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問題] 請問4-13-I-一的意思?
時間Wed Oct 20 13:34:24 2021
※ 引述《kirbycopy (鐵面騎士)》之銘言:
: 如題
: 板規4-13-I-一如下
: 4-13 〔本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 Ⅰ 有以下情事者,處水桶一週。
: 一 非經7-1程序,或非[板務]、[統計]分類發文、回文討論
: 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 其中一"非經7-1程序,"的意思是指這邊連署後可以去主板討論這沒問題
: 但後面"或非[板務]、[統計]分類發文、回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 這句話最前面有個"或",
: 所以是指我可以跳過7-1直接用[板務]、[統計]發文討論板務不被4-13桶嗎?
: 這句話是這樣解讀嗎? 麻煩板主說明一下,感恩!
我這邊解釋一下:
首先,按照板規 7-1 的前二項
7-1
〔板務討論之連署〕
Ⅰ 使用者可於C_ChatBM討論看板事務並至該文推文附議。
若附議人數於兩週內達到50人以上,板主應將該議題移至C_Chat,
以專用分類[板務]發文。使用者可針對該主題以回文或推文討論。
Ⅱ 若板主群認為該議題事關重大,可主動將議題移至C_Chat討論。
就是說,[板務] 文沒有經過這條板規的必要程序,就擅自在板上發佈,這樣會視作違規
這部分跟以前 v. 14.2.0 版本的板規 5-11-1-3 相同:
5-11-1-3 使用者禁止於[板務]分類的討論串之外,發文或回文討論看板事務。
違者以板規 5-11處理。
但目前確實來說,因為數年前板規精簡化的緣故,導致部分文字敘述上可能有違設立時的
初衷
就這些可能存在的問題,將會考慮在下次板規修訂上再作討論(如果到時我還在任的話)
預定是這樣寫:
Ⅰ 有以下情事者,處水桶一週。
一 非經7-1程序,以 [板務] 分類發文或回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
看板風氣者。
二 於特定議題之 [板務] 分類下,討論其他議題者。
三 非以 [統計] 分類發文、回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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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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