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抱怨] 宜蘭 礁溪
時間Wed Jun 19 17:13:34 2013
我回覆的這篇原文,本來是有內容的,還有多個推文。但已記不得內容是什麼了。
回文的目的倒不是為了求備份檔,而是想從原PO刪文動作的客觀意義及可能原因,
談到大家在本板PO文應該要有的基本法律認知。
首先,就 PTT 的功能來說,任何原PO都可以任意刪其文章;
但如果被板主m的文章,就不能刪,只能修文。
修文可以修改任何東西,修過的文可能什麼內容都沒有、也可能多加了原無的內容。
在本板的PO文都要很小心,因為有可能被店家告。
被告就要舉證,證實你說的事實真的可以被證明,
最好是物證(照片、錄音、錄影),人證有時不見得那麼可信。
舉不出證就敗訴,誹謗有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不可不慎。
雖然我們都善意地相信板友的PO文都是真的,
但就經驗上來看,也不是每個原PO講的都是真的。
有的甚至邏輯不通,看就知道有講假話。
講假話當然是誹謗,如果還拿的出無罪的證據,那多加一條偽證。
回到大家的PO文,任何的修文都會導致這篇文章無法保持原有的樣子,
如果你站的住腳,你有證據,請不要任意刪文或修文。
因為那在法律上就是變更曾經發生的事實,就算你只修一個標點符號,
在系統上還是只能看出:你修文了。
原文長什麼樣子,與後文的差異在哪?我們無法證實。
如果你被m文而要刪文,當然你可能有千萬個不同的原因導致你想刪文,
但在本板,我們合理的推測,只有兩個原因導致你想刪文:
一、擔心原店家提告,你雖然講的是真的,但苦無證據,只好刪文;
二、擔心原店家提告,而其實你講的就不是真的,因為心虛而刪文。
是哪一種我們看不出來,但如果你的文章被m,就代表有比較多人關注;
既然都PO出來了,還是希望至少能私下與板主及較關注的板友溝通,
不然實在是看不出來,是因為苦無證據,還是因為心虛而刪文。
這是一個呼籲,不是一個規定。
如果有板友對於相類似的現象有什麼更棒的解決方式,
當然也歡迎提出,謝謝大家!
板工 legist 向各位板友致敬
※ 引述《BOLJ》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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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213
1F:→ depravity:按~~進去看修改記錄不就知道了 = = 06/19 17:41
2F:→ sosevil:修改紀錄可以看@@! 06/19 17:50
3F:→ legist:那就是我知道的太少了...@.@ 我查查看要怎麼看 06/19 21:00
4F:→ legist:謝謝樓上兩位告知, 現在知道要怎麼看了 :) 06/19 21:02
5F:推 fireflyyen:現在才發現那篇文章變空的… 06/22 11:17
6F:推 ilovecrab: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google也查的到... 06/23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