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s9305840 ()
看板WomenTalk
標題[閒聊] 台灣的勞工局
時間Fri May 6 11:59:36 2022
台灣的勞工局真的很被動
對於不熟悉勞基法的人
非常的不友善
如果不知道違反法條
他就只會查你知道的
即使已描述整個事發經過
以及知道的相關情事
譬如這個超時工作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2048018/post
為什麼沒有同時罰延時工作
相關罰則?
延時工作同意和超過延時
及延時工作報備
這幾項不是同一套嗎?
還是說其實我的理解
並不是很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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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ameshcm: 你買到快篩了嗎?沒有就快去排隊,要賣完了05/06 12:02
沒有保險也沒症狀
留給需要的人吧
2F:噓 eatingshit: 自己要舉證 依法辦事 是不是邏輯問題?05/06 12:05
描述事蹟不是舉證嗎?
一般民眾不會很清楚法條
不然就是要靠專業的
去請律師
原本是一件整件事情丟出去
勞工局不知道我想舉報什麼
變成我要幫他挑重點
自己去翻法條把整件事分開
分開丟出去時還有一個人說
我不能自己這樣分
遇到這種狀況
還會剩下幾個人
願意去爭取勞權…
3F:推 zhoaxun: 你上班也這麼主動積極嗎05/06 12:18
上班比較積極吧?
檢舉這件事也是放假想到
才偶爾一點一點弄的
但真的被主管一句說
他懂勞基法激到
4F:推 ppp123: 檢舉很難 就算檢舉也只是過來做做樣子 然後不了了之05/06 12:25
5F:→ kuoyu: 人家也只是基層公務員,有業績壓力嗎?05/06 14:19
所以我盡量不去怪承辦
不是他的業務就盡量不煩他
我只怪勞工局
6F:推 qmei: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先以這個原則在處理事情才不會受傷害05/06 14:40
7F:→ cat0429: 這本來就是勞工要去檢舉的。而所謂一般人不懂法律的說詞05/06 15:45
8F:→ cat0429: ,有點怠惰,因為這些是基本常識,並沒有要你去跟對方在05/06 15:45
9F:→ cat0429: 法庭上攻防,那是另一個領域的事情,就跟你會使用google05/06 15:45
10F:→ cat0429: 查資料,但不會寫演算法一樣。05/06 15:45
我敘述的事情可能有
10個違法事項
我知道並且提及敘明的
應該有7條
辦到現在只看到1條
11F:推 wolfhall: 因為不同科處理的,你沒寫出來,就不會轉到那個科去,沒05/06 20:21
12F:→ wolfhall: 人有義務幫你無限上綱問題05/06 20:21
我有盡力去列出來
但是勞工局
或者說勞動部職安署
意見信箱的申訴分案方式
真的很讓人失望
所以才自己拆解案子
直接去找轄區勞工局
然後轄區勞工局
就是各自科室只辦自己業務
運氣好的會幫你
說這狀況可以找哪裡
※ 編輯: gs9305840 (111.241.157.17 臺灣), 05/06/2022 20:49:02
13F:推 hahacar: 我懂,檢舉好幾項,結果只有一項成立,其他有附證據的, 05/07 02:41
14F:→ hahacar: 勞工局叫你去開協調會。因為前公司非常會踩在法律灰色地 05/07 02:41
15F:→ hahacar: 帶,即使有證據,法律上也變成是不是有實質作為而變得有 05/07 02:41
16F:→ hahacar: 爭議。一般勞方沒時間跟前雇主玩得,就會放棄了,要開協 05/07 02:41
17F:→ hahacar: 調會,如果找到新工作,就要請假。雇主們也非常清楚這一 05/07 02:41
18F:→ hahacar: 點,離職時還直接說,要拿些這些東西(證據)做什麼?不 05/07 02:41
19F:→ hahacar: 是就到其他公司工作了嗎?勞基法不落實就是個笑話而已。 05/07 02:41
20F:→ hahacar: 台灣人最會凹台灣人。 05/07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