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
看板PoliticLaw
標題[申訴] KMT板板主doz1031無故刪文
時間Fri Aug 12 00:01:31 2005
申訴人:eunacat
申訴對象:doz1031
所受不適處分:刪除文章
申訴事由:
一.事實部分:
本人於本年度八月七日於kmt板所張貼"[心得] 原來如此.內有通用文句."(下稱系爭文)
受被申訴人doz1031刪除(*證一)
二.理由部分:
(一)查本人Fri Aug 5 16:08:28 2005 所張貼文章因受兩人推文人身攻擊.經檢舉
板主不受理.且本人於檢舉對新任該板板主之一come所為指控尚被doz1031警告
注意用語(本人深不以為指出事實有被非難之必要!而被申訴人亦早先於本板申
請新增come擔任板主.)
另emonica對本人人身攻擊併come部分經板主認定並不違反版規.(*證二)
(二)至今kmt板板主群行使版規以及版內申訴制度仍不公開.故本人原無申訴之目的
,概申訴制度不公開搞黑箱作業無期待可能性也(請參組務板205篇節錄zoea組長
所謂:
另一方面 板主除了私下提醒或建議板友之發言妥當性外
在處理板務時 "應該且必須"公開其最終處置方式
除讓使用者了解該件之處理方式外 更讓使用者有所依循
以期該板板友能與板主共同維持該板之妥適討論
更可免除使用者疑慮 畢竟在政治類組之特殊討論情況底下
這樣的處理方式應該是目前比較適合的.)
既已認知申訴無期待可能性.本人僅能依板主公告辦事.為避免突襲.依照最新公告
與版面使用者觀念通知.形式實質面皆無申訴之情事.惟被申訴人充耳不聞怙惡不悛
置組務之見解不理.行使職權仍不公開.參照該板被申訴人行為時板規z.3.1.3.15(*
證三)自明.
該板板規賦予板面管理者行使職權不公開之權.違背群組方針是否小組應與干涉.
或可闢題論之.惟刪除文章之處分仍係禁言之一種.危害使用者言論自由程度不可
謂不小.管理者認定使用者文章(含系爭文)違規,予以刪除處分不予公告,是否有
違恣意禁止之原則?蓋板面管理者所為之處分不公開.板規亦不得討論.易流於恣意
也.
另查該板面最新板規.竟增有立場不同之雙重標準.且申訴制度及管理者行使職權仍
不公開.不知小組有無斟酌處理之必要?因該板並非私板.身為PTT使用者自有於看板
發表言論之權.該板管理者如此規定(僅由少數份子黑箱作業而成.且不受公評),是
否表示該板面管理者將自己角色定位錯誤且因立場偏頗而無能承受質疑之能力?
(三)退一百萬步言,系爭文即便扭曲為看板內申訴,仍並未違背證三之板規刪除文章之
規定.該板規所謂申訴方式亦未禁止於版面申訴.行使職權申訴之公開化本係政治類
群組看板之最低要求.
(四)再查被申訴人申請小組長連署之政見(證四),與本件相照.格外諷刺.
(五)經本人依該板面管理者要求申訴.亦不獲受理且不附理由,且錯別字仍多.
相關證據:
證一:
對判決有意見,請依照規定申訴..
本文刪除.在犯予以警告...
※ 引述《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之銘言:
: 請注意
: 本文並非申訴.因本人並無申訴之意思.客觀上亦無形式上之申訴
: 本文並非個人意見.係依置底文檢舉區板主決定之客觀事實.而提供版友
: 資訊.表明下列1.2.部分推文內容並無違規.日後推文可以採用此類言論.
: 因為並不違規.
: 基本上是尊重版主的決定的.(所以呢 這不是鬧版.因為都是照版主的決定來的)
: 1.9170篇被檢舉的推文內容(檢舉人E指涉範圍實非僅此一篇:惟求簡便.另列9171篇部分
: 推文)
: → emonica:一樓的~標準到底在哪~新聞局自己找來12個人來瞎 210.200.126.150 08/06
: → emonica:標準到底在哪~~誰跟你一樣支持新聞局啊??????
: 另列部分:
: → emonica:樓上的~標準到底在哪~新聞局自己找來12個人來瞎 210.200.126.150 08/06
: → emonica:樓上的~標準到底在哪~新聞局自己找來12個人來瞎 210.200.126.150 08/06
: → emonica:誰跟你一樣要支持新聞局啊~~是腦殘嗎????
: 2.9169篇被檢舉的推文內容:分a.b.
: a:→ come:沒水準的文章 我通常是連看都不看的 61.31.143.86 0\
8/05
: → come:所以請不要叫我回沒水準的文章
: b:推 emonica:樓上的是腦殘嗎? 只會嘴砲還會佘麼??? 210.200.126.150 0\
8/06
: → emonica:綠教的信徒只會趁人不在下線~再跑上來打嘴砲.... 210.200.126.150 08/06
: → emonica:還不是這種技倆?????
: 經查置底檢舉區d版主回覆並無違反版規.
: 既無違反版規.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平等原則:
: 本人正式聲明一:come文章皆無水準.(沒水準歸沒水準.有錯仍得反駁一下)
: 本人正式聲明二:emonica是腦殘嗎?只會嘴砲還會什麼?(解釋:"腦殘"和"什麼"係疑問
: 句因句尾附問號.嘴砲部份因被同句"還會"排除.屬肯定句)只會趁人不在下線~再跑上來
: 打嘴砲....還不是這種技倆?????
: 結論:日後版友得依此要領辦理.(至於"得"是什麼意思.....反正不是強制你一定要這樣
: .但你要這樣也可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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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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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7.55
證二
推 eunacat:9169 emonica人身攻擊.同篇come推文指沒有水準也 140.113.197.231 08/06
→ eunacat:一樣.對照推文內容及9194篇 足證該指控非屬事實. 140.113.197.231 08/06
→ eunacat:顯非善意亦有誹謗之情事.想當板主就少玩人身攻擊 140.113.197.231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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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用詞,本區是這來端正風氣的.
過今日午夜後這樣的推文將處以警告..
※ 編輯: doz1031 來自: 220.139.236.29 (08/06 23:33)
推 eunacat:本人之檢舉受不受理? 140.113.195.13 08/07
9169篇嗎.該篇經查並無違規之處,不允以受理
證三:
一般規定
(一) 標題和簽名檔視同文章本文。
(二) 個人暱稱不受限制。
(三) 轉錄文章、信件須附上原作者同意。
(四) 作者有刪除、禁止推文之權利,但不得擅改他人推文內容。
(五) 來源相同即視為同一人。警告累計且水桶期間分身發言,加重處分。
(六) 板規有未竟周延處,由其他公告補充規範。
不當文章處理規則
一. 刪除處分 : 符合下列規定者,板主直接執行。
1. 灌水文、注音文、群體攻擊文
2. 文不對題、偏離本板討論範疇過甚
3. 未徵得原作者同意,私自轉貼文章或信件
4. 惡行重大,刪除文章無法制止
證四:
申請 ID : doz1031
申請政見:
在這爭議性頗強的政治群組中,希望能把整個小組提升至一個討論?的園地,並且適度的調整申訴制度使版友的言論自由得到最大的保?障,在我的政見當中"言論自由",最高最神聖的原則,
讓所有的版友能夠合理合法合情合理的暢所欲言,是最重要的事情
證五:
作者 doz1031 (咬著年糕跳舞的貓 惽)
標題 Re: 申訴1
時間 Sun Aug 7 08:52: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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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已受理..
※ 引述《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之銘言:
: 要申訴是吧?
: 申訴之聲明
: 1.撤銷原處分並回復原狀
: 2.向本人公開於KMT板道歉
: 3.請於收受申訴信四十八小時內回覆
: 申訴之標的
: 本人八月七日受刪除之文章:[心得]原來如此 內有通用文句(下稱系爭文)
: 事實及理由
: 事實部分:
: 查版規及新公告有關刪除文章之規定並無系爭文受刪除之理由
: 理由部分:
: 一.查本人受刪除文業以聲明並非申訴.因KMT板目前申訴制度並未公開,至今仍怙惡不悛.
: 申訴是否受理無可證明.可見被申訴人並無承擔所為處分(非判決.貴板主無權僭稱)
: 受公眾檢視之能力.且管理版務竟以黑箱作業行之.乃反民主法治社會原則之病徵.
: 二.承上.該文並非對於不受理處分之意見.係以被申訴人之不受理之決定以及所附理由,
: 即本人及他人所檢舉事項並不違反板規等客觀事實所整理歸納.依系爭文標題及內文
: 真意,乃依貴板主之決定予KMT板使用者觀念通知.即本人及他人所檢舉之言論並未違
: 反板規.基於板規及信賴保護原則,平等原則,KMT板使用者得使用該言論而不違背板規
: 仍係描述事實...(下略,若組務認有必要另行補正)
板主回應:果如預期不受理且不附理由.(證五)(惟被申訴人程度較差.以"不允已受理"回應
.究其真意為不受理.就本人所知.組務板申訴案必定受理.不知是否所轄各版面應否
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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