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a8515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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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繼承] 拋棄繼承,是否可被推翻
時間Mon Nov 20 23:26:35 2017
事實經過:
幫朋友詢問~
他家中成員:父、母、他和姐姐(7年級生,皆已成年,但皆未成家)
母親於2015年11月下旬過世,生前未立遺囑,處理完母親喪事約2016年1月,兩個小孩心
想母親過世了,那財產就直接給自己的爸爸(母親的配偶)繼承。
因此,包含有
1. 母親在各銀行的帳戶餘額結清,並轉入父親戶頭
2. 母親所有保險的理賠金
3. 現在一起居住的房子,由姐姐代為辦理,姐姐、弟弟一起簽屬了拋棄繼承,直接過給
父親
在母親走後的不到半年,父親於酒店認識一名女子,兩人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
父親想在明年2018和這位女子結婚,但擔心兩孩子日後來向他討錢,因此想現在分家,將
這間房子賣了之後,另外買房,去和這女子一起生活。
但他和姐姐很傷心,起初是因孝順、信任父親,所以願意拋棄繼承將房子已經母親的遺產
過給父親,但如今,他們不想要讓這曾經一家一起生活、母親也曾一起打拚掙來的房子被
腦袋昏了的父親賣了,去和酒店女子生活。
* 想請問各位
1. 不知有無方法可以回復繼承權(讓拋棄繼承無效) ?
2. 或者是,父親賣出房子後,是否有辦法讓父親須依法將金額平分給姐弟倆 (h意即除以
三,父親、姐&他均分) ?
3. 或是其實他和姐姐有權利可分得除了房子之外,其他媽媽留下的財產?
4. 有無其他更好的建議 ?
還懇請大家的幫忙了,如內容尚有不足,還請各位不吝指正或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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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ellosoap : 都不行。高院100 年法律座談會有討論過 11/20 23:45
3F:→ a9301040 : 不行11/21 09:56
4F:→ justicesword: 無 11/21 09:58
5F:→ yuusnow : 他母親的父母或兄弟姊妹有人還在世嗎? 11/21 11:10
他的外婆還在世,還有母親的姐妹(四位阿姨)也都在世 。
※ 編輯: jera8515 (39.9.196.161), 11/21/2017 14:52:51
6F:→ yuusnow : 他跟他姊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爸是當然繼承人(配偶) 11/22 11:10
7F:→ yuusnow : 照理來說他跟他姊拋棄之後,順位會到第二喔.... 11/22 11:10
8F:→ yuusnow : 也就是他外婆會跟他爸一起繼承..... 11/22 11:11
9F:→ yuusnow : 你們要不要去弄清楚當時到底是怎麼辦的? 11/22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