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sony (你今天熟了嗎?)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有關Hiro2申訴兩篇文章被砍之處理回覆
時間Tue May 8 18:00:48 2007
群組長您好
因為要一次說明完整 故本篇文章可能有些長 已盡量簡化 請見諒
之後會po一篇簡單版
如Hiro2所述 Hiro於4月20日發文一篇標題名為
" [問題]請各位集思廣益,救救我朋友,也救救他媽媽吧"之文章 (內容如本版119篇)
其中某些部份讓申訴人感覺不舒服(此部份無法以證據說明 只能說當事人確實不舒服)
且洩漏個人並不想被知道的生活隱私
該文幾個重點包括
1專科畢業
2留學澳國不成回國後短期又留學[米]國 又因故放棄
(不知道為何米國還特地框起來 而且不用一般人熟悉的美國)
3原po也就是Hiro2 "從台灣寄了盒鳳梨酥給她解纔"
4他朋友曾問過怎樣才能很快賺到[150萬]還留學積欠的貸款
此次事件申訴人1.恰好專科畢業 2.留學澳國後又留學[英]國
3.申訴人收過Hiro2所寄到英國之鳳梨酥
4.且申訴人曾經在板上po文詢問
"該怎麼做,才能在短期(如二年)之內淨賺到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整呢?? "
"4個條件符合3.5個" 當時Hiro2文中所指是誰即已呼之欲出
礙於其故弄玄虛 將所陳述內容弄得似是而非 無法逕下判決
故版主隱忍未砍其文
但Hiro2在事隔多日後又reply po文一篇"論熟版之怪現象~~~~"(詳見本版118篇)
該文引述申訴人文章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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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xxxxxx (今天幾分熟哩~)》之銘言:
: 想對你們說聲謝謝,沒有你們當初的連署通過,熟版也不會誕生,
: 真的很感激你們 ~^^~
: 以下是感恩名單:
: 1.anethna 這是個不怕被人嫌老的好所在。 來源:155.245.48.21
: 2.Hiro2 很有道理呀…不推不行 來源:61.64.6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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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嗎?(噗,連幼稚園都拿最後一名,連署這種事居然拿了二名XD)
我可以說我被盜帳號了嗎???
是的,的確是我
感謝版主大人特地PO出這篇文章
勾起了一連串的回憶
有映象的朋友還記得4165篇嗎? 我就是被那位留澳又留「米」,朋友揪來連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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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居然拿了個第二名!!!居然還在美艷大方的版主大人下面~~(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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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再度提及Hiro2所謂之 留澳又留米的朋友
且是"那位"朋友揪他來連署熟版的成立的
因其所reply之原文已明顯顯示是申訴人揪Hiro2來連署
故任何有判斷能力的人只要回去看4165篇文都可以了解
原來Hiro2所指的"留米留澳之人"就是申訴人
即使非100% 兩者為同一人之機率亦非常高
基於保護申訴人之立場 故版主受理申訴人之申訴
先將該兩篇文章備份放入後並備份
且給予hiro2一天的時間回信給申訴人或版主解釋
惟其不但不願意解釋 甚至還意圖混淆黑白
Hiro2在 熟版 "[公告] 關於刪hiro2 二文之說明"文 的推文中(詳見本版132篇)
又改口
→ Hiro2:哦。所以請問我那位留澳又留米的朋友是哪位? 05/06 12:01
→ Hiro2:同時間找我連署的有四五個耶~~請問您說的是哪位? 05/06 12:02
其原文明明寫"那位"留澳又留「米」,朋友揪來連署的
推文又說"同時間找我連署的有四五個耶"
姑且不論是否真的同時間有許多人找他連署
但其文中陳述 是只有一位 (至少是那位關鍵的一位說動了他)
版主在砍文認定時 是以其文章內容作認定
且其Hiro2甚至指出
→ Hiro2:我說了~不需要信件,我這個人沒什麼好隱暪的 05/06 11:55
→ Hiro2:你要不要我給你當事人的ID email msn你可以對對看? 05/06 11:55
→ Hiro2:看我說的當事人跟你說的當事人是不是同一個?
因此建議群組長跟Hiro2要求拿出當事人的ID email msn
證明申訴人並非當事人
證明還有另外一位留學過澳國 吃過他的鳳梨酥 有150萬留學貸款
且曾經說服Hiro2來連署成立熟版之人的存在
補充說明一點
在給予一天緩衝期後 Hiro2不但不願意回信解釋
(Hiro2一定要用推文解釋而不回信?其動機令人費解?)
甚至Hiro2又於本版發表一篇文章名為"談邏輯"(詳見本版132篇)
繼續諷刺版主刪文不當
版主仍舊等到公告一天期限過後半小時才將其警告及浸水桶處理
原本依版規應該是立刻記警告 累積兩次警告直接進入水桶
版主已經給予相當之彈性空間 故刪除其在水桶公告後的文章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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