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a (llll)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閒聊] 從法源看到四合一草案了
時間Mon Jan 10 10:00:38 2022
QA 的第六點對於現職公務員(非法制職系)沒有回到,
比如說 廉政 獄卒 之類的
應該受訓結束後, 回任原職位,
直到徵選上以後, 以商調方式處理?
大家覺得 OK嘛?
OK的話, 我寫信去部長信箱反映
PS: 因為你去受訓視同原職位辭職, 對於個性不適合當律師的
其實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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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9.21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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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101.9.39.217 臺灣), 01/10/2022 10:07:41
1F:推 sinksink: 這裡大多是純考生吧,您這問題要有幹過公務員的比較了解 01/10 10:55
2F:→ sinksink: 其中的當否,您爽就去寫信啊不是嗎 01/10 10:55
3F:→ sinksink: 如果你是要問那些已現職愛酸人那些老灰仔就大可不必了 01/10 10:57
4F:推 hide1213xj: 現在不是已經可以留職停薪去律師訓練了嗎? 01/10 11:20
5F:噓 biochemistry: 不ok 01/10 12:19
6F:推 esienhour: 很好啊!寫的越具體越好 01/10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