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mogi (去去去...)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請益] 面試資料這樣正常嗎...?
時間Thu Sep 10 08:57:20 2015
不合勞基法規定的條約,就算簽了名也視為無效
請各位新人們有點概念,不然被坑了都不知道
沒有什麼契約簽了就一定要遵守
※ 引述《kansakiraru (賴凡)》之銘言:
: 小弟最近接到電話要去面試某整合公司,
: 發現這間公司的調查資料裡似乎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 像是
: 1.新人訓練期間做不滿1個月需賠12萬、不滿2~3個月都要賠8萬、是否願意?
: (因會造成公司的損耗以及在教育訓練上。)
: 2.本公司不定期有需求會派遣北部公司,但公司不提供宿舍
: 需自費自行租屋是否OK?
: 3.高中或大學求學時,自己在班上的排名是哪裡?
: 4.面試期間,是否有和其他公司面試?(請確實寫出公司)
: 5.是否同意本公司和上一份公司主管聯繫
: 6.若本公司認為員工態度屬為騎驢找馬而離職,
: 是否同意本公司與你下一份工作主管聯繫?
: 另外還有詢問是否願意和公司簽下"服務契約"
: 一整個覺得很詭異,丟給五位朋友看居然還有兩位認為這算正常...
: 在想到底是我不正常還是大家被慣老闆給虐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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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ayless: 毒果樹理論 09/10 09:07
2F:噓 batista1980: 不懂不要來害人 09/10 09:44
3F:→ batista1980: 不對的就是不可以簽 09/10 09:45
4F:→ tsairay: 在鬼島,有沒有效有時候是看法官心證的 09/10 09:46
5F:→ tsairay: 不簽是最安全 09/10 09:46
6F:→ zenuo: 簽了還要上法院 法官認定誰知道偏哪邊 09/10 10:14
7F:噓 Fiona102: "沒有什麼契約簽了就一定要遵守" ............... 09/10 10:14
8F:推 eve28x: 不簽,不要去上班,可以想像離職時有多難搞 09/10 10:14
9F:→ kinmogi: to 2F 誰害誰了阿 ~ 我講法律條文 我要叫誰簽嗎 87 09/10 10:17
10F:噓 cityhunter04: 原來原Po可以上來隨便罵人”87”都沒事的!板主都不 09/10 10:53
11F:→ cityhunter04: 用處理一下啊?? 09/10 10:53
12F:噓 fan0417: 你還是自刪吧 09/10 12:45
13F:→ fan0417: 叫你簽自宮契約 反正簽了也不用遵守 所以你會簽? 09/10 12:48
14F:噓 TllDA: 87應該只是署名 版規有規定原PO不能是87嗎? 09/10 13:21
15F:→ kinmogi: 咦?兩個數字可以弄到你喔 其實還蠻爽的 真可惜這篇活好好 09/10 15:51
16F:→ kinmogi: 我解釋法律條文 ~ 沒有說誰會簽 ~除非你智能不足看不懂文 09/10 15:52
17F:推 deadalus: 推署名 09/10 21:47
18F:噓 deray: 原來是87呀 誠實是好事 09/11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