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uYi (高义®)
看板Uni-LawServ
标题Fw: [公告] GauJin GauYin改水桶为四个月
时间Wed Sep 5 10:16:29 2012
※ [本文转录自 NCHUS 看板 #1GHZpUJr ]
作者: GauYi (高义®) 看板: NCHUS
标题: [公告] GauJin GauYin改水桶为四个月
时间: Wed Sep 5 01:39:39 2012
#1GFppGkb (Uni-LawServ)
#1GHUkRi- (Uni-LawServ)
作者 dreamwave (思念是一种病) 看板 Uni-LawServ
标题 [判决] NCHUS版主GAUYI随意进行水桶之判决
时间 Tue Sep 4 19:52:5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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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请板主於24小时内解除水桶或更改判决
判决理由:
NCHUS 看板 板主GauYi 以该板板规3-4予以使用者GauJin永久水桶之惩处
惟证据蒐集尚未完全,即迳自主观判定且予以最严重之惩处,念及该板主初犯,
不予以任何惩处,然须於短时间内更动判决或解除水桶
以上
故依照
#1FpOUvTp (NCHUS) [公告] GauJin 水桶14天
GauJin已经为累犯
又GauJin假扮食生系学生
因为找寻出来他应该是生科系学生 但是小组长认为证据薄弱
故先依照版规3-4
3-4.请勿以任何形式
闹板
如:战文、不正常推文、恣意洗板、愚弄板众、无意义文章
在文章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击...等
<违者水桶一个月>
已有前例者则改为
<永久水桶>
水桶一个月
又因为其为累犯
所以水桶时间加倍为两个月
#1GDcPKGf (NCHUS) [ptt.cc] [公告] GauJin水桶10年
#1GFarbgf (NCHUS) [ptt.cc] [公告] GauYin水桶10年
又GauJin=GauYin
十、分身相关
10-1.曾经有纪录後,分身违反以上板规,则与本尊一同
加重处罚。
10-2.曾经有纪录、且分身违反板规後,经提证後之所有分身皆以
同样处罚。
水桶时间加倍为四个月
故GauJin GauYin皆水桶四个月 从本日起水桶三个月又三周
GauJin如果能拿出证明自己为食生系学生的证明 则马上取消水桶
我仍然会证明GauJin并非食生系学生 之後等小组长判决是否为永久水桶
以上
--
高义,你个仆街仔。
高义,你他妈杂碎。
沟一,哩机咧糙淑辣。
馆一,雅没给某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0.104.236
1F:推 rr12345rr123:头香 09/05 03:02
2F:→ keepstudying:所以选这个版主出来表演他跟这两个帐号的恩怨?? 09/05 04:36
3F:→ keepstudying:成熟点吧~这人是不是食生系学生对这版有何重要性?? 09/05 04:37
4F:→ keepstudying:这种人当版主比这人是不是食生系学生造成更多困扰 09/05 04:38
5F:推 jas1123kimo:版主是什麽系的? 09/05 07:38
6F:嘘 thumbe70367:私人恩怨!私底下踹共啦~ 09/05 10:1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GauYi (140.120.104.236), 时间: 09/05/2012 10:16:29
7F:推 dreamwave:另提醒,若需查询多重ID,请至组务板按格式提出申请 09/05 20:04
8F:→ GauYi:感谢小组长提醒 09/07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