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板主吃案II
时间Sat Aug 13 18:19:31 2005
※ 引述《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之铭言:
: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 jimmyduh板友在po文章之前已经有向本人告之过
: : 当时我尚未决定判决之内容
: : 本人在03:12发布公告之时
: : jimmyduh已经在po文
: : 则他有权力将文章发完後再接受处分
: : 以上
: 先离题请问一下:
: 不知贵版是否已解除使用者Qutineen之水桶处分???
: 现在贵板三位板主仍未有人来此对此事做个宣告
: 在站务证明Qutineen的确有贵板指称推文之前请以他的利益为优先考量
: 麻烦请在看到这篇後回应我
以解除
同时对上一篇加以回应
p板友质疑jimmyduh是否有权力在执行板规前发文
我的回应是 "有"
只要jimmyduh在我的判决出来并执行前po文
他是能够po文的
至於他事先向我知会,本人并同意他po文一事
本人表示歉意
当时我的同意的确有瑕疵 (虽然当时尚未公告将他浸水桶)
不过因为jimmyduh违规在先
所以我也承认错误
自请板务处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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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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