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ulpix (Sebastian)
看板C_Chat
標題Re: [閒聊] 詐欺獵人的詐騙手法 放到現在還行得通嗎
時間Fri Dec 5 00:42:27 2025
※ 引述《HarunoYukino 看板: C_Chat》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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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假名牌詐騙,詐欺獵人裡面至少寫了三次
: 其中一次還是跟吉川有關的假名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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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81.206 (臺灣)
其實 wiki 就有一件 2010 的。
2010年1月17日,台北101大樓發生鑽石竊案,
嫌犯的手法與《欺詐獵人》中的「寶石詐欺」如出一轍。
有些犯罪手法是可行的。
不過像黑崎在 Case1 裡面詐騙詐欺師的手法(僅限帳面金額的轉帳),
翻譯就有寫這個在臺灣辦不到,因為法律不允許。
黑崎其實也常常當記者。
吉川考上檢察官以後,雖然大概不會對他透露案情,
但這算不算他(用貓X)經營很久的檢調?
我還是希望兩人能在一起的,雖然這部的糖都是玻璃渣。
但是就黑崎的個性而言,除非他吃掉所有白鷺,否則就不可能吧。
而且就算如此,以吉川的個性,大概也要等他入獄服刑期滿……
發現詐欺獵人又出了一集,我挺開心的。
不過時間線並不是後續,而是結局之前的某時間點。
至少黑崎還沒跟桂木翻桌,吉川也是三年級。
其實我很想看看以詐騙園區做背景,而且時間線放在吃掉御木本和寶條之後,
這樣的詐欺獵人可以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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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7.19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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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sarc: 在現在的詐騙園區和詐騙集團面前,御本木和寶條都只是小咖 12/05 00:46
真的,那個規模和層級都差太多了。
幾個詐騙橫行的國家都能看成聯盟了,而且政府應該都插手撈油水了。
不知道靠黑崎能做到什麼程度。
※ 編輯: Vulpix (1.160.17.193 臺灣), 12/05/2025 00:55:56
2F:推 ssarc: 今天社會新聞,高雄貴婦詐財20億,相當於100億日圓,御本木 12/05 01:03
3F:→ ssarc: 你這樣實在不行啊~~ 12/05 01:04
設定上應該是桂木不允許的他不能吃吧。
※ 編輯: Vulpix (1.160.17.193 臺灣), 12/05/2025 01:14:32
4F:推 jackz: 作者都開始寫新的鴨子了 12/05 02:00
咦!?有新作!!
※ 編輯: Vulpix (1.160.17.193 臺灣), 12/05/2025 02:10:25
5F:推 BANDITCS: 原作跟詐欺遊戲的作者合作出漫畫,主角是經濟學怪人教授 12/06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