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板板主吃案II
時間Sat Aug 13 18:19:31 2005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jimmyduh板友在po文章之前已經有向本人告之過
: : 當時我尚未決定判決之內容
: : 本人在03:12發布公告之時
: : jimmyduh已經在po文
: : 則他有權力將文章發完後再接受處分
: : 以上
: 先離題請問一下:
: 不知貴版是否已解除使用者Qutineen之水桶處分???
: 現在貴板三位板主仍未有人來此對此事做個宣告
: 在站務證明Qutineen的確有貴板指稱推文之前請以他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 麻煩請在看到這篇後回應我
以解除
同時對上一篇加以回應
p板友質疑jimmyduh是否有權力在執行板規前發文
我的回應是 "有"
只要jimmyduh在我的判決出來並執行前po文
他是能夠po文的
至於他事先向我知會,本人並同意他po文一事
本人表示歉意
當時我的同意的確有瑕疵 (雖然當時尚未公告將他浸水桶)
不過因為jimmyduh違規在先
所以我也承認錯誤
自請板務處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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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