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kuang (kuang)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110司律民法第三題
時間Mon Oct 25 14:23:45 2021
受輔助宣告甲未經輔佐人乙同意,出賣汽車並交付丙後,甲收受丙給付20萬元的行為為?
答案是有效,我選擇效力未定。
原因是只有問收受金錢而純獲法律利益,而不是指汽車交易包含後面的行為嗎?
唉,錯在這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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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kariamman: 純獲利益10/25 14:28
推 terriermeow: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分別判斷
收到 10/25 14:31
2F:推 yuefan: 下次加油!這題目應該算蠻常見的 10/25 14:32
推 castalchen: 他不是先交易 後來才被輔助宣告嗎
一開始就是輔助宣告唷 10/25 14:40
推 as6354993: 我知道要分開,但他這樣算是純獲利益嗎?他還交付了汽 10/25 14:42
3F:→ as6354993: 車10/25 14:42
4F:推 qaz19wsx96: 題目就特別限定在拿錢這個行為了
原來是限定拿錢
哭 10/25 14:43
5F:推 as6354993: 好吧 可能是我想太多 我是選無效QQ 10/25 14:45
※ 編輯: leokuang (122.116.224.6 臺灣), 10/25/2021 14:48:44
6F:推 allsame: 債權物權分開看效力10/25 14:48
※ 編輯: leokuang (122.116.224.6 臺灣), 10/25/2021 14:49:15
7F:推 ImBBCALL: 應該是指收錢這行為10/25 14:51
8F:→ ImBBCALL: 這種題目真的要寫過才知道他想幹嘛10/25 14:52
9F:→ chimeptt: 這不是很基本的概念嗎....... 10/25 15:04
→ charlietk3: 人家可能是第一次去練考
還真的第一次考哈哈 10/25 15:06
10F:→ charlietk3: 不同難度的國考同一考點問法大異其趣10/25 15:07
11F:推 allsame: 司律考試看到超級基本題都要先懷疑陷阱藏在哪裡10/25 15:10
12F:推 GroveStreet: 我也是沒看清楚題目是單問收受金錢的行為,看到賣車10/25 15:19
13F:→ GroveStreet: 就秒選效力未定XD10/25 15:19
※ 編輯: leokuang (122.116.224.6 臺灣), 10/25/2021 15:44:40
14F:推 kilof: 題目要看完啊XDD10/25 16:25
15F:推 LN77081: 我也是檢查的時候才發現他是問收錢XD10/25 16:31
16F:→ carlwei: 放心,很多人搞不懂這個,會也猜對而已10/25 16:31
17F:推 kshank06: 我把甲乙的代理方向看錯哈哈哈 10/25 16:39
18F:推 ww1234528: 考古題滿常出現這種問法的 寫個幾份就知道陷阱了10/25 17:55
19F:推 louis11811: 有人民法第12題選A的嗎?我看實務跟林誠二老師似乎對10/25 18:26
20F:→ louis11811: 於寵物被侵害的慰撫金有採肯定的見解10/25 18:26
21F:推 kshank06: 我也選A欸 我記得最新的實務有採肯定說 10/25 18:28
22F:推 blueberrypie: A+110/25 18:42
23F:推 sssn1: 有在想 但B一定可以 當下就想說出題者可能不採A的那邊 等10/25 18:43
24F:→ sssn1: 人提疑義XD10/25 18:43
25F:→ GroveStreet: 可以拿實務字號去釋疑,很可能會給10/25 18:47
26F:推 watermelon98: 對啊我也是想說寵物那個有新見解 看題目意思完全想10/25 19:43
27F:→ watermelon98: 不到女兒跟別人同居要請求什麼慰撫金QQ(兩情相悅 10/25 19:43
28F:→ watermelon98: 不能嗎) 10/25 19:43
195人格權的樣子,貞操....
※ 編輯: leokuang (122.116.224.6 臺灣), 10/25/2021 20:05:18
29F:推 GroveStreet: 女兒被拐走是很典型的第195條第3項親權被侵害 10/25 20:09
30F:推 MosDonalds: 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才對 10/25 20:16
31F:推 qaz19wsx96: 寵物要是肯認等於說爺爺不如狗 10/25 20:32
32F:推 u96873: 樓上的說法有夠好笑XD 10/25 20:33
33F:推 pkgameover: 這題很文字遊戲,我檢查時重看才改正:P 10/25 20:41
34F:推 tnssh211448: 我也是因為看到有交付汽車......幹這樣考喔 10/25 22:51
35F:→ tnssh211448: 12題應該可以凹 雖然我寫B但還是會貼判決請考選部 10/25 22:51
36F:→ tnssh211448: 釋疑 10/25 22:51
37F:推 muaci: 法律行為要分開看,這很基礎了,不過選擇題時間太短看漏正常 10/26 04:20
38F:推 dafeichai: 現在有新實務見解是寵物可用195,不過這說聲量較小, 10/26 09:00
39F:→ dafeichai: 目前主流通說還是把寵物歸類在物品不能請求慰撫金,所 10/26 09:00
40F:→ dafeichai: 以這個選項不是最好的 10/26 09:00
41F:推 HunsKing: 女兒那個應該是未成年子女脫離父母構成對親權侵害屬於 10/26 10:52
42F:→ HunsKing: 對人格的重大侵害,用195第3項吧 10/26 10:52
43F:推 watermelon98: 後來接受了QQ謝謝各位大大 10/26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