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dog (.....)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請益] 產假完被資遣
時間Sat Jan 7 19:52:25 2023
: 推 b122771 : 真的阿~ 沒有民事利益,就別花時間去跑法院了 01/07 17:43
: → b122771 : 請人寫訴訟7000~8000。 01/07 17:44
: → b122771 : 請律師是六萬起跳 01/07 17:44
: → rinatwo : 幻想文也在信 辦公室這麼多人不知道公司金流 笑死 01/07 17:44
: → rinatwo : 然後也都不知道公司資產 這些人都混吃等死哦? 01/07 17:45
: → b122771 : 沒超過那個提告價值。提告只是浪費時間、浪費錢 01/07 17:45
: → rinatwo : 訴狀網路上就一堆範例了 稍加修改成自己的資料 01/07 17:46
: → b122771 : 不過真的有人是蠻偏激的。 為了爭那一口氣 01/07 17:46
: → rinatwo : 根本花幾個小時 列印幾十元而已 01/07 17:46
: → b122771 : 絕對是跟你告到底 01/07 17:46
看兩位吵成這樣,訴訟前要看訴訟利益是很正常的
除非有錢有閒可以在那邊跑法院.
訴訟一般半年一年跑不掉,算一年好了
一個月薪水四萬 -> 告贏了 -> 得到薪水48萬 -> 我會建議別告了
大部分告的都是年紀大,薪水高,告贏了訴訟利益夠大.
實際上也有不少人因為跑訴訟煩惱到失眠甚至吃安眠藥
成本不光是律師費,時間那些,精神壓力也是一個成本.
回過頭來,給事主的建議是
跑民事法庭前需要先跑調解
向工作地點所屬勞工局申請調解即可
調解的時候公司通常會帶一些相關的文件,
可以留意一下公司是否有向主管機關申報因虧損資遣
這個可以評估自己訴訟勝算大不大,公司如果沒申報,贏面大很多
如果公司有申報,而且同時大量解雇,也沒有邊裁員邊找人
個人覺得贏面小,跑到調解即可,就別繼續浪費成本了.
別忘了訴訟贏了以後,是必須回去原公司上班的,公司主管肯定不會對你太好.
再來就是除了訴訟外,還有勞工局檢舉違法
生產完被解聘可能有性平法的問題
檢舉違法後,勞工局會去找公司麻煩
如果公司還有勞健保金額不對,加班費沒給等缺失,會多被開罰
檢舉後自己什麼都拿不到,但檢舉成功了,公司會被勞工局開罰.
至於各地勞工局給不給力又是別的問題了
雙北勞工局比較有在做事.
北部勞工局通常有免費義務律師可以諮詢,資源自己好好利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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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rinatwo : 都要訴訟了 去勞工局調解幹嘛 01/07 20:14
2F:→ rinatwo : 直接去法院調解 調解失敗資料直接進入訴訟就好了 01/07 20:15
3F:噓 rinatwo : 講得好像被違法解雇 重新找工作就沒精神壓力 01/07 20:18
4F:→ hidog : 訴訟前規定要先跑調解 01/07 20:23
5F:→ hidog : 一樓可以請你稍微研究一下法規嗎 01/07 20:23
6F:噓 rinatwo : 法院也能調解 講得只有勞工局可以調解 ZZZ 01/07 20:23
7F:→ hidog : 你先去研究法規 01/07 20:24
8F:噓 rinatwo : 勞動事件法第17條 勞動調解事件,除別有規定外,由 01/07 20:26
9F:→ rinatwo : 管轄勞動事件之法院管轄。 01/07 20:26
10F:→ hidog : 你不研究法規也打個電話給勞工局,好嗎 01/07 20:27
11F:→ rinatwo : 笑死 一知半解 裝懂 01/07 20:27
向法院申請,繞了一圈,再轉回勞工局調解.
工作所在地有勞工局直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就好
你愛跑法院自己去跑,我給原po建議而已
想吵架自己去旁邊,慢走不送.
※ 編輯: hidog (111.241.218.227 臺灣), 01/07/2023 20:41:26
12F:噓 rinatwo : 再轉回勞工局 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一知半解欸 01/07 20:42
13F:→ rinatwo : 你是不是不知道法院有個東西叫做調解庭 01/07 20:43
14F:→ rinatwo :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不要發文誤人子弟好嗎 01/07 20:43
15F:→ rinatwo : 勞動調解程序是由「勞動調解委員會」來負責進行,委 01/07 20:45
16F:→ rinatwo : 員會成員為3人,包括1位勞動法庭的承辦法官,及由 01/07 20:45
17F:→ rinatwo : 該法官自法院聘任的「勞動組」、「事業組」名冊中 01/07 20:45
18F:→ rinatwo : 各指定1位勞動調解委員而共同組成。 01/07 20:45
19F:推 menesn : rin大噓那麼多調,幹嘛不發一篇文章教大家 01/07 20:47
20F:→ menesn : 那麼多條* 01/07 20:47
21F:→ hidog : 他可能得了強迫症一定要跑法院吧 01/07 20:48
22F:噓 rinatwo : 幻想大師 先說說未歇業的公司 如何無法強制執行? 01/07 20:48
23F:→ menesn : 哈哈,也是 01/07 20:49
24F:→ rinatwo : 說我有強迫症 呵呵 看來有人可以跑法院了 01/07 20:49
25F:→ rinatwo : 誹謗罪記得要付出代價唷^.< 01/07 20:50
26F:推 andy905241 : 真的有強迫症 01/07 20:51
27F:→ rinatwo : 繼續 ^.< 反正一起跑地檢署麻 01/07 20:51
28F:→ hidog : 不知道某樓這樣的言行有沒有踩到版規,跑法院前先 01/07 20:52
29F:→ hidog : 找一下版主吧 01/07 20:52
30F:→ rinatwo : 板規 罵人有強迫症 違反刑法比較讚 01/07 20:53
31F:→ rinatwo : 違反板規 笑死 講法條講輸了要扯板規 01/07 20:53
32F:推 menesn : rin大,我在前一篇文章回你了 01/07 20:54
33F:→ menesn : 拜託你別再噓我了 01/07 20:54
34F:噓 pchion2002 : 權益是自己爭取來的 不告什麼都沒 01/07 21:11
35F:噓 goodyW : 基本上勞工局的態度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01/07 21:39
36F:→ goodyW : 有被勞工局協調過勞資爭議的都知道勞工局有多廢 01/07 21:41
37F:→ goodyW : 爭議太大,還是會叫勞方自已去打官司爭取 01/07 21:42
38F:→ goodyW : 勞工局只能提供咨商服務,夠廢了吧 01/07 21:43
單就個人及身邊跑過勞工局的案例來看
雙北勞工局本身有在做事.
勞工局調解這關如果被勞工局認定違法,之後跑程序通常會順利很多.
39F:推 jaannddyy : 真的是強迫症 01/07 21:50
40F:推 linkmusic : 長知識了 01/07 21:56
41F:推 eas06u4 : rin說的是對的 01/07 22:49
※ 編輯: hidog (111.241.170.39 臺灣), 01/07/2023 23:16:13
42F:→ poiipkimo : 寫論文沒啥用啊~~再寫以後沒人去念,學店倒光 01/07 23:50
43F:推 wingdominato: 樓上?怎麼突然變寫論文了 01/09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