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TT (默默)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海峽兩岸CrossStrait版主胡亂處罰
時間Sat Nov 4 14:15:50 2017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針對以上還存留在看板上的三個違規記點,請在有結論之後清楚地告訴我:板主
: 群是否一致支持或在經多數決決議後通過這樣的判決標準?如果是,我就不干涉,甚
: 至prudence板主也可以依標準一致的原則回復對warmer的第一次警告。如果不是,請
: 撤銷我在這一段提到的三個記點處分,謝謝。板主們不必急著回應我,請在有結論後
: 再來發言即可。
目前沒有結論,因為沒共識,所以我只代表自己回答小組長的問題。
我反對prudence板主的標準,希望能按照我自己之前的執行板規的標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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