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Ru (嘎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後對方失蹤
時間Mon Apr 24 15:44:37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01/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明顯外傷,所以沒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19發生車禍
隔天對方有打來問有沒有事,如果沒事那就沒事了(想和解
我要求等我去估車損和等初判表出來
對方也同意
3/15拿到初判表
跟對方連絡有達成協議
賠償金額一萬三千元整(修車、安全帽、藍芽通話器)
對方原本說四月中會賠償
但後來對方說手頭現金不足
要求分兩期付款(四月付一次,五月付一次)
我也接受了
但四月的部分一直都沒有匯款過來
Line也不讀不回
電話持續不接
簡訊也都沒回
我們也沒有簽單子,只有在line上的對話紀錄
六、問題:
根據我自己爬文
接下來應該是走調解委員會
還是不行就提告
但這種民事案件
是不是對方裝死,銀行戶頭沒有存款
他就可以一直不用賠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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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iaRu (118.163.130.198), 04/24/2017 15:45:39
1F:→ wallachia: 過半年 對方就成功了。 04/24 16:08
2F:推 techup: 走民事,強制執行薪水。且人生路長,總有一天有錢。 04/25 06:51
3F:→ a9301040: 先告刑事,民事那種東西 04/25 08:24
4F:→ a9301040: 不能吃 04/25 08:24
5F:→ a9301040: 不過你到底有沒有受傷? 04/25 08:25
我有受傷 可是沒有去看醫生QAQ
就只是一塊瘀青,也沒有想到要去看...
6F:→ a9301040: 筆錄有沒有寫? 04/25 11:30
我忘記筆錄有沒有寫了耶...
這個查的到嗎?
※ 編輯: ChiaRu (118.163.130.198), 04/25/2017 12:54:48
7F:→ a9301040: 拜託警察囉 04/25 22:06
8F:→ rock0807: 要看驗傷單吧 警察又不能證明你敘述的傷是車禍造成的 04/27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