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看板Lawyer
標題Re: [新聞] 法學版Google剽竊法源 七法創辦人判刑4年
時間Fri Jun 27 01:30:35 2025
元照之前抄法源
就有判賠過了
可能有人不知道吧
不知道七法知不知道
就算沒有著作權問題
七法去拷貝別人的資料庫
用更便宜的錢來賣
不覺得怪怪的嗎?
怎麼看都有問題
是說為什麼七法不自己去下載司法院呢?
抄別人的比較快?還是什麼原因?
※ 引述《cyora (╭▓╮╰▓╯╭▓╮)》之銘言:
: 新聞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713437
: 新聞標題:法學版Google剽竊法源 七法創辦人判刑4年賠1億
: 新聞內容:
: 七法用程式抓法源資料庫
: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國內老牌法學資料庫業者法源資訊公司,指控有「法學版
: Google」之稱的七法公司(Lawsnote)透過爬蟲程式,抓取法源資料庫中的五十多萬筆
法
: 規沿革及附件,存入「Lawsnote七法 - 法學資料庫」後供檢索查詢方式營利,新北地
院
: 日前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七法公司共同創辦人郭榮彥與謝復雅分別四年、二年有期徒
刑
: ,且二人與七法公司應連帶給付一億零五四五萬餘元,判刑之重、賠償金額之高,在國
內
: 外均相當罕見。
: 郭榮彥判4年 謝復雅2年
: 法源公司成立於一九九一年,透過建置「法學資料庫」方式建立「法源法學資料查詢系
統
: 」,不少司法機關與民間企業與法源合作,至於七法公司(Lawsnote)」則是創立於二
○
: 一六年,提供線上法學搜尋服務,很多國內金融機構是七法的客戶。
: 全案起於,法源認為七法的資料庫內容,很多直接複製法源的法學資料庫內容,已侵害
法
: 源的「編輯著作權」,因此提告,新北地檢署於二○二一年間搜索七法公司,在其雲端
空
: 間,查扣到相關電子檔,不過,郭、謝兩人認為,這些資料只是單純做一些國字及阿拉
伯
: 數字上的轉換及符號上的編輯,不受著作權法保障,檢方則認為,七法透過爬蟲程式,
以
: 自動化方式在法源法律網執行查詢、下載內容,此外,也將法源法律網的內容重製在硬
碟
: 等載體中,客戶透過付費及免費方式使用,此舉,已涉犯著作權法中的「意圖銷售而擅
自
: 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刑法「無故取得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因此在二○
二
: 二年八月間將二人起訴。
: 新北地院經過三年多來的審理後認為,七法以此方式剽竊他人著作權,且作為營利之用
,
: 惡性重大,除重判外,針對法源求償的「一億零五百四十五萬一千六百四十四元」的金
額
: 一毛未減,全數判賠。
: 法源公司昨對此判決結果,僅指尊重法院判決,至截稿前未取得七法公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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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想: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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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twl: 法條本身沒有著作權 不過編排有編輯著作權 前篇司法院新聞稿 06/27 05:53
2F:→ ptwl: 有講 我非業內 覺得判太重 或是著作權法很可怕 06/27 05:53
3F:推 IntelX299: 司法院還是持續跟該公司合作 06/27 07:40
4F:→ iphone9C: 還沒定讞還是可以合作的吧 06/27 08:08
5F:→ ddkkz2003: 很好奇法院如何論述法規沿革的原創性 期待看到判決書 06/27 17:03
7F:推 mas1995: Lawsnote明明可以抄政府資料,卻選擇抄法源整理過的資料 06/29 05:25
8F:→ mas1995: 庫 06/29 05:25
9F:推 deann: 司法院那個爬起來又要自己整理排版一次 很浪費時間 06/30 10:02
10F:推 abacada: 可以用空白鍵Ctrl-F取代掉啦 但還是得一行行調整 06/30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