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板主无证据浸人水桶
时间Sat Aug 13 02:37:57 2005
1 请扁版三位板主中任何一人在看到此判决後到此发言确定已看到该判决
2 请扁板板主在发言後立即解除Qutineen之水桶,最迟请在8月13号夜间23点59分前解除
3 若站务没有回应或证明Qutineen并无推文请扁板板主记下Qutineen被水桶之时间长短
若Qutineen在一个月内误处扁板板规请处以扣掉该次误浸水桶时间後之刑期
除此外不要求扁板板主给予Qutineen任何补偿
4 若站务之回应证明Qutineen的确有推文,则请扁板板主补足三天之水桶期限即可
亦不得再增加水桶时间
5 建议taligent板主修改板规并解除自己水桶
以板主身分解释质疑并无可厚非
若与板规冲突则修改文章标题与板规适用对象即可
碍於板规不出面解释反而更容易伤害板主与使用者间本就薄弱的互信基础
修改标题或板规後也才能让使用者得以不犯规地继续质疑,如此亦利於厘清双方误解
6 并非对诸位自愿作证之使用者心存怀疑,但此事攸关受处分者之利益
我较倾向於以实际之证据来判断,无确实证据时便以受处分者之利益优先考量
且此例一开政治类板将永无宁日(讲白点就是烙人我也会......)
7 避免类似争议发生建议有类似板规之看板板主可将原文复制到後再修改版面原文
8 请Qutineen日後在权益受损来此申诉时请注意用词及回文数量
权益受损大家都不愉快,但不代表可将情绪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例如必须爬文的倒楣鬼)
一篇篇回应跟自己相异立场的文章会增加在下爬文时的困扰
况且在此情绪下回应文章难保不会过於激动,若因此又被受罚岂非让事件更加恶化???
9 日後请与申诉案件无关的使用者尽量避免加入回应(包括检举用语违规的)
这些文章只会模糊焦点徒增我判决时的困扰,更别说在A案件扯B事件的了...
10过几天我会明订检举人被检举人甚至是助拳人回应申诉文章之文章数上限
在这之前请使用者先以较高之标准自我控制,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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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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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80.209
※ 编辑: Iamaidiot 来自: 59.115.80.209 (08/13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