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申诉] proma板主hne 严重抵触板规
时间Mon Aug 15 10:50:48 2005
[申诉] proma板主hne 严重抵触板规
申诉人: hne
申诉对象: wetteland
所受不适处分: 严重抵触板规,重罪轻判,罔视板友安全
申诉事由: 对於严重公开他人真实资料理应处永久水桶之案例,
hne无视板规存在,刻意维护犯规板友,
严重损害个人安全。
相关证据: 马板9635篇
马板板规第六条规定:
(六) 威胁恐吓网友之文章。见(二)
但若将使用者的真实身分与资料公布者,不事先警告浸永久水桶。
而马板犯此错误之二名板友所处分居然仅是水桶一周。
板主回应:
接下来要说明的是,板工在考量以板规处分的尺度的问题,板工同意板规第六条如
此严格规范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毕竟在 BBS 上任意公开他人的真实资料是一件
更严重的事情,有必要做相当严格加以禁止。
考量到 TigerKick 和 ginshop 两位并非直接性的恶意泄漏其他板友的真实身分,
而且从未有板友因为此条板规违规受罚的前例可循,板工认为,若是直接施以永久
水桶的处分在这一次的个案中似有过於严苛之嫌,不符合对於使用者违规处理中的
比例原则,所以在这一次的个案中,依照板主的权限裁量处分水桶一个星期,希望
两位以後严加注意板规的规范,也请各位看板使用者查照。
这点我要承认板规的规范有时而穷,当初在起草板规的时候,并没有料想到会有人
把自己的真名 po 在板上,若是有人说出板上的某 id 就是原作者之类的话,就会
触犯这条板规。
若是这个个案违规的程度就非得处以永久水桶否则不能罢休,那以後对於带者有实
质恶意,用公布其他板友真实身分与资料的方式来威胁恐吓网友的违规者,又要如
何加重处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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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直接性的恶意泄漏其他板友的真实身分???????
恶意是知情,难道该二人不知情?
对这种严重泄漏个人真实身分之行为....
难道只值水桶一星期?
板规可是写的很清楚,永久水桶...
可没规定间接直接恶意善意...
将板规自由心证作此曲解...
袒护严重违规之板友,
伤害个别使用者之权益与安全...
这种做法实为恶例...
即便板规过於严苛...但也是制定在先..
岂能因此而违反板规?
而且这种应判永久水桶的处分..最後竟只判一周...
显有包庇违规者之嫌...
若觉得永久水桶过严.....
应该比照马板该板主对我永久水桶的做法...
先处一年水桶..
并且将板规厘定清楚...
请小组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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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公布他人真实资料的责任比不上说郁慕明是台奸...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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