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ok90002000 (A_K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被誣告毀損能不去警局應訊嗎
時間Wed Oct 16 03:06:18 2019
事實經過:
去前女友租屋處歸還她的物品,然後談得不愉快有口角爭執,今天接到電話通知叫我去作
筆錄,原來是事後她去派出所,報警說我毀損她租屋處的電腦跟風扇等等,第一我還要特
地跑很遠一趟,第二她陳述的不是事實,我覺得根本被浪費時間,所以我就說我沒空,員
警說還是會寄什麼通知來然後直接移送地檢署。
問題:
1.請問員警說要寄得通知是什麼?不去警局做筆錄會有什麼責任嗎?
2.到時候如果真的收到傳票,能直接在離我家近的派出所反告她誣告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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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m1990: 1.通知你可以不甩,兩次通知未到可以聲請拘票帶你去,不 10/16 03:16
2F:→ wim1990: 甩就要用強了。 10/16 03:16
3F:→ wim1990: 2.誣不誣不是你說了算,對造提出告訴是他的權利,你大可 10/16 03:16
4F:→ wim1990: 去應訊的時候向檢察官補充,而且誣告的時機也不是在你接 10/16 03:16
5F:→ wim1990: 到什麼傳票之類的東西得時候。 10/16 03:16
6F:→ kook90002000: 請問w大誣告時機是什麼時候可以提告? 10/16 04:15
7F:→ a9301040: 警方通知沒有到場義務,也不會被拘提 10/16 14:47
8F:→ mudafucka: 警察沒權力拘提,但可以向檢察官請拘票 10/16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