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aski (GreedIsGood)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課業] 趁機性交,與強制性交,怎麼競合?
時間Sat Aug 18 22:21:34 2018
※ 引述《EOMing (佛系中國人)》之銘言:
: 再者
: 殺人必然包含重傷 重傷必然包含傷害
: 而 強制性交必然排斥乘機性交 乘機性交必然排斥強制性交
: 如同 公然侮辱罪 與 誹謗罪 風馬牛不相及也
: 所以在實務的犯意變更理論之下
: 強制性交 與 乘機性交
: 應無 犯意高低之分 而有「犯意升高者,從新犯意;
: 犯意降低者,從舊犯意」之適用問題
我有一瞬間以為高雄王駕臨國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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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因為強制性交必然排斥乘機性交」,所以「兩者沒有犯意變更的問題」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因為強盜必然排斥竊盜」,所以兩者也沒有犯意變更的問題?
當然不能這樣說,不然怎麼會有轉念強盜這種東西
那麼問題出在哪?問題在於:為什麼強制性交必然排斥乘機性交?
「保護法益」&「行為態樣」兩者要分清楚
《妨害性自主罪》的保護法益都是性自主權,而侵害性自主權有各種不同的態樣
所以本章才會有那麼多罪名存在
強制性交:用強制力 ,性交對方,侵害性自主權
乘機性交:趁對方沒有意識時,性交對方,侵害性自主權
行為態樣不同,但保護的都是性自主權這個法益
所以你說的必然排斥,是指行為態樣的互相排斥,但保護法益還是相同的
既然保護法益相同,就還是有犯意變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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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只要講清楚:強制性交保護的法益,是什麼;
乘機性交保護的法益,又是什麼;兩者有哪裡不同,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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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U98USY (HatePolitics)
作者 twflash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討論] 東森 年代 壹電視 三立 名嘴竟然口徑一致
時間 Fri Nov 28 23:17:4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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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herookie: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11/2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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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48.6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534602102.A.94F.html
2F:推 zison: 通說基本上確實是認為認為強制性交跟趁機性交互斥,但主要 08/18 22:31
3F:→ zison: 不是法益問題,而是用欠缺抵抗的狀態是否由行為人所造成 08/18 22:32
謝謝竹北里奧解答,所以兩罪的保護法益還是一樣的嗎?
4F:推 EOMing: 關于強盜搶奪竊盜行為間的關係 小弟認為強暴力本就含有 08/19 04:23
5F:→ EOMing: 不法腕力的意涵 而不法腕力本身也就含有基本的拿取行為 08/19 04:25
6F:→ EOMing: 至于保護法益是什麼 雖然立法上將章名從風化改成性自主 08/19 04:27
7F:→ EOMing: 概念仍是不明確 08/19 04:28
8F:推 EOMing: 以性自主為保護法益 就第225條 第227條來看也會顯露出問題 08/19 04:44
9F:→ EOMing: 就第225條 小弟認為比較帶有"性秩序"色彩 而第227條則是 08/19 04:46
10F:→ EOMing: 兒少身心問題 08/19 04:47
「性秩序」跟「兒少身心問題」只能說是立法目的,吧?立法目的應該不等於保護法益
11F:推 waiting5566: 性秩序是甚麼啊 08/19 09:03
我也想問。
※ 編輯: Saaski (180.176.48.61), 08/20/2018 20: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