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03121 (夏夜星)
看板LoL
標題Re: [閒聊] 半夜跑了警局一趟
時間Mon Feb 24 13:32:57 2020
※ 引述《Paramecium (草履蟲)》之銘言:
: 剛剛下班被老闆幹譙心情很差
: 想說打個一場LOL轉換心情
: 結果一進去就碰到一個隊友開戳
: 我說15投 放推
: 他就對我無情辱罵
: 什麼智障啊 低能兒阿
: 罵了大概五分鐘
: 我心情真的差到幹他媽的一個極點
: 平常我都靜音就算了
: 今天算你衰
: 但做人留一線
: 我給你機會道歉
: 你還繼續辱罵我
: 那抱歉
: 偵查庭見了
: 12:30分發生
: 1:00我蒐集完證據
: 1:20前往警局提告
: 3:00做完筆錄
: 剛跟朋友吃了個宵夜回來
: https://i.imgur.com/fvI6lrb.jpg
: 我不會和解
: 我還會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絕對讓你付出代價
: 備註
: 不是當個板
: 但奉勸一下垃圾的台服風氣
: 嘴人前三思
: 給你機會道歉要把握
: 忍不住想嘴人麻煩/mute all
: 否則就不要哪天遇到另一個心情差的人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所謂公然: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直接得以共見共聞的一種狀態。
在LOL裡面並不成立所謂公然要件,並不成立犯罪
打LOL說15放推,被嘴砲還想告人
被嘴砲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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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nergyy1104 : 板上一堆這種文都沒下文 發來自慰的而已 02/24 13:34
2F:→ energyy1104 : 告不成的滿街跑 02/24 13:34
3F:→ s22610069 : 只要在全頻罵就符合公然了 除非是私密 02/24 13:39
4F:→ howdo1793 : 版上怎一堆覺得告不成的 是在相信黨嗎? 02/24 13:40
5F:→ kent21413 : 你法官或律師? 02/24 13:42
6F:推 SpiceKey : 其它隊友看到 還不算公然喔w 02/24 13:43
7F:→ doom3 : 你鍵盤法官? 說不成立就不成立喔 02/24 13:43
8F:→ s22610069 : 很明顯就不懂法律還在亂教 02/24 13:44
9F:噓 ig49999 : 鍵盤法官 02/24 13:45
10F:→ ig49999 : 並不成立犯罪 這麼多人被告成功 妳說不成立 笑死zzz 02/24 13:46
11F:推 AbukumaKai : 你的公然是不是沒學好 02/24 13:46
12F:噓 seysem : 那還有其他條可以告嗎? 02/24 13:47
13F:→ AbukumaKai : LoL的同隊成員除非是自己5排 否則你在隊伍頻道講話 02/24 13:48
14F:→ seysem : 而且人家報案是妨害名譽 你貼公然侮辱 是對的嗎? 02/24 13:48
15F:→ AbukumaKai : 也符合公然定義 02/24 13:48
16F:→ AbukumaKai : 刑法並沒有妨害名譽罪 而是該罪章下的誹謗和公然侮 02/24 13:49
17F:→ AbukumaKai : 辱 所以這篇講公然侮辱的要件並沒有問題 02/24 13:49
18F:→ AbukumaKai : 因為你要告就是誹謗和公然侮辱挑一個 02/24 13:50
19F:噓 zhtw : 問題是lol的確符合啊 不然告成的人怎麼告的 02/24 13:52
20F:→ zhtw : a303121這篇就是誤導文 02/24 13:53
21F:噓 tofuco : 沒告成的啊 02/24 13:56
22F:噓 Tiandai : 你說不成立就不成立喔?阿之前告成的你都當放屁? 02/24 14:13
23F:噓 tecon : 鍵盤法官? 02/24 14:14
24F:噓 marginal5566: 查一下案例真的沒有比發廢文難 02/24 14:19
25F:噓 dergnj : 重點是警察會不會理你不是你拿到三聯單就有下文 一 02/24 14:23
26F:→ dergnj : 堆沒跑過的在那嘴砲 02/24 14:23
27F:→ dergnj : 我看10年後警察都還不會處裡ㄏㄏ 02/24 14:23
28F:噓 sjy120 : 最好不叫公然 哪裡學的 02/24 14:24
29F:→ bob30727 : 同意 02/24 14:24
30F:噓 dogxxxxx : 就告成功過了 你還在那邊告不成? 02/24 14:30
31F:噓 zzogdoll : 可憐哪 02/24 14:31
32F:噓 smallminhaha: 隊友開戳還要繼續陪玩還不能放推,可憐啊 02/24 15:14
33F:噓 char0016 : 你484嘴人的那個 02/24 16:04
34F:噓 laiteweir : 不會回文就不要回文好嗎 02/24 16:05
35F:→ KYALUCARD : 這篇有誤導 不知道板規能不能管 02/24 17:17
36F:噓 angraer : 你刑法是誰教的... 02/24 17:20
37F:噓 machiner : 還是有啦 遊戲房內超過3人了 只是看檢察官想不想起 02/24 18:13
38F:→ machiner : 訴而已 02/24 18:13
39F:噓 A122353844 : 亂交一通== 02/24 19:40
40F:→ xvited945 : 你根本沒學過刑法吧 02/24 21:21
41F:噓 arthurkot : 通常是檢察官或警察懶得理你,並不是無罪或不起訴 02/25 09:20
42F:→ arthurkot : 說實在的檢察官他們是希望你們自己的架自己輸贏 02/25 09:21
43F:→ arthurkot : 不要吵一吵以後擅自把他們拉進來幫你吵架 02/25 09:21
44F:→ arthurkot : 曾經跟法官抬槓過後的心得 02/25 09:22
45F:→ arthurkot : 弄到見血就罷了,這種小打小鬧也需要上法庭...... 02/25 09:22
46F:→ pig19911118 : 其實是符合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啦,只是會不會判有罪 02/25 19:43
47F:→ pig19911118 : 就要看法官的心證了 02/25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