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ro (垃圾不分藍綠)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mother 判決(arhuro)
時間Sat Sep 26 17:44:54 2020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kuro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mother
申訴訴求:判 arhuro 違反板規第十四條引用第五條意欲求檔規定,水桶 30 日
申訴內容:
1. 本人 9/19 檢舉 arhuro 推文違反板規第十四條引用第五條意欲求檔規定
2. 9/20 mother 板主判決未達,同日,本人向板主提出異議,反映多數人已知「求上
車」是求檔或求連結的借用語,且板上已有眾多人推文使用,足證明為求檔或求連
結之意,請求說明未達理由。
3. 9/22 mother 板主回覆求上車不一定等於求檔,所以判定未達。
4. 本人認為若無特殊事件,求上車不一定等於求檔或許成立,但 9/18、9/19 因某公
眾人物的事件,八卦板上有眾多人推文「求上車」,此時判求上車不一定等於求檔
,本人認為無異於睜眼說瞎話,完全與社會脫節,故向組務申訴,請求改判arhuro
違反板規第十四條引用第五條意欲求檔規定,水桶 30 日。
附件
1. 實名檢舉文、判決推文
2. 違規文章
3. 溝通信1
4. 溝通信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11.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601113499.A.2F9.html
1F:推 arsonlolita: 很明顯的怕被罵不敢判 49.216.65.36 09/26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