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biqueen (玛薇丝)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职灾&公伤
时间Sun May 26 20:06:38 2019
事实经过:
我在上班午休时间外出要去公司对面邮局,
公司未供餐且我已用完餐,无违反交通规则,
我在公司旁过马路、走在斑马线上走到一半被汽车辗过脚掌,当场有请警察也有急诊送医。
问题:
公司认定我并非因公而遭受伤害,
纯属个人私事动机在午休时间外出因而遭致灾害,
故认定我的假别为伤病假并非公伤假?
我的个人浅见是午休时间属上班时间,
我走在公司合理的往返路途上且尚未违反交通规则,应可申请职业灾害?
但若公司不认定我为公伤假仅为一般伤病假的话,
我在职业灾害的申请上根本就是稍显矛盾?
应该是说,根本就无法申请职业灾害,
连普通伤病给付的申请我都不符资格。
因为我只有门诊并无住院,
普通伤病给付范围限定住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手机排版,若有不易阅读尚请见谅。
※ 编辑: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6/2019 20:10:24
1F:推 KKyosuke: 你去邮局干嘛05/26 20:12
2F:→ KKyosuke: 公司未供餐 如果你是去用餐还能说是"必要"而视为职灾05/26 20:13
3F:→ KKyosuke: 私事的话无解喔05/26 20:13
感谢K大回覆,
我一开始的动机说要去邮局处理私事没错,
上面这篇文我其实也有爬过,
但我打去劳工局询问是得到:
我是一出公司就发生意外,
因午休时间属用餐时间、是必要外出,
即使是用餐後再外出买饮料都可列为职灾,
因为我连私事都尚未完成、也并非办完私事返回公司途中发生意外,故可列属职灾定义范围。
若我是办完私事返回公司途中发生意外,
则无法列属职业灾害范围。
因为发生的时间和劳资双方各在乎的症结点不同而产生有所争议,才想上来询问各位能者是否有相关经验可剖析和分享请益。
※ 编辑: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6/2019 20:30:04
※ 编辑: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6/2019 20:30:04
5F:推 tks9527: 劳保条例所认定的职灾,跟劳基法认定的职灾不同。05/26 21:27
6F:推 tks9527: 劳保条例所认定的职灾,跟劳基法认定的职灾不同。05/26 21:27
7F:→ tks9527: 劳保条例可以申请,就跟劳保局要阿05/26 21:28
感谢t大回覆,
但很抱歉我智商不够不是很能了解t大的意思,
可否麻烦您再跟我说明详细一点吗?谢谢您><
8F:推 KKyosuke: 出事时已吃完饭要去办私事也是你自己说的啊..05/26 21:41
9F:→ KKyosuke: 照你说的你就不符合职灾要件喔..05/26 21:43
抱歉没有说清楚,
应该是说,当天离开办公室前,
我同事问了我要去哪,我说要去邮局,
而後搭了电梯出了公司大楼,
就在公司旁的马路斑马线上发生意外。
因为发生意外当天,
我们公司最高主管经理刚好出差,
藉由我同事了解我当天意外经过,
所以他说我是因为要去邮局处理私事,
并不是出公差或者办公,
所以判别我的假别为伤病假并非公伤假。
※ 编辑: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7/2019 00:30:11
※ 编辑: bibiqueen (180.204.98.66), 05/27/2019 00:34:47
10F:→ sindyevil: 午休是休息时间不是工作时间,你已经用餐完毕并非维持 05/27 06:28
11F:→ sindyevil: 工作持续的必要,所以…… 05/27 06:28
12F:→ a9301040: 你找劳工局问问吧 05/28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