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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公告
時間Thu Feb 19 14:09:05 2009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宗旨:
中央研究院錢故院長思亮博士,畢生致力於教育工作,於民國40年至59年任本校校長
垂20年,愛護青年,培育學子,桃李遍佈海內外;其學者風範治事治學之精神,更令
人敬欽景仰!錢博士逝世後,其公子錢純、煦、復等將政府頒發之撫卹金新台幣130萬元
,連同美國醫藥援華會所募得之美金6771元8角,共計新台幣147萬9仟元為基金(專戶存
入銀行,以每年利息,作為獎學金,如有剩餘滾入本金。)捐贈國立台灣大學設置: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以資紀念。(以下簡稱本獎學金)。嗣以利息收入不足,其公
子等每年再捐贈新台幣80萬元,作為年度獎學金,如有剩餘滾入本金。
二、對象:
國立台灣大學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均得申請。
三、名額:
暫訂22名,本校11學院,每學院2名。
四、金額:
每名每學年暫訂新台幣3萬元整。
五、申請資格:
凡國立台灣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學業、操行成績均平均在80分以上,無一科不及格,
無不良紀錄者。
六、繳交證件:
申請表1份,學業、操行成績單1分、清寒證明書1份、全戶戶籍謄本1份(複印本)。
申請表,請點選以下網址自己下載:
http://homepage.ntu.edu.tw/~advisory/Scholarship%20Application%20Form.doc
七、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及地點:
3月16日前(星期一),請繳交相關文件至經濟系系辦(洽林助教)。
本系將擇優、且考量清寒優先推薦。
八、本獎學金評審及發放:
俟申請日期截止後,以學業成績最優者,為獲得本獎學金學生,其成績相同者,
以家境清寒者優先。經審定後,發給獎學金,當另行通知。
(最後結果為校方通知,本系僅公告推薦之優秀學生)
九、獲得本獎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以維本校績優學生普惠之宗旨。
十、本辦法經國立台灣大學同意後,於97學年度實施。
經濟系辦公告
200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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