的版主出來發公告是想表示啥。當然可以請別的 03/23 19:08
96F:→ IchijouRaku: 版主發公告啊,那這樣水桶中的版主484擺爛就好,不發 03/23 19:08
97F:→ IchijouRaku: 公告又會被嘴沒做事,辛苦的無給職版主真的很難當欸 03/23 19:08
98F:→ IchijouRaku: 。 03/23 19:08
99F:推 IchijouRaku: 總之要嘴版主修版規的內容是否合理,很OK;但一直嘴 03/23 19:11
100F:→ IchijouRaku: 水桶中的版主出來發公告跟沒水桶一樣,我覺得這很難 03/23 19:11
101F:→ IchijouRaku: 看。 03/23 19:11
102F:噓 IchijouRaku: 最初欽定水桶中可以選版主的是phonya那篇水桶公告講 03/23 19:15
103F:→ IchijouRaku: 的,也不是哪群版友的施壓下說一定要讓天使可以選。 03/23 19:16
104F:→ IchijouRaku: 前版主群確實有可以否決水桶選版主的權利,然而你們 03/23 19:16
105F:→ IchijouRaku: 沒有,怪罪這個新版主上來發公告確實很沒有道理。 03/23 19:16
106F:推 hana0616: 嗯,你說的都對,都是我們的錯,卑微板僕就是應該做好自 03/23 19:38
107F:推 hana0616: 己份內的事,感謝。 03/23 19:38
108F:推 IchijouRaku: 我不知道樓上h版主在回誰@@ 03/23 19:48
109F:→ IchijouRaku: 最初說讓天使可以選的是phonya也不是MHG三版主,水 03/23 19:48
110F:→ IchijouRaku: 桶中的版主可以發板務公告這個行之多年,我上面一串 03/23 19:48
111F:→ IchijouRaku: 嘴的是讓水桶的人參選的phonya前版主和那些批水桶版 03/23 19:48
112F:→ IchijouRaku: 主發公告的人,請h版主勿擅自對號入座。 03/23 19:48
113F:推 IchijouRaku: 對現任版主群選舉結果已經確定了也不能更動啥,如果 03/23 19:51
114F:→ IchijouRaku: 現任版主分工結論是天使要負責發這些公告我也沒意見 03/23 19:51
115F:→ IchijouRaku: 。只要實際板務運行確實有三版主共識,版規修正非天 03/23 19:51
116F:→ IchijouRaku: 使獨斷專行想修就修,那我不覺得制度上有什麼問題, 03/23 19:51
117F:→ IchijouRaku: 剩下就是針對版規內文修正是否合理來討論就好。 03/23 19:51
118F:→ hana0616: https://youtu.be/QYh6mYIJG2Y 03/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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