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a8443 (誠誠)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我想問關於通姦罪告訴權的問題
時間Tue Aug 27 13:07:44 2019
甲與乙妻丙在汽車旅館通姦時,乙陪同警察丁前來捉姦。乙要求甲付出遮羞費 100 萬 元
即不提出告訴。惟當甲付出 100 萬元以後,乙仍然提出通姦之告訴。試問乙對甲之 告訴
是否適法?(25 分)
1.實務見解認為告訴權不可以捨棄,因此捨棄不生效力,所以仍可提出告訴。
2.本案涉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
3.刑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配偶縱容或寬恕者不得寬恕。
4.此說遮羞費是否可以認為達成和解而認為已經寬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48.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566882466.A.2F0.html
1F:推 M4Tank: 附條件的告訴中的條件是沒效力的 乙還是能請求告訴 08/27 13:25
2F:推 dd525252tw: 基本上不能捨棄告訴權 但是如過可以拗這樣的行為屬於 08/27 14:27
3F:→ dd525252tw: 宥恕也許可行 08/27 14:27
4F:推 chouwang68: 首先,是宥恕不是寬恕。再來,宥恕是配偶之間,依題示 08/27 17:09
5F:→ chouwang68: 甲乙是夫妻?而且你245的要件都引錯。 08/27 17:10
6F:噓 helenpei: 我都不知道要通姦甚麼耶,真的硬要告訴人知道甚麼呢? 08/28 11:29
7F:→ helenpei: 真得集體洗腦人壓制人那套,真的就代表一切嗎 08/28 11:30
8F:→ helenpei: 還莫妮卡嗎?潔西卡嗎?真的集體爛人爛招一堆而已 08/28 11:30
9F:→ helenpei: 真的結婚前交往前,跟朋友吃吃飯,到底多見不得人呢? 08/28 11:30
10F:→ helenpei: 所以要出櫃蕾絲邊嘛?還是出家呢? 08/28 11:31
11F:→ helenpei: 你不覺得你全世界跟變態一樣,喜歡在那集體睜眼說瞎話 08/28 11:32
12F:→ helenpei: 真的變態一堆的壓制人恐嚇威脅,就會洗腦人嗎? 08/28 11:32
13F:→ helenpei: 真的就變態的世界罷了,但那又怎樣呢?一定要多瘦嗎? 08/28 11:32
14F:推 oRaNIX: 樓上勒公沙小 09/02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