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0324 (小黄)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探视权问题
时间Wed Apr 21 20:20:32 2021
事实经过:
朋友因为前夫外遇及家暴申请离婚
但离婚後经法院判决因朋友经济能力不足所以监护权在对方,朋友有探视权
谈好的周末探视方式为隔周末,判决文书其中大概是这样写:
"每月第二、四周之周五21时由男方至女方住处接子女外出会面交往,
并於周日21时前将子女送回女方住所"
还有ㄧ条规定是
前夫必须将小孩的就读学校,住所,联络方式通报朋友
但是这条前夫从未履行,这让朋友都要自己想办法去查,然後在上周变更学校也没通知,
朋友是透过前夫家长询问才知道小孩换学校,因爲前夫对小孩ㄧ直非常苛刻,於是去学校
关心认识老师跟环境,但後来被前夫知道,前夫则恐吓不准在这样擅自去学校找小孩,否
则就看不到小孩。
问题:
1.想请问的是,除了两个周末外,平时朋友去学校看小孩是否会造成毁约
2.前夫ㄧ直以来都无履行 通报住所变更,就读学校 联络方式,这是否能在重新修改合约
内容有什麽帮助
3.如果的对方将小孩藏起来,光用未履行通报住所更换及联络方式为通报这条,能否有机
会改监护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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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uusnow: 蒐证 找律师谘询改定监护权,有时候声请改定监护权是 04/21 23:47
2F:→ yuusnow: 要让对方知道没有监护权那方还可以这样做。以及小孩年龄 04/21 23:48
3F:→ yuusnow: 和小孩意愿如何? 04/21 23:49
4F:→ Blue6: 藏小孩和恐吓不给看,都可以用来改监护权用 04/22 01:25
5F:推 sonrisalsh: 改订亲权要件高,必须证明对方不适任 04/22 07:59
6F:推 sonrisalsh: 如果只是会面交往 04/22 08:02
7F:推 sonrisalsh: 可用家事事件法的履行劝告、声请变更、强制执行(处以 04/22 08:07
8F:→ sonrisalsh: 怠金後),但重点还是小孩子的意愿如果是小孩子自己 04/22 08:07
9F:→ sonrisalsh: 不想要去做会面交往的话法院这边也没有办法去强制 04/22 08:07
10F:→ final0324: 感谢各位版友回覆 04/24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