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1033 (路人甲)
看板GetMarry
标题[公告]结婚版置底公告区-请版友使用前先阅读
时间Tue Sep 22 00:54:5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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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看版版友在使用本版前先阅读过公告 避免违反规定遭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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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结婚版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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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通则
1-1.结婚板限定於结婚相关议题,偏离讨论方向的议题,
如『双姓』问题等全面禁止,违者删文水桶一周,再犯水桶三个月。
1-2.禁注音文、禁止一行文,并且所有文章内文包含心得字数至少50字,
违者删除文章。
1-3.除了推荐、广宣或分享的文章以外,其他的文章、「推文」、「签名档」,皆不可
以有
「厂商名称以外」的厂商资讯。包含官网、厂商BLOG、拍卖网、购
物网、粉丝团等皆不允许(置底推文也算)。
违者水桶两周并视情况加给劣退,累犯者情况加重处罚,最高永久水桶。
1-4.文章、签名档内容含有色情内容、暴力内容、十八禁连结、含不雅文字(脏话)、
或是含过多非正体中文、色码、乱码导致难以阅读,一律删文劣退水桶三个月。
1-5.文章、推文、签名档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引战之使用者,一律水桶。
视情况两周以上的处分,若情况严重者可以加重处罚,最高永久水桶。
若文章(包含签名档)违规者,文章一律劣退。
1-6.有故意闹板兹事者,闹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并视状况加给水桶三个月处分。
故意违反本章板规,却自行删除文章以避责,经板友提供相关证据检举,
视同闹板。
1-7.凡转贴任何新闻资讯, 需依照发文限制发表50字以上心得,
否则以冲文章数闹板劣退,累犯加给水桶三个月
1-8.文章、推文、签名档内容不得违反中华民国法律、批踢踢站规。
违规者水桶三个月处分。
若文章(包含签名档)违规者,文章一律劣退。
依据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
凡转载、公布个人资料或水球纪录、连续发文等皆依据本条处分。
1-9.任何活动、展览、拉票、问卷,不管商业及非商业性活动
请先经版主群同意始得发文。
未遵守者原文删除并水桶一周,
累犯者处以水桶一年并原文劣退,情节严重者,得永久水桶。
1-10.新秘、婚摄、婚录这类免费服务文可以利用置底徵人,
板友若觉得不错可至板上发文,属广告宣传文,请依广宣文格式发文。
公益活动或其他婚宴场所、婚礼顾问公司举办的活动,请依广宣文格式发文。
违者初犯删文,并水桶一周,累犯原文劣退并水桶一个月。
免费服务推文只可以用纯文字,不得放上任何连结,并且一个月只能推一次文!
1-11请勿用「帮我推荐一下新秘吧」等类似文章偷渡徵求文,花时间徵求,
自己多看看并筛选後到剩下几组,再请人推荐也不迟。
内有很多推荐,请大家做好功课再来徵求。
违者删除文章,若累犯则视同交易文水桶二周。
1-12任何假借推荐文来进行广宣的厂商,经查证属实,处以永久水桶并原文劣退,
并且於公告标记为违规厂商,若再犯,则列为不欢迎厂商,相关文章均不得於
版上出现。
第二部分 文章分类规范
2-1.【交易文】 分类:[交易]
只有周日才可以发交易文,於其他时间发表者将删除文章,情节严重者水桶14天
凡有关合购、揪团、徵求、、转让、二手或新品买卖、旅行社行前文均属於此分
类。
※请注意本板仅限结婚相关物品交易,且禁止出租物品。
每个id一周内只能有一篇交易文,自行回文或自删均视同一篇交易文。
因此请将所有交易的物品合并在一篇,并使用修文告知板友交易状况。
非周日发的交易文 原文删除并水桶二周 得不另发公告
※交易文仅供新人交流物品使用,任何厂商不得使用交易文交易自身相关行业产品!
※於平日有关徵求新秘、婚摄/录、婚布、乐团、主持;
Nubra、安瓶合购、买卖、蜜月旅行团揪团;
婚戒、婚纱公司分享折扣卡(例如iprimo、唐朝等)、旅行社的优惠卷(例如太一)
请用置底推文
发文范例:[交易] 卖近全新新郎一名,及其他婚礼小物
推文范例:徵/台北 某婚戒公司分享卡
合购/里世界 Nubra,详见合购板#2j3j文章
卖/新竹 某牌安平
揪 太二 2/30 北极圈蜜月团,详见
http://.....
2-1-1 交易文经板主审核通过後若有误则标记!,
2-1-2 置底之交易推文可在交易完成後寄信给板主删除推文。
2-1-3 交易文请勿回文至板上,请直接用站内信或水球和原po联系,违者删文。
2-1-4 发文前请记得参阅板规1-3关於厂商资讯的部份
2-1-5 若是因为格式错误而被版主删除者,得於修正错误後再次发表。
但若是依然格式错误,则视同交易文超额,水桶一周并原文删除。
2-2.【推荐文】 分类:[推荐]
若发文可得到优惠请选[广宣],所以不要发错类别了。
若有推荐新秘、婚摄/录、婚纱、婚布厂商之打算,
文中需有相关相簿或相片连结
(若为网志连结,则网志中含有相片亦可)
板友若想询问厂商详细资讯,请推文或直接站内信,勿回文。
2-3.【问题文】 分类:[问题]
供板友们们提问婚礼习俗、婚嫁地方风俗不同,含红包、伴娘等问题。
问题文需能引发回应为限,并请充实提问内容,违者删除文章
※问题文严禁攻击任何人的想法、任何地方的风俗,
回应者请针对原po需求,切勿有过多引申,
违者视为挑衅,劣退并水桶处置。
2-4.【分享文】 分类:[分享]
张贴筹备婚礼过程之心得、婚纱照分享、自制婚礼歌单分享、
自制表格图表分享,皆属此类。
供板友们抒发筹备婚礼间的情绪,求婚、闪光归於此类发文。
请发文者尽量避免提及「死亡」、「自残」等具渲染力负面字词,
如发文引发过度回响、版众意见纷歧等事,将做锁文处置。
2-6.【广告宣传文】 分类:[广宣]
因在公开版面上发文而得到的优惠系属於广告宣传文。
(例如发文可得额外赠品; 发文可打9折)
属於推荐文的分类,因此发表时均须附上照片,违者删除文章。
勿假推荐真广宣,经查明属实者则原文劣退并水桶三个月。
2.6.1 旅行社广宣文说明
需PO文才能得到优惠的旅行社行前文,虽属广宣分类,但由於是
尚未出发就发表的广宣文,与交易文相同受到板规2.1的规范!
仅能於周日发表,违者同水桶两周!
2-7.【赠送文】 分类:[赠送]
如果要赠送物品,请用[赠送]分类,并加注赠送方式或地区!
[赠送]分类可以任何时间发,不受限制!
违者会先标注,并推文提醒,若仍未改善,则删除!
2-8.【徵团文】
所有Line团或是徵团文并须使用[徵团]分类,并比照交易文版规加上所在地区
旅行社的行前文也使用该分类,只能於周日发表,违者删除文章并水桶一周。
如果标题或分类错误,第一次会直接删除,若第二次仍未修正错误,水桶一周。
第三部分 推文相关
3-1.推文违规处理方式
推文违反上述条款,而文章本身并未违规者,版主群会先标记s或m
并视情况以!锁定处理。
推文违规的情况,依照上述条款之规定处理。
原文被板主标记!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关注,於公告禁止回文後,
勿以任何方式回应(同标题亦同),违者文章删除并劣退。
3-2.修改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况之使用者,给予原文删除并水桶一周,情节严重者,劣退并水桶两周
一、不得删除版主的任何推文。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窜改、删除他人推嘘文经查证属实。
( 惟对方明显犯规,如恶意人身攻击、公布私人资料在先并经版主同意则不在此限)
3-3.广告推文
1) 任何厂商均不得利用推文来替自己打广告,违者水桶2周,再犯永久水桶。
2) 新人於文章或置底文推文张贴任何厂商资讯者(厂商名称除外),或重复
类似内容的推文达三次以上,则视为广告推文,水桶二周处分。
第四部分 罚则、检举、申诉相关
关於一些争议或争论文章,本板处理模式请参阅
#1GHXuI_9及
#1GQnGSoM两篇文章
其余规定如下:
4-1.标题分类错误
标题、分类错误将以s标记,并推文告知,若仍未改善,则删除!
4-2.注音文、字数不足
初犯删文、累犯劣退外加水桶两周
4-3.挑衅、谩骂、人身攻击者(板规1-5)
经检举或版主群讨论确认後,依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水桶两周以上的处分。
违规的文章一律劣退。
4-4.闹板(板规1-6)
水桶三个月以上的处分,违规的文章一律劣退。
4-5.网宣、拉票及问卷(板规1-8)
初犯删文加水桶二周,累犯劣退加水桶一个月,情结严重得永久水桶
4-6.除了新人文章分享以外,其他所有文章、签名档及推文内容均不得含商业讯息
、厂商连结 厂商也不得以分享经验方式把厂商连结或相关讯息附在文章、内文
或签名档违者劣退加水桶两周,累犯者情况加重处罚,最高永久水桶。
4-7.交易文超额(板规2-1)
初犯删文并水桶一周,累犯劣退加水桶两周
4-8.板规2-1所规范之类别未使用置底文交易
初犯删文并水桶一周,累犯劣退加水桶两周
4-9.推荐文无相片(板规2-2)
初犯将以s标记,并推文告知,24小时内未修改即刻删除
累犯劣退加水桶两周
4-10.累犯及分身
二次以上违反板规之遭水桶使用者,视为累犯,加给水桶两个月之处分。
原使用者ID经禁止发言後,如经查继续使用分身ID发表文章或推嘘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决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情况严重者报请小组长送交ID_Multi帐号部处理。
4-11.警告、水桶
板主对於使用者犯行不严重、或犯规在模糊地带、多次挑战板规界限者。
得以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处以水桶两周处分。
4-12.检举
对於板上文章,违反板规而板主疏漏、未处理者,
请直接站内信到板主信箱检举
4-13.上诉
对板主判决不服从,与板主沟通後未达共识者,
请自行备妥资料、证据至 L_LifePlan 提出申诉。
第五部分 补充及修订
5-1.补充
板规有规范不到之模糊地带,板主将临时应变处理。
对於特殊事件之处理,有另订公告规范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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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0.141.15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etMarry/M.1442854500.A.9EB.html
※ 编辑: frank1033 (220.135.199.85), 09/24/2015 11:36:14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49.202), 10/05/2015 12:38:59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28.109), 10/12/2015 22:23:31
删除推错文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4.97), 10/18/2015 11:41:03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4.97), 10/20/2015 00:22:45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3.177), 10/22/2015 12:17:51
打错字 修正一下XD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3.177), 10/22/2015 12:22:02
※ 编辑: frank1033 (220.135.199.69), 10/29/2015 10:31:55
修改4-6的相关规定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3.120), 11/01/2015 20:02:03
修改交易文 改成一周内只可发一篇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3.120), 11/01/2015 20:40:05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3.120), 11/01/2015 20:53:42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3.120), 11/01/2015 22:29:59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8.221), 11/12/2015 18:06:31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8.221), 11/12/2015 18:07:16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8.221), 11/12/2015 18:07:56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44.230), 12/13/2015 00:44:50
修正4-6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5.52), 01/01/2016 21:22:20
增加厂商的问卷文跟广宣文的规定
※ 编辑: frank1033 (61.220.205.126), 01/02/2016 09:12:20
修订旅行社行前文的相关规定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45.181), 01/20/2016 16:44:27
[进行版规3-2的修正
※ 编辑: frank1033 (111.240.131.174), 03/06/2016 00:02:59
※ 编辑: frank1033 (114.45.129.173), 04/24/2016 19:54:40
※ 编辑: frank1033 (118.169.215.63), 09/29/2016 22:28:12
针对1-5及1-7增加"推文"规定
针对推文以及交易文部分版规进行更细项的规定
※ 编辑: frank1033 (118.169.215.63), 09/30/2016 13:04:05
※ 编辑: frank1033 (118.169.213.88), 10/12/2016 12:42:30
※ 编辑: frank1033 (118.160.233.241), 10/19/2016 16:42:53
※ 编辑: frank1033 (118.160.224.238), 10/22/2016 17:13:35
※ 编辑: frank1033 (118.160.224.238), 10/22/2016 17:42:51
※ 编辑: frank1033 (118.160.224.238), 10/23/2016 12:10:37
※ 编辑: frank1033 (118.160.216.141), 10/28/2016 19:48:28
※ 编辑: frank1033 (118.160.216.141), 10/28/2016 23:22:54
※ 编辑: frank1033 (118.169.213.150), 12/09/2016 01:09:42
※ 编辑: frank1033 (118.160.220.220), 12/20/2016 01:06:37
增加转让字眼
※ 编辑: frank1033 (118.169.209.113), 01/12/2017 13:57:52
※ 编辑: frank1033 (118.169.208.50), 02/16/2017 2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