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ulpix (Sebastian)
看板C_Chat
标题Re: [闲聊] 诈欺猎人的诈骗手法 放到现在还行得通吗
时间Fri Dec 5 00:42:27 2025
※ 引述《HarunoYukino 看板: C_Chat》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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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假名牌诈骗,诈欺猎人里面至少写了三次
: 其中一次还是跟吉川有关的假名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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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2.81.206 (台湾)
其实 wiki 就有一件 2010 的。
2010年1月17日,台北101大楼发生钻石窃案,
嫌犯的手法与《欺诈猎人》中的「宝石诈欺」如出一辙。
有些犯罪手法是可行的。
不过像黑崎在 Case1 里面诈骗诈欺师的手法(仅限帐面金额的转帐),
翻译就有写这个在台湾办不到,因为法律不允许。
黑崎其实也常常当记者。
吉川考上检察官以後,虽然大概不会对他透露案情,
但这算不算他(用猫X)经营很久的检调?
我还是希望两人能在一起的,虽然这部的糖都是玻璃渣。
但是就黑崎的个性而言,除非他吃掉所有白鹭,否则就不可能吧。
而且就算如此,以吉川的个性,大概也要等他入狱服刑期满……
发现诈欺猎人又出了一集,我挺开心的。
不过时间线并不是後续,而是结局之前的某时间点。
至少黑崎还没跟桂木翻桌,吉川也是三年级。
其实我很想看看以诈骗园区做背景,而且时间线放在吃掉御木本和宝条之後,
这样的诈欺猎人可以怎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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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17.19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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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sarc: 在现在的诈骗园区和诈骗集团面前,御本木和宝条都只是小咖 12/05 00:46
真的,那个规模和层级都差太多了。
几个诈骗横行的国家都能看成联盟了,而且政府应该都插手捞油水了。
不知道靠黑崎能做到什麽程度。
※ 编辑: Vulpix (1.160.17.193 台湾), 12/05/2025 00:55:56
2F:推 ssarc: 今天社会新闻,高雄贵妇诈财20亿,相当於100亿日圆,御本木 12/05 01:03
3F:→ ssarc: 你这样实在不行啊~~ 12/05 01:04
设定上应该是桂木不允许的他不能吃吧。
※ 编辑: Vulpix (1.160.17.193 台湾), 12/05/2025 01:14:32
4F:推 jackz: 作者都开始写新的鸭子了 12/05 02:00
咦!?有新作!!
※ 编辑: Vulpix (1.160.17.193 台湾), 12/05/2025 02:10:25
5F:推 BANDITCS: 原作跟诈欺游戏的作者合作出漫画,主角是经济学怪人教授 12/06 02:05